“小病罢了,过几日便会好。” “……好好养着。”不然他会担心。 后头这句,穆卿燊并没有明说出来。 朱弦月抹了抹眼泪,道:“我这病,是为没心没肺之人病的,他若仍旧如此,我便只有一直病下去好了。” “可我这心里,也盼着他能如此……因为,他始终,是二姐姐的人啊……”biqubao.com 女孩因为病了,便有些混说。 说完以后,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 她的脸,瞬间烧得更厉害了。 转身,就要逃跑。 穆卿燊只抓到一抹残影。 他知晓,这个年纪的女子,很容易动心。 更何况,他的容貌如此出众,性情又温和。 这不是自卖自夸,是在说实话。 且朱弦月能治好他的隐疾,收她入后宫,也没什么。 可他忘了一件事——他如今的身份,是朱锦月的未婚夫婿,朱弦月名义上的准姐夫。 啧。 世间安得双全法呀。 竟把人给吓跑了。 …… 迎春阁内,病得不仅仅是朱弦月,还有秦姨娘。 秦姨娘脑袋昏昏沉沉的。 迷迷糊糊中,竟感觉自己看到了朱征。 “……主君?” 朱征不想承认自己是来看秦姨娘的。 不过是一个商户之女,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咳,我来问问,你那个盈利颇丰的胭脂铺子,是什么时候卖出去的?” “今年朝廷新贵府上娇宠的小妾甚喜欢胭脂,我本想把这铺子给她的。” 秦姨娘想了想,恭恭敬敬地回答道:“进都城的时候需要打点,就把铺子给大娘子了,想来也是那时候卖掉的。” 这时候的她,还不是多生气。 在秦姨娘的观念里,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 她的嫁妆,自然也是属于朱征的东西。 让她气闷的,是朱征接下来的话—— “你的东西,自己都守不住,我找你要的时候,你竟没有。” “还劳烦了大娘子。” “秦氏,你也该反省反省。” 朱弦月本来是想偷偷来看看自己的恋爱脑娘亲会不会被男人三言两语所蛊惑,导致自己这些天的辛苦白费的。 可到了门口,听到朱征的这段话,她便放心地回去了。 而且,步调轻松。 因为她知道,朱征无法挽回秦姨娘的心了。 至少……二人之间有了隔阂,而且是消除不尽的那种。 秦姨娘这个恋爱脑,最不怕的就是付出。 哪怕为男人付出自己的性命和子女,也觉得是理所应当。 可她受不了朱征对她的付出视若无睹。 她只求朱征念着她的好。 哪怕是一点点。 这段时日读书多了,虽说不是正统的书,也能启发一些秦姨娘的心智。 她现在不想看到朱征。 尤其是头晕脑热的情况下。 可身为妾室,也不能和主君顶嘴。 于是只能说:“主君说的是,是妾身没用。” “妾身得了风寒,恐侍奉不好主君,便不留主君了。” “夜里凉了,主君屋里的暖炉,可要当心些。” 唉,女子就是卑微呀,就连不高兴了也不能直接轰人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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