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有些后悔了。 当初因为林柔儿好生养,让她进府。 到底是对是错? 还好月姐儿明白些。 沈云妆指尖轻叩桌面,道:“柔姨娘,你的意思是,我也不用管家了,反正也生不出儿子,索性做个妾室吧!” 沈云妆说话不留情面。 朱大人当然是向着正妻的。 “妾身错了,妾身胸无点墨,有些口是心非了……” 瞧瞧,成语又用错了。 而且还直接跪下来。 一点风骨都没有。 朱大人是彻底厌弃了林柔儿。 他摆摆手,道:“送她走!” 话落,两个强壮有力的婆子走进来,把林柔儿拖了出去。 林柔儿虽然蠢,可也知今日的事若是解释不清楚,那……那就可能再也见不到主君了! 所以被拖出去的时候,她还在放声大喊—— “月姐儿,你不能不管我,是我生了你啊!” “还有生哥儿……他最疼我了,怎么舍得见不到我?呜呜呜……” 可她再怎么挣扎,也抵不过在朱府干了几十年活计的婆子。 这两个婆子都是忠仆,不想因为林柔儿一张嘴,坏了整个朱府的名声。 索性直接拿布条堵住她的嘴。 林柔儿说不出话,胃里一阵恶心。 因为她能感觉到……那布条上沾满了这两个婆子的臭汗! 恶心! 可更恶心的是……她吐不出来,胃里的东西就又倒流了回去…… 还有些从鼻孔里流出来…… 这副模样,刚好被朱大人的一个门生看到。 而那个门生,是林柔儿的姘头。 …… 朱大人喝了几口冷酒,才让自己冷静下来。 “月姐儿,可千万不能和柔姨娘学。” “女儿听不懂父亲的话。女儿是朱府的女儿,所作所为皆应以父亲和母亲为榜样,为何要跟一个姨娘去学?” 她双目有神,坚定不移。 倒是个有志气的。 朱大人满意了不少。 不过,这也不代表他对朱弦月就没了戒备心。 朱弦月也知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道理。 她能三言两语让朱大人厌弃了林柔儿,也能让朱大人因此牵连于她。 谁让原主是林柔儿的亲生女儿,而且还跟着她生活了这么多年呢? 小孩子,当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不过,她不会让林柔儿挡了她的路。 …… 沈云妆这种主母,原主却不珍惜,真是她的损失。 朱弦月不过才表明自己的立场,沈云妆便让人将雅文阁收拾得妥妥帖帖。 里面的一应陈设,都不奢华,但却是最舒坦的。 朱弦月是庶女,若用的东西太好,也会遭人诟病。 她只要舒适便可。 且只要她不拿自己的东西贴补林柔儿,就不会挨饿受冻。 过了两日,亲哥朱淮生来寻她。 进门就大声呵斥这院子里的奴仆丫鬟,让她们都退下。 听闻朱弦月正在写字,朱淮生直接闯进去。 有个丫鬟着急地说:“……大少爷……姑娘正在写字呢,她写字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搅,还是等奴婢先去通传一声吧……” “通传?不喜被人打搅?呵?真当自己是千金大小姐了,谁惯的她这身臭毛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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