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留久了不仅会坏了自己的名声,还会连累族中女眷。 既来之则安之,入乡随俗,朱弦月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不抗拒相亲。 穆允晟是穆归荑的亲弟弟,二人也算是知根知底。 日后嫁过去,也不会受闲气,直接当主母。 相比起来,穆允晟算是最值得托付的了。 朱弦月应下。 嫁给弟弟……或许也不错。 …… 穆归荑需要休息,便没陪着他们。 穆允晟陪着朱弦月转了一圈,一直在她耳边说话,给她解闷。 朱弦月听久了……觉得有些吵,但是出于礼貌,并没有打断。 穆允晟是真的挺喜欢她,挺照顾她,可也是因为年纪小,玩心重,想带她一起玩。 二人一块去打马球。 朱弦月不吝啬自己的本事,一场马球打得十分出彩,和穆允晟配合拔得了头筹。 “姐姐好生厉害,弟弟惭愧。” 本想在朱弦月面前出出风头,不过却被朱弦月惊艳到。 不过穆允晟也是直肠子,有什么便说什么。 朱弦月出了一身香汗,想去换洗一下。 这马球会是在国公府办的,国公夫人考虑周到,自然也有给女眷准备的歇脚之处。 “弟弟护送姐姐过去。” 朱弦月看他这一身泥样,笑了笑,说:“这便不用了,你也去洗把脸吧。” 他也累了。 且路途不远,不会出什么意外。 穆允晟也想着,自己这“泥娃娃”一般的模样太过失仪,便听了朱弦月的建议。 去女眷休息阁楼的路上,一只黑乎乎的小狗狗突然跑到朱弦月面前,一屁股坐在那里,朝朱弦月吐着舌头,尾巴摇成花。 “呦,这小狗看来是喜欢姑娘呢,都自己凑上来了,虽说黑,但也丑的可爱。” 朱弦月身边的婢女芳菲道。 芳菲是江老夫人身边嬷嬷的女儿,从小就被培养成能文能武能点茶的“大丫鬟”,然后被江老夫人送来照顾朱弦月。 可见如今在江老夫人心中,朱弦月已经和她的亲生女儿无异。 夏朝有句话,“宁娶大家妇,不娶贫民妻”,就是因为大户人家的丫鬟,从小就陪着姑娘们学习琴棋书画,还要照顾姑娘们饮食起居,会的东西有时候比贵女还多。 听到芳菲说它丑,黑狗不愿意地耷拉着耳朵,然后往朱弦月脚边蹭,一副委屈巴拉的模样,像是受了天大的欺负。 芳菲:“……”绿茶狗! 不过被她开玩笑点评了几句,就求安慰!m.biqubao.com 但这招是真的管用。 朱弦月心疼地抱起了黑狗,说:“不哭不哭,咱们黑黑多帅气,是全天下最风姿绰约的狗狗!” 她这样说,黑狗才开心起来,往朱弦月怀里蹭。 芳菲:“……”流氓狗! “姑娘……这狗不知是哪里来的、干不干净,姑娘还是快撒手吧!” “无妨。你看它毛色纯净,小肚鼓鼓,分明就是那个贵人的爱宠,应是和主人走丢了才来找我。” “我们也算是有缘分。” “待我换完衣裳,便亲自带它去找国公夫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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