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弦月说得对。 若不是秦可卿得圣宠,她的所作所为,早已让秦书卿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秦书卿是嫡女,有十几个庶妹。 她想要听话的,能为她所用的。 是她看走了眼,以为秦可卿是个好拿捏的,没想到对方只会给她闯祸。 贤妃桃李满天下,被很多女子倾慕。 朱弦月这么漂亮的还是头一个。 被美人认可,贤妃也很高兴。 “你当真愿意为了本宫,一尸好几命?” 秦书卿看向朱弦月的肚子。 那里尚且平坦,叫人看不出,里面竟有几个小孽种。 “嗯!”朱弦月继续恭维,“奴婢被负心人所背叛,早就不想活了,只不过在临死之前,还想用自己这贱命,为仰慕之人多做些事情!” 仰慕之人…… “咳,别说了。”贤妃脸红。 再说下去,她就要不好意思了。 “姝嫔的确是个不中用的,本宫今夜就请皇上来,把此事告诉他。” “本宫大义灭亲,又发现了私通的宫女,足以抵过姝嫔的罪,让皇上不牵连本宫。” “对了,你是和谁私通的?” “……奴婢和侍卫萧青云交好。” 嗯哼,只是“交好”,可没承认就是他哦。 贤妃心有疑惑,所以派人去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这朱弦月的确和侍卫萧青云关系密切,经常往来。 只是没抓到他们翻云覆雨的证据。 不过这就足够了。 孩子肯定是萧青云的。 …… 朱弦月依旧被关着,等候皇帝的到来。 贤妃啊,你可别怪我利用你。 谁让你撞上来了呢? 这宫里本就是弱肉强食。 而且我也害不了你什么,顶多是借你见到沈景翊罢了。 …… 入夜。 长信宫小太监来报,贤妃有要事请沈景翊一同协商。 ……每天来这样通传的太监有很多。 可大多数宫妃所谓的“要事”,就是心口疼、梦魇之类,然后借此侍寝。 唯独贤妃例外。 她……不知是否是圣贤书读多了,有些板正,经常和他探讨古籍,倒是少了些女子趣味。 试想,他忙碌一日召嫔妃侍寝,旁人都是娇柔可人,让他舒心,偏贤妃会来一句:“皇上,咱们来一起抄写《道德经》吧?” 沈景翊:“……” 你自己抄去吧。 老子批阅了一天的奏折,手都要断了。 是以,当贤妃提出“有要事相商”的时候,沈景翊会觉得是真的重要之事。 他很快来到了长信宫。 刚进去,便看到中央跪了一个人儿。 清幽的青黛花香随风拂面而来,惹得沈景翊瞬间小腹燥热…… 是她! …… 那夜以后,沈景翊经常想起朱弦月。 就这么说吧,经历过朱弦月以后,他才知道什么叫做“女人中的女人”。 这段时间他都没来后宫。 因为他心里清楚,后宫里没一个女人能比的上朱弦月…… 吸得是真厉害啊。 但沈景翊以史为鉴,不想让自己太过沉溺这些事情,便把心思都放在了政务上。 算起来,他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踏足后宫了。 与此同时,贤妃也款款而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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