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卿是秦可卿的嫡姐,二人同父异母。 虽说嫡庶有别,她们也不怎么亲近,可一笔写不出两个“秦”字。 若秦可卿在宫里没法站稳脚跟,秦书卿或多或少也会受到影响。 秦书卿比秦可卿年长几岁,又见多识广,以聪慧闻名,秦可卿就让她去给自己想办法。 长信宫。 秦书卿气得摔碎了茶杯。 “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惹出祸端让本宫替她收拾!当初就不该让她进宫!” 可她也没办法,只能想办法为秦可卿兜底。 秦可卿这几日谎称身体不适,不宜面圣。 她不敢寻太医诊治。太医院的太医都是沈景翊的人。 若是她肌肤被毁的事情传到沈景翊耳中,沈景翊一定不会再临幸她了。 秦可卿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恨不得立刻杀了朱弦月以泄愤。 可是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要了朱弦月为宫女,在他人看来,那便是对朱弦月极为看重。 若朱弦月不明不白地死在蔷薇宫,一定会惹得旁人猜忌。 秦可卿不过是个嫔,还没有在后宫里只手遮天地害死一个“风头正盛”的宫女的本事。 所以她将朱弦月交给了贤妃秦书卿。 …… 朱弦月刚被姝嫔看上不久,又被送去了贤妃的长信宫,一时间风头无两。 萧青云派人给朱弦月送信,信书对她缠绵不尽的思念,希望朱弦月不计前嫌,和他重修旧好。 朱弦月直接把信烧了。 男人想往上爬没有错,身为侍卫想去御前保护皇帝更是无可厚非, 可你哪来的脸让女人为你铺路,还一副理所应当的嘴脸? 长信宫。 贤妃秦书卿不想见朱弦月,想直接制造出一副她失足落水而死的模样。 但又不能刚来长信宫就出事,便关押了朱弦月一段时日。 如今后宫是贵妃乔月雯统辖管理,贤妃和丽妃在旁协助。 若是自己宫内的宫人意外身亡,以秦书卿的身份地位,是可以不告诉乔月雯,然后处置了的。 可秦可卿那个姝嫔却不行。 这也是秦可卿把朱弦月交给秦书卿的理由之一。 朱弦月却要见秦书卿,还称自己怀孕了,若贤妃向皇上告发此事,定能让皇上觉得她明察秋毫,顺带立功。 贤妃连忙召见朱弦月。 她身边有会医术的宫女。 宫女为朱弦月把脉以后,告诉贤妃,朱弦月所言不假。 朱弦月不仅怀孕了,而且看脉象还是多胎。 多胎在洺朝象征着“祥瑞”。 贤妃自然想不到这孩子们可能是沈景翊的,以为是朱弦月自己不检点,和侍卫私通,然后才有了孩子。 “……你为何要帮本宫?” “因为奴婢仰慕贤妃娘娘,您的事迹奴婢早有耳闻。奴婢在姝嫔身边,知道姝嫔虽然是娘娘您的庶妹,但却和您不是一条心,奴婢便想方设法毁了她,好让娘娘您有理由再挑选合适的女子入宫。” 贤妃:“……” 贤妃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情不自禁摸向了自己俏丽的脸蛋。 ……她魅力有这么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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