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的确是比轿车舒服。 又被江弗白布置的温馨,顾烟一抬眼,入目是她最喜欢作家的油画,鼻尖是淡淡的香水百合的味道,手边则是她最喜欢喝的拿铁鸳鸯红茶。 她工作的时候喜欢喝黑美式提神,私下却最爱鸳鸯拿铁,这个小习惯,她没想到江弗白会注意到。 顾烟头一遭觉得垮市工作是这样的优哉游哉,到目的地时,房车引人瞩目,不知道别人,顾阮反而是一眼注意到了,她坐在太阳伞下,披着波西米亚风的小披肩,撑腮笑意盈盈的看着江弗白像迎接小公主似的将顾烟搀下房车,啧啧称奇,“看来我家这位小公主是要有新对象咯。” 阿秦将陶瓷杯放上吸管递去,“阮阮,喝水。” 顾阮吃瓜吃的正嗨,头一偏,很自然的吸管一口,直到口齿间都是浓浓的药味时,她才察觉不对,秀眉蹙了蹙,“是药?” 阿秦点头如捣蒜。 “是啊是啊!阮阮,你每隔四个小时都要吃一次药,到刚刚,正正好好四个小时。” 他自己身体都还在恢复期,却满心满眼的扑在顾阮的身上。 顾阮皱着眉将药喝光,蓦地问道:“你吃药了吗?” 阿秦一脸的受宠若惊。 “阮阮,你是在关心我吗?” 顾阮的嘴角扯了扯,“傻子。” 表情很是嫌弃,可眼里透出的情绪却很温和。 “看来阿秦的攻势颇有效果。”被吃瓜当事人顾烟反倒吃起了顾阮的瓜,和江弗白悄悄说了起来。 江弗白盯着顾烟的侧颜,说道:“所以我也要努力了。” 顾烟,“……” “已经来晚了,我去和导演道个歉。” 是不想接话的说辞,江弗白听出来了,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叮嘱顾烟多喝热水,“虽然多喝热水听起来很像渣男语录,但也的确管用。” “好。”顾烟应了一声,走了。 江弗白去找阿秦取经。 阿秦很傲娇,“我前boss是时总!” 江弗白面色不改,“但你未婚妻是顾阮。” 这话简直说进了阿秦的心坎里,他笑的那叫个不值钱,最近因为身体本就瘦削了不少的脸颊,一笑,眼角都出了褶子,但每一条褶子里,都染着说不清的愉悦和舒心。 “也是啊大妹夫,看在我们以后都是上门女婿的份上,姐夫我就跟你好好聊聊!”阿秦开始胡言乱语了,“第一点嘛,当然是要做好入赘的思想觉悟!当然,入赘可不是吃软饭啊,只是要出嫁从妻……” 江弗白起初还认真的听着,直到看到阿秦的眼里稍纵即逝一抹狡黠的光,这才意识到他在胡说八道。 “阿秦。”江弗白慢条斯理的开口了,“其实我也很擅长胡说八道,比如,我可以去找姐姐,告诉他你一直在向时战透露姐姐的情报和踪迹。” “也可以告诉顾阮姐,你待在她的身边,不是为了追爱,就是为了给时家做间谍。” 阿秦的嘴角抽了抽。 这小子,好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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