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来是个不善于表达自己的。 可是听到傅明夕说这些,如何能令人不动容? “傅明夕,我怕你后悔。” 尤其是,如果以后因为地位悬殊而后悔的话,自己连个能挽留的理由都没有。 除了放她走,再多的不愿意也只能憋回去。 “我要是想后悔,就该这个时候取消婚礼,而不是坐在这里和你说这些。”她主动伸手过去,攥住陈屿东的,“我一直相信,你以前只是没机会而已,往后,你一定会有自己的一番天地!当然,我说这句话,你也不要有压力,无论你怎样,你都是我的丈夫,我孩子的爸爸。” 他看着傅明夕,良久,缓缓点头,“嗯。” “今天好好吃饭,好好休息,明天我的婚礼,可还需要你这位新郎好好表现呢!” …… 夜幕降临,东樾湾。 明天就是女儿的婚礼了,许清欢特意把公司的事情都提前推出去,留出时间来。 团团能如愿嫁给她喜欢的人,这一点,才是令许清欢最开心的。 “你说我是穿这件,还是穿旗袍?” 许清欢的纠结症犯了,拿着两件衣服走到傅宴时面前,想让他帮忙选选。 傅宴时坐在沙发上,听到问话,才放下手里的书,仰头看老婆,“旗袍。” “为什么?” “旗袍露的少。” “……” 许清欢瞪他一眼,不过到镜子面前比了比,最后还是选定了那件旗袍。 身后,傅宴时走过来,自背后环抱住人,叹了口气感慨,“一晃,团团就要嫁人了。” “是啊!如果圆圆和今夕没闹矛盾的话,那咱们家今年,可是要办两桩喜事呢。” “我也老了。” 一听这话,许清欢转过身去,捧着傅宴时的脸仔细瞧瞧,“不老啊,还是这么帅!” 他抬手轻拍了下她的额头。 “我又不是说我的脸。” “那你说什么?” “老了,突然有点怕死。” 许清欢眨眨眼,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 傅宴时说他怕死? “老婆,你以前说过,下辈子换你先喜欢我,这句话还作数吗?” 他的怕死,不是担心自己没享够福,更不是怕什么财产地位没有了。 只是担心,下辈子还能不能遇到许清欢。 都老夫老妻这么多年了,她一下子就明白傅宴时想说的意思。 于是笑着回抱住他,“作数!让我也试试暗恋人,是个什么滋味!不过我可说好了,如果我写情书给你,你不答应,那我可就换个人暗恋。” “……你敢?” 许清欢耸耸肩,“为什么不敢?反正下辈子,又不是你先喜欢我的,我即使换人的话,你也不会在意!” 傅宴时拧起浓眉想了想,似乎有那么点道理。 “那还是算了,我先喜欢你吧。” 这样他能时刻警惕着,把许清欢身边的无头苍蝇都赶走! 许清欢瞧他这样子,嘴角都忍不住勾起来,“我说傅总,你这辈子恋爱脑,还没当够?” “没有!要是恋爱脑都能成我这样,有儿有女有挚爱的,那谁都想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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