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走,许颂就起身,上下打量云晓,她的身上还披着其他男人的西装,一看那布料就知道不便宜。 “云晓,你这才走十几分钟,这是去打野味去了?” 云晓把西装脱下,丢进旁边的垃圾桶,“你以为我是你?” 许颂把她抱住,“咱们继续?” “算了吧,许颂,两次了,我也腻了。” 她开始在一旁换衣服,毫不避讳他的目光。 许颂顿时就恼羞成怒了,“一共就两次,你说你腻了?云晓,外面想睡我的女人一大堆!” 云晓已经将外套都穿好了,拿过旁边的包包挎上。 “那也跟我没关系,晚点儿我还要去上表演课,下周我要进剧组,暂时不要见面了。” “不是,我说云晓,以前只有我提了裤子不认人的。” 云晓已经走到了门口,“你就当我渣吧。” 话音刚落,就把门给关上了,她去的是地下车库。 * 而另一边,盛眠走的是一楼大厅。 她是被白术带过来的,要在马路边打车。 但是刚走出大厅几米远,她就看到白术站在一旁的路边抽烟。 这才十来分钟的时间,他的脚边已经是一地的烟头。 盛眠想假装没看到,但他所站的地方又恰好是打车的地点。 眉心拧紧,缓缓走过去,就听到他说:“盛眠,你帮我把云晓追回来,我把白家给你都可以。” 他的眼神通红,将手中的烟头丢在脚边,又拿出了一根。 “或者你说说,你希望我为你做什么,想让我为你杀谁?只要你能让云晓回头。” 说到回头两个字的时候,他甚至有些哽咽。 但是盛眠一点儿都不心疼他,如果云晓没有遇见白家人,她这辈子该有多幸福? 她在钢琴上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她可以去国外留学,回国后参加各种活动,她的爸妈依旧在做着小生意。 她以后会在音乐会上邂逅一个跟她一样有着音乐细胞的浪漫男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舍弃一切,只为了名利。 以前的云晓只会爱人,从今之后她只爱权利和金钱,多好啊,女人对自己的道德感不要太高了。 越是能舍弃一切的人,越是能做大事。 “白总,你高估我了,我只是云晓的老板,不能决定她去喜欢谁。” “你可以!” 白术的语气一瞬间变得偏执,他一把抓过她的肩膀,紧紧抓着。 “盛眠,她那么信任你,只要你这么说了,她一定会依照你的意思办事。” “你放开......” 话还没说完,白术的眉宇猛地划过戾气,将她一把塞进了汽车里。 下一秒,在盛眠刚刚站着的地方,已经射来了一颗子弹。 子弹打在玻璃上,又被无情的弹开。 盛眠坐在里面,冷静的看着这一幕。 白术已经坐在了驾驶位,“有人要杀你,三点钟方向,跟了我们一路了。” 他将车开了出去,专注的看着前方。 盛眠闭上眼睛,也不知道他要开去哪里。 半个小时后,汽车在御景苑停下,白术率先给傅燕城打了电话。 而盛眠因为时间已经太晚,再加上接连的加班,直接在副驾驶上睡着了,所以傅燕城拉开副驾驶位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她的睡颜。 “她怎么在你车上?” “有人要杀她,枪术顶尖的专业杀手,她要是死了,云晓一定以为是我干的。” 他只是害怕了,一时间只能想到傅燕城。 即使傅燕城还是导致他在医院昏迷两个月的罪魁祸首,但他什么都不想计较了,他只想云晓回心转意。 这根能控制疯狗的绳子,终究如盛眠所想的那样,抓在了她和云晓的手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366/73708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