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燕城对这张脸有些印象,这是傅氏的员工,也就微微点头。 陈冰冰惊讶的捂嘴,瞄了一眼里面,又瞄了一眼傅燕城。 不是说penny已经结婚了么?结婚对象不可能是傅燕城,不然林景就该叫penny一声表嫂,而不是告诉自己,这是他的朋友。 但现在是晚上,傅总却从penny的房间内出来。 傅氏的人都知道傅总有多不近人情,话也不多,他不可能跟女人私下见面,就算penny是他的设计师,就算需要商量房子的问题,地点也该选在傅氏才对。 陈冰冰的脑海里电光火花的闪了一下,莫名想起了盛眠画的那幅画。 还以为她只是随手一画,现在看来,她跟傅总早就有一腿。 也是,不然penny年纪轻轻的,怎么会成为傅总的室内设计师。 竟然是靠潜规则。 陈冰冰有些看不上使用这种手段的女人,心里有些膈应,但此刻傅燕城在面前,她不敢表现出任何的情绪,只恨不能马上倒回自己的房间。 傅燕城看了一眼她出来的方向,邻居? “penny发烧了,如果她没人照顾,你帮忙照看一下。” 他的语气淡淡的,此刻已经走到了电梯前。 陈冰冰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傅总,我是林景的女朋友,林景说penny小姐已经结婚了,待会儿她老公应该会回来照顾她,不过她老公很忙,每天早出晚归。” 陈冰冰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态。 她以为自己一个前台能和林景在一起,已经是天大的福气。 没想到penny一个已婚妇女,还能勾搭上傅燕城。 帝都多少女人想嫁给他?根本数不清。 陈冰冰垂下睫毛,大概是出于一种女人的嫉妒吧,一个已婚妇女,怎么配得上傅燕城呢。 傅总是金字塔顶端的人物,在这个地方遇见他,都已经算是他屈尊降贵了。 女人都有嫉妒心,陈冰冰以前以为自己不会嫉妒谁,毕竟她已经足够幸运。 但是林景比起傅燕城,还是差了许多。 虽然她喜欢的是林景,但这就是事实。 傅燕城此刻已经站到了电梯里面,作为陈冰冰的邻居都这么说,看来这个家确实有男主人。 没看到男士鞋子,也许是还没摆出来。 他按了一楼的键,没多说什么。 等他走了,陈冰冰站在原地,突然有些后悔。 她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毕竟penny在林景的问题上,帮助了她。 虽然今晚去见傅女士没有成功,被林景中途打电话叫回来了,但penny确实给了她傅女士的病房号。 出于弥补的心理,陈冰冰去了盛眠的房间,并且给她喂了药。 盛眠这回已经躺在了沙发上,看到陈冰冰走进来,还带来了退烧药,也就认下了这个人情。 吃完药,陈冰冰又给她盖了一块毯子。 “penny,我把温水放这里了,你半夜醒了要是很难受,给我打电话,你知道我的号码。” 盛眠听到这句,迷迷糊糊的道谢。 陈冰冰出了这个房间后,正好林景打来了电话,她也就迫不及待的说了自己遇到傅燕城的事情,并且还特意强调她照顾了盛眠。 她不仅希望盛眠欠她人情,也希望林景知道她的好。 林景这个电话是在傅秋雅的面前打的,傅秋雅并不知道那头说话的女孩子是谁,隐隐听到一句,penny生病了,发烧的厉害。 “小景,你跟我去看看penny。” “妈,你自己还得住院呢,别乱来。” “明早去,你明天早点儿过来接我,我们去她住的地方。” 林景有些心虚,毕竟陈冰冰还住在盛眠的对面,就怕到时候闹出什么麻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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