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秀劝了杨柳一阵,自己也就去婚礼现场了。 在周文秀离开后,杨柳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也出门了。 南门别墅。 孟宁一袭白色婚纱坐在床上,面若桃花,明眸皓齿,今天的她,美得让人窒息。 孟母看着穿上婚纱的孟宁,心里也很感动,眼眶泛热。 上一次孟宁嫁给傅廷修,只是简单的领证,这一次才是真正的风光大嫁。 孟母想到孟宁小时候,辛辛苦苦养育了二十多年,终于看到女儿穿上婚纱的样子了。 孟母抹了抹眼角,陆海生说:“今天是大喜日子,哭什么呢。” 陆海生心里别提多得意了,今天他可是以新娘父亲的身份出席。 穿上西装的陆海生,看起来特别有精神。 中风这么久,陆海生被伺候得很好,都长肉了,发福了。 孟母说:“我是高兴,小宁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鞭炮声,泡泡穿着公主裙,开心的跑进来:“妈妈,爸爸来接你了,爸爸今天好帅好帅啊。” 听到傅廷修来了,孟宁脸上露出一抹娇羞。 秦欢趴在门口看:“真的来了,今天傅廷修帅得惨绝人寰啊,宁宝,你老公真帅。” 孟宁也想看看了,她的婚鞋被秦欢藏起来了,按照习俗,新郎是需要找出新娘子的婚鞋,才能带走新娘子。 傅廷修手拿着捧花,带着伴郎团上楼,秦欢赶紧把门关上。 “想要接走新娘,可没这么容易,红包呢?” 秦欢带着伴娘团堵门,还有泡泡挡在前面,新郎们也不能硬闯。 傅廷修从包里拿出几个大红包:“恭喜发财。” 秦欢看了眼,里面都是支票,十万一张的支票。 “傅廷修,你也太壕无人性了。”秦欢嘴上这么说,揣支票的动作,可麻利了。 泡泡双手伸出来:“爸爸,我也要红包。” 傅廷修笑着说:“小孩子拿这么多钱不好,我待会给你妈妈,让你妈妈保管。” 泡泡嘟着嘴:“爸爸。” 傅廷修揉揉泡泡的头发,对秦欢说:“现在可以开门了?” 秦欢也不能再敲诈,那就真成勒索敲诈了。 “请。”秦欢笑眯眯地打开门。 傅廷修进入房间,看到坐在床上的孟宁,一时之间都看愣了。 孟宁太美了,肤如凝脂,娇羞的低着头坐着,顾盼生辉。 孟宁被盯得有点紧张了,脸颊泛红。 秦欢笑道:“新郎官,别看了,再看眼珠子都快黏上了,想要接走新娘子,得找到新娘鞋,友情提示,鞋子就在这个房间里。” 上官桓大喊一声:“兄弟们,帮忙找鞋子啊。” 傅博轩也吆喝:“提供线索的,我大哥再给十万支票。” 秦欢说:“你们这是耍赖皮。” 谁招架得住十万支票诱惑啊,这不,立马就出叛徒了。 有伴娘笑着说:“婚鞋在新娘子婚纱下面。” 秦欢感慨:“有钱人的世界啊,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这话把房间里的众人逗笑。 傅廷修笑着走到孟宁面前,单膝跪下,从婚纱裙下面找出婚鞋,亲手为孟宁穿上。 “老婆,今天你好美。” 孟宁羞涩的垂下眸子,感觉浑身都冒着甜蜜的泡泡。 傅廷修起身,将孟宁抱起来,傅博轩大喊一声:“接新娘子喽。” 傅廷修抱着孟宁下楼,出门,走在红毯上,孟宁娇羞地依偎在他怀里,郎才女貌,记者们都不需要刻意找角度,新郎新娘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啊。 与此同时。 某别墅里,电视机前。 一名长相清秀的女人正盯着电视上的新郎新娘,眼神里迸射出浓烈的恨意。 女人的容貌是陌生的,那双眼睛,却很熟悉。 此人正是整容后的林落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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