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欢去挠孟宁的痒痒,说:“今晚之后,你可是有名有份的傅少夫人,我可得好好珍惜这最后之夜。” 孟宁痒得发笑:“好了,不闹了不闹了。” 秦欢变魔术一样,从手心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宁宝,新婚贺礼。” 孟宁感到特别惊喜:“这是什么?” 秦欢笑道:“打开看看啊。” 孟宁打开小盒子,里面是一条叶子形状的项链。 “这么贵重。”孟宁非常感动:“欢欢,你对我太好了。” “那可不。”秦欢得意道:“我要做除傅廷修之外,第二个宠你的人,快戴上试试。” 孟宁戴上项链,她的脖子白皙美丽,戴上项链更好看了。 “欢欢,谢谢。”孟宁真的很感动,伸手抱抱秦欢:“感谢你一直陪在我身边。” 孟宁与傅廷修之前闹掰后,身边的人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就连叶素也跟她保持了一定距离。 一直在她身边不变的,是秦欢。 秦欢抱着孟宁,拍了拍孟宁的背,说:“宁宝,狠狠的幸福吧。” “你也一样。” 这一夜,孟宁跟秦欢说了很多私房话,两人从学生时代,聊到结婚生子,无话不聊。 聊着聊着,孟宁就睡着了。 翌日。 化妆师很早就过来帮孟宁化妆了。 晟宇集团掌权人大婚,宾客云集,记者们也都早早都在婚宴场地守着,拿一手资料。 上官桓今天捞了个伴郎当,还是他被傅廷修坑了一笔,花钱买来的伴郎名额。 傅廷修穿着白色新郎西装,剪裁得体的西装衬得整个人身长如玉,帅气俊朗。 上官桓看了都吐槽:“都是男人,还给不给我们留点活路了。” 傅博轩笑道:“是你非闹着要当伴郎,你跟我大哥拼颜值,不是自找没趣?” 都是穿西装,傅廷修穿出了君临天下的气质,上官桓被碾压成渣渣。 婚礼是在京市最大的酒店二楼举行,前来参加的宾客都是圈内大佬,业界精英。 傅家旁支们也来了,这些人以利益为重,之前在祠堂闹的事,他们也可以翻篇。 在这大喜之日,也没人会不识趣的去提傅老太太。 快到吉时了,傅廷修带着伴郎团们,浩浩荡荡去南门别墅接新娘子。 有媒体记者跟拍,全程直播,傅廷修的盛世容颜惹得人更加羡慕孟宁了。 百年难修一个傅廷修。 婚礼是十二点开始,周文秀与孟母是姐妹,自然也要去。 就是厚着脸皮,也要去,心里不舒服,也要去。 这样的盛宴,前来参加的都是豪门贵妇千金,名门世家,周文秀也想去结交一些上流社会的人。 出门时,周文秀去房间里看了看杨柳:“杨柳,妈先走了,你想吃什么就点外卖,” 杨柳一个人坐在飘窗上,自言自语:“今天是他结婚的日子,他要娶孟宁了。” “杨柳。”周文秀有点不放心,走近说道:“杨柳啊,妈出去了。” 杨柳忽然一把抓住周文秀的手臂,说:“妈,我不想看着他娶孟宁,孟宁凭什么嫁给他。” “你不想看着也没办法啊,都事已成定局了,这会儿,傅廷修应该也去接新娘子了。” 周文秀宽慰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指不定能过多久,杨柳,能嫁进傅家不是本事,这只是开始呢,豪门媳妇,哪有那么好当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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