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手抚摸着肚子,脸上洋溢着幸福:“我们没查性别,儿子女儿都好。” “你跟傅廷修结婚才几个月,就怀上了,我都三十好几了,孩子还不知道在哪呢。”杨柳自嘲道:“我妈给我算了命,说我是单身的命。” 孟宁打趣道:“你漂亮又有本事,我可看见了,追你的男士可不少,你还愁找不到好老公?” “他们那些,打得什么主意,我还不清楚?朱军瘫痪,那些人惦记着我人,还惦记着我钱呢。”杨柳开玩笑地说:“再说了,这些男人,跟你家那位比,那可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孟宁并没有察觉出杨柳的心思,也只当开玩笑,说:“难道你还真这么一个人单着了?” “找不到最好的,单着也挺好。”杨柳笑道:“你要是把你老公让给我,那我肯定不犹豫,这么好的老公,得抓住了。” 杨柳这话就有些过头了,她今天开心,加上心里嫉妒羡慕孟宁,也就这么说出来了。 孟宁扯了扯嘴角,杨柳立马又说:“看把你吓得,我跟你开玩笑的,我还能跟你抢老公不成,再说了,傅廷修也看不上我这种二婚,年龄比他还大的。” 杨柳确实要比傅廷修大一点。 杨柳嘴上说开玩笑,但是孟宁心里真的有点不舒服。 不是什么玩笑都能开的。 孟宁没说话,杨柳又笑说:“孟宁,你还真介意了,玩笑都开不起啊,这么小气,我还真能抢你老公不成。” “没有。”孟宁笑了笑,今天杨柳店开业,她总不能真计较一句玩笑话。 两人说话间,傅廷修的电话打来了,他是来接孟宁的,马上就要到了。 接到电话后,孟宁就在路边去等,很快,傅廷修就到了。 碍于刚才说过头了,杨柳把孟宁送到路边,看着她上车后,也就进店了,没敢多看傅廷修一眼,生怕心思被发现。 孟宁见杨柳对傅廷修很冷淡,一切都很正常,也就没有再多想了。 卫征开车,傅廷修与孟宁坐后面。 傅廷修习惯性地握住孟宁的手,说:“今天起来这么早,先送你回去补个觉?” 孟宁笑道:“我想什么,你都知道?” 她确实犯困了,随着肚子越来越大,腰部负荷加重,之前受伤的后遗症也就显现出来了,稍微坐久一点都疼,但是她不敢让傅廷修知道,怕他担心。 孟宁靠着傅廷修的肩膀,目光垂下,抚摸着肚子,说:“今天宝宝有些调皮,踢了我几下。” “等以后出来了,是小子,我就教训他。” 孟宁笑了:“那要是女儿呢?” 傅廷修一本正经地说:“口头教育。” “傅廷修,你重女轻男啊。”孟宁哭笑不得:“男女一视同仁。” “那可不能一样,男孩子需要更有担当。”傅廷修的道理一套一套的:“儿子不能娇惯。” “我看你现在这么说,到时候真生个儿子,你舍不舍得下手。”孟宁哼了一声,说:“我们回老宅吧,也挺久没有回去了,你妈都念叨几次了,再不回去,不像话,我早上听见老太太跟你打电话了,也催你回家。” 方琼只在傅廷修这里念叨,孟宁好几次都听到了,她也想回去看看老人,傅廷修不让。 傅廷修将她保护得太好了,一家人,哪有一直这么僵着的。 傅廷修拧眉:“我妈说,当年她怀我的时候,差点被奶奶气流产,你身子不好,我自然不能让你受气。” “我们再不回去,老太太心里的气才更大呢。”孟宁挽住傅廷修的胳膊,说:“医生也说,现在我和孩子情况很好,今晚我们回老宅吧,让你妈也高兴高兴。” 孟宁也不是看在老太太的面子,而是看在方琼的面上。 婆婆对她是真好,婆婆希望她回家里吃顿饭,这是人之常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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