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豪门老公马甲藏不住_第413章 爱藏在店名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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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是邀请孟宁一家子出席剪彩,傅廷修有事,让卫征送孟宁和孟母去。
  泡泡要上学,孟宁自然不会耽搁泡泡的学业。
  孟宁到了咖啡店,才知道杨柳给咖啡店取的名字。
  “一休咖啡厅。”孟宁念了一下牌匾上的字,笑道:“表姐,你取的这个名字,很有禅意啊。”
  一休,容易让人想到一休和尚。
  孟宁肚子大了很多,就算是穿着宽松的衣服,也很明显,杨柳看了眼孟宁的肚子,眼底深处划过一抹隐藏极深的羡慕。
  “我让测字算命的先生取的名字,先进店里坐,马上就到剪彩时间了。”杨柳笑着问:“你家老公呢?”
  “他公司有事,走不开。”孟宁拿出红包,说:“表姐,祝你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你还整得这么客气。”杨柳拉着孟宁的手,说:“进里面坐,小姨,你也快进来。”
  孟宁包了红包,也买了八个花篮,杨柳的朋友还是有不少的,陆陆续续有送花篮过来。
  朱军瘫痪后,杨柳那不就跟丧偶一样?她掌管着所有财产,身价都涨了一倍,加上她漂亮,追求者也不少。
  这家里男人都瘫痪了,外面的男人肯定瞅准了机会对杨柳献殷勤,要是拿下杨柳,那就是财色双收。
  孟宁与孟母先在店里坐一会儿,杨柳出去招待朋友,很快咖啡店门口就堆满了花篮。
  杨柳看了一眼咖啡店的名字,那根本不是什么测字算命先生取的,而是她自己取的。
  “休”与“修”同音。
  一,一心一意的意思。
  也就是说,对傅廷修一心一意。
  她也只能把对傅廷修的那份爱慕藏在心里,但又不甘心,就把那份爱藏在店名里。
  暗恋嘛,总是小心翼翼怕让人知道,又想要让人知道。
  孟母坐在咖啡店里瞧着杨柳,对孟宁说:“杨柳真有本事,一个人开这么大的店,自从朱军瘫痪后,我看杨柳越来越漂亮了,看她身上那条粉色旗袍,真好看。”
  杨柳经常健身,身材很好,穿上娇嫩的粉色旗袍,再配上三十岁女人的独特魅力,真的很有女人味。
  孟宁笑了笑:“确实很有本事,都说女人选择婚姻是冲幸福去的,离婚也是,她跟朱军没离成,但也跟离了差不多,还没有财产纠纷。”
  孟母说:“我听你大姨说,杨柳把朱军送去疗养院了。”
  在这一点上,孟宁是很佩服杨柳的,甚至有时候她都在怀疑,朱军瘫痪,是不是杨柳故意的。
  朱军瘫痪,这结果,比离婚都强太多。
  朱家二老,也被杨柳给赶去老家了。
  就在这时,周文秀和杨父来了,两人穿着大红色的衣服,说是来给杨柳增添喜气。
  到了剪彩时间,杨柳邀请孟宁与自己一起剪彩,在亲朋好友的掌声与鞭炮声中,“一休”咖啡店正式开业。
  新店优惠力度大,加上杨柳有自己的人脉,开张第一天的生意很好。
  孟母被周文秀拉着去逛街,杨柳招呼了一下客人,榨了一杯果汁给孟宁送去。
  杨柳笑道:“看看我的店,怎么样?”
  “很好。”孟宁点评:“看得出,你用心了。”
  杨柳话里有话地说:“我的一休咖啡店,我必须用心,将它做到最好。”
  孟宁并没有听出弦外之音,浅笑道:“肯定会。”
  杨柳盯着孟宁的肚子,说:“你这肚子尖尖的,应该是男孩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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