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因为这件事,自卑了很久,也忐忑了很久。 其实这件事,就应该快刀斩乱麻,干净利落的处理了。 哪怕傅廷修最后不接受,两人好聚好散就是了。 如果她在这段婚姻里,一直处于自卑,惶惶不安,其实对彼此都不好,充斥着欺骗的婚姻,走不长远,只会泥足深陷。 话已说开,孟宁说:“傅廷修,很抱歉,一直瞒着你,那个孩子,在当年就被我妈扔了,我也是最近才想起来,我会把孩子找回来,履行我的责任,我知道这事对你来说,很难接受,可是我还是选择说出来,我也不希望,这件事你从别人口中知道,所以我……” 他接了她未说完的话:“所以你又想要好聚好散了?” 孟宁看着他,点点头:“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接受,这件事换作谁,肯定都接受不了,自己的老婆未婚先孕……” 他轻声打断她的话:“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 她错愕:“你怎么知道?” “顾长明曾来找过我。”傅廷修坦白道:“他拿这件事要挟我,对我敲诈勒索,我反手就把他送进去了。” 他语调轻松,似乎把一个人送进监狱,那是一件跟吃饭一样轻松的事。 她一直难以启齿的秘密,他竟然早就知道,且对她一直疼爱如初。 孟宁想起秦欢曾说过的话,顾长明是因为敲诈勒索被判刑的,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会跟傅廷修有关。 “你为什么…从来没有跟我说过?” 他说:“小事而已,就不必让你烦心。” 小事? 她一直害怕的事,对他来说,只是小事? “你不介意?”她有点不敢相信。 他拉着她两只手,深情缱绻地说:“不介意,那是你的过去,我只遗憾,没有更早一点遇上你,你可是我好不容易才骗到手的老婆,这要是跑了,那我连哭的地儿都没有,所以,你就打消离婚的念头,这辈子,只能跟我好好过日子。” 这个老婆,傅廷修还真是骗到手的。 然而这话在孟宁听来,那只是一句玩笑话。 孟宁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傅廷修,你为什么这么好啊,我这么个样子,哪里值得你对我好了。” 他扬唇一笑:“你可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不许这样妄自菲薄。” 他敛了敛神情,正色道:“孟宁,不瞒你说,当初听到时,心里确实有些震惊,但我知道,你肯定不是故意欺骗我,你是我选的老婆,那就不会错,我也不会在乎你的过去,我只会想,我们的未来。” “傅廷修。”孟宁喜极而泣,她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傻丫头。”傅廷修为她擦拭眼泪:“憋了这么久,现在说出来了,心里有没有好受些?” 孟宁哭笑不得:“你早就知道我憋着,你还不动声色的,傅廷修,你可真混蛋。” 她用拳头捶了他几下,他笑着抓住她的手,捂在手心里,眉宇间含笑:“谁让你们女人矫情,反正你现在是我老婆了,刚才答应了,不离的,要过一辈子的。” “傅廷修。”孟宁气呼呼地瞪着他:“混蛋……” 他俯身以吻封唇,温柔缱绻的吻,是世间最甜的糖。 两人旁若无人,压根没有注意到病床上的泡泡醒了。 泡泡看到爸爸妈妈在亲吻,两只小手捂着脸,又忍不住从指缝里偷偷地看,偷偷的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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