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这样。” 孟宁挺难以置信,她才被诊断出不孕,他就告诉她,他得了不育症。 怎么会这么巧? 傅廷修为了让她相信,沉声说:“孟宁,我早该告诉你的,很抱歉,一直瞒着你,两个月前,公司组织的体检,当时我想告诉你,却又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两个月前?”孟宁半信半疑,在她住院前,他就已经被确诊了? “嗯。”傅廷修深邃的眸子睨着她:“孟宁,你若是接受不了,我可以接受你任何决定,你若想离婚,房子留给你,算是我对你的补偿,毕竟,这是你的权利……” 他话音未落,她扑进他怀里,抱住他:“我不离,谁说我要离婚的,你答应我,要跟我一起白头,照顾我一辈子的,怎么能食言。” 明明她曾在心底想过无数次离婚,也一直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biqubao.com 可他提出来时,她却舍不得了,那些离婚念头,都被“不舍”击败。 她的反应,全在他的意料之中。 傅廷修垂眸看着怀里的傻丫头,眉眼里藏着笑意。 他知道孟宁是起了离婚的心思,看得出来,这段时间,她一直在纠结,所以他也就想了这个办法,推波助澜一下,打开她的心结。 傅廷修骨节分明的手轻抚着孟宁的背,嗓音醇厚:“真的,不离?你现在想好了,若是想要离,现在住的那套房子给你。” “不离不离。”孟宁紧紧地抱住他:“就是给我十套房子,我也不离。” 闻言,在孟宁看不见的地方,傅廷修嘴角笑意加深,眼底划过一抹狡黠的光芒。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孟宁也不打算再瞒着。 她从他怀里起来,看着他说:“傅廷修,有一件事,我一直都想告诉你。” 他抬手温柔的为她捋了捋碎发,声线深邃而带有磁性:“嗯,你说,老公听着。” 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深邃低沉,犹如大提琴,声线干净,富有质感。 她一直都喜欢他的声音。 从在咖啡馆相亲认识的第一天,她对他最深的印象,就是他有一副好嗓子,声音非常好听。 那句“老公听着”夹杂着浓浓的宠溺,也给足了孟宁勇气。 孟宁暗暗吸了一口气,说:“前段时间,我也做了一个检查,被确诊为不孕。” 听到这话,哪怕早就知道,傅廷修还是故作惊愕:“孟宁,你在跟我开玩笑?你不会是为了哄我,故意这么说的。” “我哪有心思跟你开玩笑,我倒希望是假的。”孟宁说:“刚才我还以为,你是故意这样说,哄我的呢。” 刚刚,她真的有这样想过,若不是他说,两个月前就被确诊了不育症,她肯定不信。 傅廷修故意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消化这个消息。 孟宁心情忐忑的用余光看了一眼他的反应。 过了半响,傅廷修一副似乎想通的表情,扯了扯嘴角,调侃道:“看来,我们真是天生一对了,这样,谁也不嫌弃谁。” “那个……”孟宁踌躇着,说:“还有件事,傅廷修,还记得以前我跟你说过,我失去一部分记忆的事吗?” “嗯,记得。”他已经知道她想说什么了。 这傻丫头,心结终于打开了。 孟宁迟疑地说:“就在前段时间,我想起了一些事,四年前,我有过一个…孩子。” 当最后一个字说完时,孟宁心里顿时轻松了很多。 原来说出来,也不是那么的难。 她现在如释重负,就等着傅廷修给她判刑。 不用再有负罪感,不用成天忐忑不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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