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正事,傅博轩也不纠结喝枸杞水了。 傅博轩正色道:“大哥,这次,你碰上硬茬了,太难搞了,这刘琦,软硬不吃,而且,她是彝族人,跟了哪个男人,那就认定了。” 傅廷修皱眉:“上次的钱呢?她没收?” “没收,让我还给你。”傅博轩说:“她现在租房子住,在酒仙桥那边,大哥,你反正都不记得,总不能这么被讹,要不,直接不承认算了,告她一个诽谤罪。” 五年前的事了,玛歌会所早已经没有了监控录像,加上刘琦的话,也能经得起推敲,还真不能确定,那晚有没有什么。 傅博轩正在给傅廷修出主意,傅廷修的电话响了,是方琼打来的。 傅廷修接通:“妈,什么事。” “儿子,你赶紧的回来,家里来了个女人,说是你把她给睡了,一见着我就喊我妈,要做我儿媳妇,这是怎么回事啊。” 闻言,傅廷修脸色顿时阴沉下来:“我马上回来。” 挂了电话,傅廷修拿起外套穿上,傅博轩问:“大哥,怎么了。” “刘琦找到家里去了。” “这女人,阴魂不散啊。”傅博轩说:“这都找到家里去了,其心可居。” 傅家老宅。 方琼看着眼前的女人,越看是越生气。 忽然冒出个女人,开口就叫她妈,还说要做她儿媳妇,可把她惊着了。 “伯母,你别生气了,等会看廷修哥回来怎么说。” 林落嘉温言细语的宽慰方琼。 傅家与林家,本来就有交情,也住得相距不远,林落嘉时常过来陪方琼,在方琼这里刷存在感。 当初也是看中林落嘉温婉大方,体贴人,会讨人欢心,方琼这才想着撮合林落嘉与傅廷修,安排相亲。 只是傅廷修不露面,就算是在家里碰上了,对林落嘉也是客客气气,或者直接当没看见。 以前方琼还挺惋惜的,没有撮合好二人,后来傅廷修娶了孟宁,有了孟宁这个儿媳妇,方琼早就忘记了以前想要让林落嘉做儿媳妇的事了。 方琼捂着胸口,生气地说:“一天天的,没有一个让我省心的。” 林落嘉安抚道:“伯母,我觉得应该是这个女人讹廷修哥的……”biqubao.com “我没骗人。”刘琦看着方琼,激动的说:“我真跟你儿子睡了,婆婆,我记得很清楚,傅先生屁股上有颗痣。” 这话一出,方琼都觉得没有老脸了,用手挡着脸,女孩子家家的,怎么说话这么不知羞臊。 方琼尴尬的笑道:“刘小姐,我不是你婆婆,而且我儿子都结婚了,你说这些,更不合适。” “傅先生结婚了?”刘琦一听不乐意了,急了:“那可不行,他必须娶我,我的身子都给他了啊,他得负责。” 方琼:“……” 林落嘉在中间打圆场:“刘小姐,你也别激动,要不还是等廷修哥回来了再说。” 方琼觉得跟刘琦没办法沟通,也索性等傅廷修回来处理。 大约半个多小时后,傅廷修与傅博轩一起回来了。 林落嘉见到傅廷修,脸上难掩喜悦:“廷……傅先生。” 谨记上一次的警告,林落嘉到嘴边的话也改了。 傅廷修恍若没有看见林落嘉,大步流星地走进大厅,目光落在刘琦身上。 刘琦见到傅廷修回来了,脸上一喜:“傅先生,你回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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