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抬头,就见傅廷修站在她身后,双手扶着沙发,嘴角噙着一抹笑。 孟宁迅速收拾好情绪,问:“这么快忙完了?” 傅廷修在她旁边坐下来,说:“剩下的事,我交给其他同事去办了,我怎么能让我老婆一直等着呢,那不得胡思乱想?” 这种金碧辉煌的会所,会有一些其它特殊服务,刚才的王梅就是从事这种特殊服务的人。 孟宁就算没有接触过,她也知道。 所以刚才王梅的话,让她有些接受不了,她与王梅认识,又是这种地方,又是什么山东煤老板,很难不让人有其它想象。 当年难道她也干过那一行? 她又觉得不可能,她就算是穷死饿死,也不会做那行啊。 孟宁勉强扯出一抹笑,说:“你们应酬,经常来这种地方?” “这种事,我说不了假话。”傅廷修实诚地说:“经常来,不过我向你保证,我绝不会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我随时接受老婆查岗。” 这话把孟宁逗笑:“我相信你。” 若是陪你经历生死的男人都信不过,那就无人可信了。 她这条命,就是傅廷修从云顶山捡回来的。 不然的话,她就死在那场车祸里了。 傅廷修牵起孟宁的手,眸光微闪:“怎么这么冰。” 说着,他将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你刚出院不久,不能再着凉了,走,我们一起回家。” “好。”孟宁享受他的温柔,心底也暖暖的。 她经常在想,像傅廷修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就被她遇上了。 傅廷修牵着她走出玛歌会所,罗承早就收到消息,把傅廷修那辆雪佛兰开到玛歌停车场等着了。 傅廷修对孟宁说:“你在门口等一下,我去把车开过来。” “好。”孟宁站在原地等。 傅廷修去停车场开车,罗承守在车子旁:“傅总。” 傅廷修伸手:“车钥匙。” 罗承赶紧奉上车钥匙,傅廷修说:“你留在这里,待会送张行长回去,把人招待好了。” 罗承应道:“放心傅总,一定办妥。” 傅廷修上车,启动车子去门口接上孟宁。 他并没有带孟宁先回家,而是去了家附近一家跷脚牛肉店。 “吃一碗牛肉汤暖暖胃,回去也容易入睡些。” 孟宁晚饭其实也没吃,还真有些饿了。 两人进了店,傅廷修叫了两碗牛肉,又叫了一碗馄饨。 孟宁看了眼店里面,并没有什么人在吃饭,说:“这家店以前生意很好的。” 傅廷修将筷子用茶水烫了一下,递给孟宁:“这两年大环境不好,国际经济动荡,国内也受到了影响,很多实体店都倒闭了,餐饮是倒闭最多的实体店。” 国际经济孟宁不懂,不过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一些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浮动,她还是知道的。 “是啊,今年猪肉价都涨到三十五块钱一斤了,快赶上牛肉了,油价都涨了几次,再这样下去,车子都开不起了,现在我倒是庆幸之前那辆车撞报废了,省油钱了。” 傅廷修笑了,食指轻轻弹了一下她的额头:“傻丫头,你在医院住了两个月,你倒是想到省油钱了,没想到自己身体遭多大的罪。” 说话间,傅廷修将自己碗里的痩牛肉都夹她碗里。 孟宁笑笑,心里感动,爱一个人,都是藏在细节里的。 傅廷修越是对她好,她心里越是难受。 孟宁喝了口牛肉汤,故作随意地说:“都说婚姻的保鲜期只有一年,两年就腻了,有个孩子呢,还能熬到七年之痒……” 手忽然被握住,他深邃的眸子凝视着她,沉声说:“不许这么没自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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