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坐在玛歌会所大厅休息区,在等傅廷修时,她拿出手机,从手机上查查天使孤儿院近几年的消息。 她希望能从这些蛛丝马迹中,找到一丝有关女儿的消息。 这时,有两个打扮艳丽的女人从大门进来,有说有笑的。 其中一名卷发女人不经意间瞥见休息区坐着的孟宁,惊疑的顿住了脚步。 旁边的女人问:“怎么了,快点走啊,不然王总等久了,要发脾气了。” “好像看到一个熟人,又不太确定。”卷发女人盯着孟宁的方向仔细看了看,对一起进门的好友说:“你等我一下,我过去看看。” 卷发女人走向孟宁,仔细瞅瞅孟宁,不确定地问:“你是….孟宁?” 沙发上的孟宁抬起头,看着眼前的卷发女人,一脸疑惑:“你认识我?” 她对眼前的女人,一点印象都没有。 卷发女人一听,还真是孟宁,笑着坐下来:“我啊,王梅啊,你不记得了,咱俩也有五年多没见了吧,你还是这么年轻漂亮,感觉一点变化都没有,我就不一样了,老了不少,你认不出来了吧。” “王梅?”孟宁真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有认识过叫王梅的朋友。 她打量着王梅,看起来也就二十七八左右,这么冷的天气,穿着一条紧身性感的裙子,身上香水味很浓,浓妆艳抹的,有点风尘女子的味道。 王梅笑着提醒:“王梅啊,你真不认识了?五年前,就在这家玛歌会所啊,是你帮我解了围,当时一个山东煤老板非得让我喝酒,那酒是被下了药的,是你给我挡了,我才幸免于难,你的恩情,我一直记着呢。” 若不是这么大的恩情,王梅也不会一直记着孟宁。 那个山东煤老板,出了名的好色且变态,王梅曾被煤老板虐打,差点就死了,非常恐惧煤老板。 那次她以为自己在劫难逃了,孟宁出面为她解了围。 孟宁真的一点印象的没有:“我曾经真的来过这里?” 王梅瞧出孟宁的不对劲,疑惑道:“孟宁,你真不记得了?” 孟宁摇头,半真半假地说:“几年前伤了脑子,有些事不记得了,不过刚才我进来时,看着会所大门,确实有些熟悉。” “怪不得,当年你被煤老板带走,我找了你一晚上,后来一直没见过你,我一直以为你出事了,这些年,心里十分愧疚,现在看着你好好的,我也就放下心结了。” 孟宁心里咯噔一下,她喝了下药的酒,被煤老板带走,五年前…… 这些信息联系在一起,孟宁四肢发凉。 难道,那个孩子是她与煤老板的? 孟宁追问王梅:“那晚我被煤老板带走,发生了什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王梅踌躇着说:“当时你喝了酒,恐怕…恐怕…孟宁,真的,当初我非常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帮忙,我恐怕早死了。” 闻言,孟宁心如坠冰窖:“王梅,那个煤老板,叫什么名字,住哪里?” “这我不知道,那件事过后第二年,煤老板生意失败,破产了,后来再也没有听说过了,我们这些小人物,哪知道那些事啊,也只知道对方姓章,进来这会所的,我们叫谁都是总,什么章总王总李总的。” 王梅的好友催促她:“王梅,快点,王总在催了。” “来了。”王梅扬声回了句,又对孟宁说:“孟宁,我们加个联系方式吧,回头我请你吃饭,我一定要好好感谢你。” 孟宁沉浸在王梅说的煤老板事件里,神色有些恍惚,两人互加了微信,王梅就与好友走了。 孟宁坐在沙发上,心情烦乱的抹了一把脸。 不知何时,头顶响起一道深邃的嗓音:“这位女士,我可以坐你身边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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