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全是量身定制,十几套衣服,每一套都非常漂亮,精致感十足。 没有吊牌,孟宁也不知道价格多少,反正看着就觉得不便宜,衣服的料子和垂感,都非常好。 每一款都能完美的将孟宁的优点展现出来,保守的同时,又不失惊艳。 孟宁穿上一套红色的丝绒旗袍,领口是水滴形设计,性感中不失优雅。 头发随意用一根簪子挽起来,几缕俏皮的发丝垂下,衬得那张不施粉黛的脸更加精致。 孟宁身材匀称,腰身纤细,穿上旗袍的她,风情万种,又遗世独立。 傅廷修侧目看过去时,完全被惊艳住了。 妖而不艳,媚而不俗。 “好看吗?”孟宁第一次穿旗袍,总觉得都不会走路了。 “美。” 傅廷修不吝啬赞美。 这套旗袍,并不是傅廷修要求定制的,纯属是设计师为了取悦这位大boss,根据提供的尺寸附赠的。 效果显而易见,傅廷修非常满意。 他走过去,抬起骨节分明的手,为她捋了捋垂下的发丝:“我三生有幸,得此美妻。” 孟宁抿唇笑了:“嘴真甜。” 他笑,目光诚挚:“肺腑之言。” 孟宁说:“你怎么买这么多衣服,我都穿不过来。” “那就一天一套,老公负责赚钱,我的老婆负责美美的就行了。” “那我不就成为花瓶了,我才不要。”孟宁也很喜欢身上的旗袍,不过却没有场合穿这套衣服。 “这套衣服好看是好看,就是有点影响我摆地摊。”孟宁说:“我被公司辞退了,决定还是拾起老本行,去夜市摆地摊。” 傅廷修没多说什么,只说:“我老婆穿这套衣服出去,那我可要提心吊胆了。” 肯定得引起不少贼惦记。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孟宁被逗笑了,说:“我被开除了,你不生气?最近我也没有什么收入,家里全靠你一个人,我有点焦急。”biqubao.com 孟宁独立惯了,只要没赚到钱,她就焦灼。 “我老婆这么优秀,说不定很快公司就来请你回去上班了。”傅廷修说:“秦家一事,并不是你的错。” “你早知道我被开除了?”孟宁想想,傅廷修也是晟宇集团的,而且还是总部的,他知道也正常。 傅廷修半真半假地说:“我跟分公司的梁总有点交情,听他说了。” “哇,老公,你跟梁朝还认识?” 孟宁惊喜万分,言语带着崇拜,下意识就叫出老公两个字。 这声老公让傅廷修浑身都得劲。 “以前在公司年会上见过,他是从总公司派去分公司的。” 孟宁也听其他同事说过,梁朝确实是从总公司派过去的。 “傅廷修,你在总公司表现如此优秀,身为你的妻子,我在分公司拖你后腿了,幸亏没人知道我们俩的关系,不然,得给你丢脸了。” 傅廷修温笑道:“妄自菲薄,你才是我的脸面,今晚我一位朋友想见见你,晚上一起吃饭。” 上官桓一直想见孟宁,一大早又给傅廷修发信息了,到底是何方神圣,把傅廷修给拐走了。 “好。” 听到要见傅廷修的朋友,孟宁紧张又开心。 她怕给傅廷修丢脸,又开心傅廷修愿意带她进入他的圈子,认识他的朋友。 “我先把这些衣服收起来。” 在家里穿得这么正式,而且还是旗袍,干什么都不方便。 孟宁回到房间去换上家居服,傅廷修书房处理一点事情。 这时,门铃响了。 孟宁穿着家居服去开门,看到门口站着的人,她都惊讶了。 “瑟琳娜?你怎么在我家门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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