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环住他的腰,将脸贴着他的胸膛,轻声说:“我害怕……” 早上落红的事让孟宁怕,秦欢与孟母奇怪的举止让她害怕。 可她却还是不想骗他。 她继续说:“夫妻之间,讲的是坦诚,相互信任,傅廷修,我不记得丢失了什么记忆,也不知道那段记忆是否对我们现在的生活产生影响,我只是想让你知道。” 他有知情权。 孟宁这番话,让傅廷修心里惭愧。 坦诚二字,他对孟宁并没有做到。 傅廷修心里踌躇一番,正要开口,却听孟宁说:“傅廷修,我喜欢现在的生活,也非常谢谢你带给我快乐,我希望,我们能一直这样下去,简简单单就好。” 到嘴边的话,还是被傅廷修给逼了回去。 他试探性地问:“你不希望有一天我发财?或许有一天我变得非常有钱,你想要漂亮衣服,名牌包包,大房子,什么都有……” “我不想要那些。”孟宁摇头,望着他,半玩笑半认真地说:“有获得就会付出相应的代价,若是你变得有钱了,不要我了怎么办,或者成天不在家,应酬多了,我要再多的钱也不快乐。” 男人三大乐事,升官发财死老婆。 男人有钱就变坏,孟宁还是小女生心理,会忐忑,会不自信,不安。 傅廷修长得这么帅,如果再变得特别有钱,那不知道多招桃花啊。 傅廷修被她的话逗笑:“傻丫头,放心,我不会不要你,我向你保证。” 不管傅廷修能不能做到一辈子一心一意,此时的孟宁是幸福的。 这番甜蜜的话,让她感觉浑身的细胞都浸泡在蜜糖罐里,都是甜的。 孟宁笑着纠正:“不过房子还是可以有的,今天杨柳说,现在小朋友上学太难了,幼儿园学费一年十万,没有学区房,就上不了好的学校。” 傅廷修眼神温柔:“我感觉你是在暗示我什么。” “我暗示什么?”孟宁没有其它意思啊,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他勾唇一笑:“难道你不是想要宝宝了?” 孟宁小脸羞红:“哪有……” 傅廷修将被子扯过来盖上:“勤奋耕耘,才能有收成。” 孟宁忍不住笑了:“傅廷修,你……” 两人感情的升温,就像是坐火箭一样。 年轻人的荷尔蒙分泌,就是这么旺盛。 这次孟宁是彻底累瘫了,就连手指头都不愿意动了,沉睡过去。 傅廷修真想就这么窝在家里陪孟宁,做一名昏君。 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第二天,他没有去公司,给傅博轩发了条信息,让傅博轩去公司坐镇,他要休假三天。 约了妹子准备去幽会的傅博轩收到来自亲大哥的信息,仰天咆哮了几声。 傅博轩最不愿意的就是去管理公司,他宁愿搂着小美眉喝喝小酒,调调情,多欢乐啊。 傅廷修的“圣旨”一下来,傅博轩顿时生无可恋,与妹子的约会泡汤了。 傅廷修这几年来,全年无休,自从结婚后,这都几次请假了? 果然,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傅博轩认命地去公司,傅廷修这边却悠哉的在家阳台给花儿浇水,修剪绿植。 孟宁实在起不来,还在被窝里睡觉,傅廷修也没有叫醒她。 快中午时,孟宁起来了,而傅廷修之前定制的衣服也都送来了。 孟宁以为傅廷修去公司了,当她穿着睡衣拖鞋从卧室里出来时,看到傅廷修与满屋子里的新衣服时,诧异了。 “这些衣服…怎么回事?”孟宁疑惑:“你怎么没上班啊?” “昨晚太累了,请假了。”傅廷修说得理所当然:“这些衣服是给你买的,你穿上试试。” “这么多都是给我买的?”孟宁受宠若惊:“也太豪了吧,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尺寸的?” 傅廷修一笑:“目测加手量。” 孟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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