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他们父女俩相依为命的时候,许多事情都是女儿做主的。 一想到沈心悦,沈自山就想着联系她一下,也不知道她现在在云海市怎么样了,他让她跟着他一起回乡下来,她非不,说是还要再博一博。 他在身上去摸手机,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机都不见了。 这下他真的是如坠冰窟,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都丢了,以后跟心悦都联系不上了,他根本记不住自己女儿的号码,微信更是记不住。 他坐在那里大哭起来,一个大男人,哭的像个孩子。 而此刻,白锦秀正站在茅坑旁边,手里握着沈自山的手机,手机是在沈自山和沈心悦的微信聊天页面,沈心悦又发来了微信,问沈自山为什么不回她的消息,还说她马上就要登机去北城了。 看到这些,白锦秀这一次给沈心悦回了一句,【我在这里一切都好,你要是过不下去了,就回来。】 发完以后,她再次将聊天记录全部删除了。 她了解沈心悦的,她那个人自大的很,总是觉得自己魅力无限,只要谁质她,她就要向谁证明自己,在没有能力证明自己之前,她就不会去联系那个人。 她现在用沈自山的语气给她发了这样一条质疑她的消息,她应该好长时间不会联系沈自山了。 她可不想频繁的跟沈心悦用沈自山的身份联系,这两个黑心肠的父女俩,坏事做尽,都不知道俩人有多少见得光的东西,要是说起来,她肯定回答不上来,到时候凭白的引沈心悦怀疑。 发完信息,她又将手机装了起来,不能让沈自山看见。 她从外面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沈自山坐在桌子跟前,抱着头哭。 她有些嫌弃的皱了一下眉,“真没出息,一个大男人,整天就知道哭。” 沈自山听到白锦秀的声音,他一下子扑过来抱住了白锦秀,声音里都是恐惧,“锦秀,你没有走啊,我以为你走了,不要我了,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了。” 白锦秀嗤笑了一下,“你不是一直要跟我离婚,让我离开你么?你走了,不是正合你意?” 沈自山抹了一把泪,说:“我,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连我那部旧手机,都丢了,我现在只有你了,咱们还是不要分开了吧,在一起,就相依为命吧。” 白锦秀自嘲的笑了一下,就在刚才,她还以为沈自山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爱她的,原来真的是她想的太多了,他哪里会爱她,他只是因为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才想让她留在他身边,或许还想着占她便宜呢,让她管他吃喝。 她没有理会沈自山,又坐到了床上。 沈自山看着外头的天都快要黑了,才说:“锦秀,我饿了,我是真的饿了,你能不能出去找点东西吃啊?我,我不是想指挥你做事,只是在这个村子里,我没有认识的人,你好歹认识人的,你出去给咱们找点东西吃吧。” 沈自山说的小心翼翼,生怕白锦秀不愿意去。 却没有想到,白锦秀这一次居然特别的爽快,她立刻答应下来,“好,我现在就去找吃的,你在这里等我,外头黑灯瞎火的,你别乱跑。” 沈自山点了点头。 白锦秀转身出去了。 白锦秀先没有去找吃的,而是去了村子里唯一的一家诊所,她说最近便秘,拉不出来,让给开一点治便秘的药,她还说一定要很快就能拉出来的,她已经好些天没有拉了,肚子快要炸了。 诊所的人不疑有他,直接给她开了治便秘的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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