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呀,这个男的也太恶心了吧,吃人家女人的,喝人家女人的,他还有脸嫌弃。” “我要是遇到这种男人,我就抽死他。” …… 沈自山实在没脸再在这里待着了,他转身跛着腿,脚步却走的飞快,朝外面去了。 白锦秀也慢悠悠的拉着箱子出来。 沈自山饿的前胸贴后背,他咬着牙,快要恨死白锦秀了,他说:“你把我的钱给我,我要去吃东西。”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白锦秀还耍起了赖。 沈自山气的抬手想打白锦秀,白锦秀瞪着他,“你有种就把我打死,要不然,我让全世界都知道你们父女做的恶心事儿。” 沈自山手抬了半天,也没有落下去,白锦秀笑了起来,嘀咕了一句,“真没种。” 说完,她拉着箱子又回村里去了。 沈自山饿着肚子来,又饿着肚子跟了回去。 白锦秀去找了村长,她主动要求,要住村长家已经荒废了的老房子。 现在村里人都重新建了新房子,有些人是推倒了老房子,在原来的老地基上建,有些人则是重新划分了地基建,村长家就是重新划了地,建了新房子,现在一家老小都住在新房子里,老房子就荒废下来了。 村长也是看着白锦秀长大的,见她现在没有地方住,他动了恻隐之心,直接带着她到了自己家的老房子。 这老房子里倒是家具齐全,就是都挺老的,也是挺不错的一个住处。 沈自山跟着白锦秀过来看了一眼,有些嫌弃,“这里哪儿是人住的啊?你就光看看那洗手间,哦,不,那不叫洗手间,那叫茅坑,现在哪儿还有人用那种茅坑啊?一个不小心都能掉下去。” 村长家的茅坑是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大的坑,屎尿全部都往那坑里去,也不用冲水,尿会渗进地下面去,把土泡成了尿泥,屎就全浮在上面,臭的要死。 白锦秀看着这茅坑唇角勾起了一抹笑,她要住到这里来,为的就是那个茅坑。 她将行李往旁边一放,过去收拾床铺,不冷不淡的说:“你不想住,你就不要住,你能找到更好的住处,那你就去找。” 沈自山在村里哪儿还能找到住处,名声臭成那个样子了,他想去外面住,可是他没有钱,他身上那点钱,全被白锦秀给搜刮走了。 他没有办法,虽然很嫌弃,但是,还是住了下来。 白锦秀确实每天都要睡午觉,今天早就过了她午觉的点了,她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躺到床上睡了过去。 沈自山看到白锦秀睡下了,想去偷钱,却被白锦秀一脚给踹开了,他本来腿就疼,根本经不住白锦秀那么一踹,腿又碰到椅子上了,更疼了。 白锦秀瞪了他一眼,翻了个身,继续睡。 沈自山只能坐在一把硬椅子上看着白锦秀睡,他饿的前胸贴后背,难受的快死了。 最后大约也是太困了,也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白锦秀不在。 他突然心里慌的厉害,好怕白锦秀丢下他一个人。 他都不知道他现在是怎么回事儿,明明从前一直是白锦秀缠着他的,可是现在白锦秀一不在,他又好怕她抛下他。 大约是因为他手上没有钱吧,女儿也不在他身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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