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自山大约是有些克制吧,所以,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不一会儿,又听到白锦秀的声音,“所以,你,你其实早就不爱我了吗?你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程康育的家产是不是?沈自山,我那么爱你,你居然这样对我,那我们的爱情呢?你把我当什么?” 程依念依旧没有听到沈自山的声音,隔了一会儿,又听到白锦秀说:“沈自山,你竟是这么恶心的人,你知不知道我为你付出了多少?” 沈自山应该是听到了她那句‘恶心’也暴怒了,他的声音突然拔高,“你为我付出什么了?每天假装在厨房里做饭煲汤,结果,做的饭难吃,煲的汤简直让我喝了都想吐,每天就知道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去秀恩爱,你自己去看看,哪个女人像你这样?你还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你也不撒泡屎照照自己,看看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别人爱的?” 紧接着是白锦秀疯狂的声音,“你,沈自山,你居然这么说我,你觉得,我给你做饭煲汤不算什么,你觉得我就只为你做了这些吗?” 听到这里,程依念手上的动作僵住了,她认真的听着楼上的声音,她倒是想听听,白锦秀还为沈自山付出过什么? 难不成,跟爸爸的死有关系? 她静静的听着楼上的动静,可是楼上却突然没有了动静。 程依念眼微眯了一下。 好大一会儿,才传来沈自山的声音,“算了,我不想跟你扯这些了,现在,我不想再跟你在一起了,我们离婚,我会带着心悦走。” “我不离,你别想离开我,这一辈子,你都别想离开我。”白锦秀说道。 “呵,你以为,你还是程立集团的掌权人啊,你现在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我告诉你,只要我想离,就能离得了。”沈自山说道。 “我不同意,我坚决不同意。”白锦秀尖叫着。 “你同不同意没有用,我会起诉离婚。”沈自山冷冷的说道。 白锦秀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沈自山,你没良心,你好没良心啊,我为了你,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要了,我把你的女儿当成亲生女儿,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你不要你的女儿,只能说明你自己蠢,与我何干?”沈自山声音很冷,“像你这种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爱的人,我还能指望你真的爱我?你不过就是不甘心,不甘心年轻的时候没能嫁给我。” “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我明明就是爱你啊,沈自山,我是爱你啊。”白锦秀哭的声音更大了。 沈自山冷笑了一声,说:“你爱我?你爱我会让我给你洗脚?哪个男人给女人洗脚?你爱我,会在生气的时候拼命咬我?你从来不管我疼不疼,你爱我,会用程立集团总经理的职务来威胁我,让我说我前妻的坏话?白锦秀,这就是你的爱?一点尊重都没有的爱。” 白锦秀连嘴唇都颤抖起来,她喃喃的说:“我以为,你给我洗脚,是爱我的表现,我咬你,也只是想给你身上留下我的印记罢了,我让你说曲玲的坏话,是因为我嫉妒她,我嫉妒她能成为你第一个妻子,还给你生下一个女儿,我只是吃醋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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