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考上了大学,程先生就一直供我念完大学,在学校的时候,我总是找各种借口去找程先生,程先生也一直帮助我,无论我有任何诉求,他都满足我,我一度觉得,我跟程先生像情侣,虽然程先生可能不那么想,他好像是把我当女儿宠一般,我当时想,就算那个时候程先生对我没有感觉,只要我够努力,只要我一直一直跟他在一起,只要我一直一直对他好,他一定会爱上我的,不过,那一天终是没有到来,有一天,他跟我说,他说他要结婚了。” 说到这里,她痛苦的闭了闭眼,“你不知道,我当时要死的心都要有了,他结婚的那一天,我悄悄的去看过了,我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把程先生的心勾走了,我想看看,程先生喜欢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那时候,我甚至想,就算是当小三儿,我都要留在程先生身边,我要去了解那个女人,我想让程先生也喜欢上我。” 她深吸了一口气,惨然一笑,“可是,程先生没有给我那样的机会,他知道了我对他的心思以后,就再也没有联系我了,可是我还是悄悄的关注着他的生活,我甚至跟踪他,我看到他对白锦秀的好,对白锦秀的耐心,无论白锦秀怎么对他发脾气,他都会耐心的哄着她,当时我嫉妒的快要发疯了,我想杀了白锦秀。” 说到这里,她又抬头看程依念,浅浅的笑,“你一定想不到,其实,是你化解了我心中的戾气。” 程依念惊讶的看着她,然后指了指自己,“是我?我好像之前不认识你。” 余清月轻笑着说:“是啊,你不认识我,可是我认识你,我一直跟踪着程先生的,我看着程先生把你接回来,他对你好,对你耐心,把你宠的像小公主一般,而你,每一次在他跟前撒娇的时候,他脸上总是有着最温柔的笑,那个时候,我才明白,程先生原来一直都不开心,只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才会真正的开心,他从前虽然待我也好,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样温柔的笑,而且,我发现,程先生虽然对白锦秀有求必应,对她也很好,可是,他从来没有对白锦秀那样温柔的笑过,那个时候,我才想明白,程先生其实并不爱白锦秀吧,他娶白锦秀只是为了责任。” 程依念听的有些懵了,“所以,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余清月说:“是你让我知道,程先生心里没有别的女人,我就慢慢平静下来了,我觉得自己还有机会,所以,我努力的让自己优秀起来,从学校毕业以后,我也努力的做过几份工作,可是都不尽如人意,最后,我才打算进娱乐圈的。” “程依念,你知不知道,程先生自从知道我对他的心思之后,他就已经很久没有接过我的电话了,那天,我受了投资方的委屈,我没忍住,用陌生号码给程先生打电话,那天是你接的,你问我是谁,我没有回答你,那时喝了酒,我在哭,你问我是不是打错了?我依然没有回答你,可是,你还是没有挂电话,你当时说,我不知道你遇到了什么事情,但是哭出来就会好受一些,姐姐,我们是不认识的人,你如果有什么难过的事情,可以说给我听,当时,我自然是没有说给你听的,但是,我却觉得心里舒坦了许多,最重要的是,那天,你还故意没有挂电话,说让你的爸爸给我讲一个故事,当时程先生并不知道你接了他的电话,你缠着程先生讲故事,他真的讲了,当时,我在手机里听着他的声音,终究是平静下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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