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擎墨笑,“当然是在想你。” 程依念轻咳了一声,“你忙,你先忙吧。” 司擎墨将电脑合上,手搭到方向盘上,问:“去哪儿?” 程依念抿唇道:“去医院吧。” 司擎墨急忙转头看她,问:“哪里不舒服?” 程依念轻轻的笑了一下,“去看看吴小姐吧,怎么说,人家也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我们去看望一下也是应该的。” 司擎墨点了点头,“好。” 他发动车子,带着程依念直接到了吴轻衣所在的医院。 不过,当他们询问过后,才发现,吴轻衣已经出院了。 俩人都有些惊讶,司擎墨说:“想来,伤应该不重,所以没有住院。” 程依念也只是浅浅的笑了一下。 两人从医院出来,程依念又问:“你知道他们住哪儿吗?我们过去看看吧。” 司擎墨给吴轻衣打电话,可是她的手机一直关机。 于是他只能打给吴以豪,吴以豪接通电话,司擎墨问:“轻衣出院了?她还好吗?你们现在住哪里?” 吴以豪冷哼了一声,“现在想起来问我们住哪里了?阿墨,你真的太令我失望了,为了一个女人,多年的朋友也不管不顾的,现在才想起来看轻衣。” 司擎墨眉头微皱,声音微冷了几分,“不说是吗?” 吴以豪听出来他声音里的冷意,忙说:“你还生上气了?我这不是替我们轻衣鸣不平嘛,她为了你,可是吃了不少苦呢,她一个千金大小姐,从小就没有住过这么差的酒店,还有,你还让她在冷风里站着,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 他嘟囔了一堆,司擎墨没有说话,吴以豪这才赶紧说道:“轻衣走了,她今天的飞机,出国了,说是还有工作。” “好,我知道了。”司擎墨回了一句,便挂断了电话。 吴以豪听着手机里传来‘嘟嘟嘟’的声音,心里是有些小得意的,哼,阿墨现在知道心疼轻衣了? 可惜,轻衣已经走了,他肯定心里后悔的不行吧? 他笑了起来,阿墨还在轻衣面前装冷淡,这回好了吧,又要好久见不到轻衣了,就得让她也后悔后悔。 他现在应该也知道他身边那个女人是个什么货色了吧? 所以,又想到了轻衣。 他觉得自己真是太棒了,替他们家轻衣办了一件大事儿。 唉,可惜轻衣已经走了,要不然,阿墨肯定现在就能跟轻衣和好了。 他又掏出手机,继续关注着网上的情况,每看一条骂程依念的评论,他心里都高兴一阵子,还会给人家点赞。 司擎墨这边,他挂了电话,跟程依念说:“你可能感谢不了轻衣了,她已经走了。” “走了?”程依念有些疑惑。 “她一直在国外做学术,很少回来,现在又去工作了。”司擎墨说道。 程依念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可是心里却几乎是确定了,大约网上的事情与吴轻衣脱不了干系了,她走的这样急,是为了什么? 大约是为了让别人不把这件事情怀疑到她身上。 尤其是不能让司擎墨知道吧。 不得不说,吴轻衣真的挺聪明的,可是她却忘了,她也是个女人。 程依念看着司擎墨,想跟他说,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毕竟,这些都只是她自己的猜测和判断,又没有什么实际的证据,她如果说了,司擎墨不会以为她在嫉妒吴轻衣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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