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花突然叫道:“我不离婚,我是薇薇和轩轩的妈妈,谁也别想取代我。” 程依念笑眯眯的说:“表嫂,现在可不是你说了算的,你说不离就不离啊?那不能够,咱们得离,你看看,你在我们家里,整天霍霍表哥,霍霍家里的钱,现在还年纪大了,反正一样的出钱,我们为什么不要个更好的?” 说完,程依念又对着向磊道:“表哥,咱们明天就去相看。” 李春花可怜巴巴的看着向磊,想让向磊拒绝。 向磊却胡乱的点了点头。 李春花这下彻底吓傻了,她哭着过去抱住向磊的胳膊,“阿磊,咱们都有俩孩子了,怎么说,我都是孩子亲妈啊,后妈哪儿能跟亲妈比?” 程依念笑眯眯的说:“表嫂,你不是要把孩子带走嘛,那你带走就是了呀。” 程依念已经想到了,她这个表嫂肯定会跟自己娘家妈妈说这事儿的,到时候她娘家妈妈肯定会让她用孩子来威胁的,知道表哥舍不得孩子,所以,她故意这样一说,让表嫂知道,拿孩子威胁也没有用了。 李春花站在那里呆呆的发抖,“我,我不离,我也不会带孩子走。” 程依念也不管她,对着白锦月道:“姨妈,睡觉吧,睡醒了,明天给表哥提亲去。” 白锦月无奈的看了程依念一眼,她这个侄女呀,从小就会整这些,不过,给儿媳妇吓唬一下,也是好的。 于是她也没有管,在程依念的搀扶下进了屋里,躺下了。 程依念帮白锦月关好了门,对着向磊道:“表哥,睡觉了。” 向磊点了点头,也转身走了。 程依念挽着司擎墨的胳膊,对着李春花笑,“表嫂,你明天就回娘家去吧,好吗?” 李春花站在那里直发抖,“我不走。” “那随你咯。”程依念说了一句,便挽着司擎墨也回了房间。 李春花在那里站到了天快亮,这才回了屋里。 向磊早已经睡着了,她叫向磊,向磊翻了一个身,也没有理会她。 李春花是彻底慌了神儿,有点不知所措。 天刚一亮,她就去厨房做早饭,结婚多年,她这是第一次早起为家人做早饭的。 白锦月和向磊都惊讶不已。 李春花也不闹腾了,端着碗给向轩喂饭。 大家也都没有再说什么,都认真的吃饭。 可是李春花心里却还是慌,她好担心他们吃完早饭,就要去给向磊相看别的姑娘。 然而,就在她还心慌意乱的时候,她娘家妈妈的电话又打过来了。 李春花拿着手机跑了出去,这才接了起来。 “春花呀,等不了了,人家姑娘那边说是不跟你弟谈了,肯定是相到了更好的,我悄悄问了媒人,人家说是有个愿意出三十万彩礼的,春花,你今天就把钱拿回来吧。”李妈妈在电话那头火急火燎的说着。 李春花心底却更慌了,那个出三十万彩礼的人该不会就是向磊吧? 她咬着牙道:“妈,那钱我不能给你了。” “什么?”李妈妈惊叫道:“你这个死丫头,什么叫不能给我了?明明说好的,你弟的彩礼和车钱你拿的,你现在怎么就变卦了?” “妈,我拿不到。”李春花可怜巴巴的说道。 对面的李妈妈这下跟点着的炮仗似的,“什么叫拿不到?你是不是看着钱多,想自己昧下了?你怎么这么自私呢?你弟要是娶不着媳妇儿,你可就是咱们老李家的罪人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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