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又唠了点别的事情,程依念这才从白锦月房间出来。 她刚一拉开门,就看到李春花站在门外。 程依念笑眯眯的看着李春花问:“表嫂,你在姨妈屋门外做什么呀?有事儿找姨妈?” 李春花轻咳了一声,还没有说话,程依念又说:“不会是想要钱吧?你可是亲口说过的,不会打我彩礼的主意呢。” 李春花干干的笑了一下,说:“肯定,肯定不打啊,我只是来问问妈要不要喝水?” 程依念笑眯眯的说:“唉呀,刚才姨妈说想喝水,我正要去给姨妈倒呢,那既然表嫂要给姨妈倒水,那就表嫂倒吧。” 李春花自从嫁过来,可从来没有给白锦月干过啥,今天这倒水,应该也是第一遭了。 不过,这是她自己说出来的话,她总不能就收回了。 于是,只能磨磨蹭蹭的去倒了一杯水端了过来。 程依念又没有走,坐在白锦月房间,跟她聊了好大一会儿,直到李春花自己都熬不住了,先说要回去睡下了,程依念看着她离开,她这才走。 回到她和司擎墨的屋里,司擎墨浅笑着问道:“怎么这么久?” “我把表嫂熬走了,才回来的。”程依念笑眯眯的说道:“我怕我走了,姨妈被表嫂哄两句,把钱又给她了,姨妈那人心太软了。” 司擎墨低笑起来,“其实,你完全可以把姨妈接走,以后跟我们一起住,也不需要这么麻烦。” 程依念却想起来,前世,她不是没有动过这样的心思,只是当时跟姨妈说了,姨妈说她住不惯城里,而且,也放心不下表哥,还有表姐表妹们。 其实程依念心里清楚,姨妈更多的其实是不好意思,她有儿有女的,跑去跟侄女住,不像话,姨妈要是跟她住了,那表哥在村里就真要待不下去了,不知道邻里们要怎么编排他呢。 程依念浅声说:“这村里的事情,你不懂,姨妈肯定不会跟我们住的,好了,睡吧,睡吧,要不,一会儿就睡不了了。” 司擎墨知道自家这古灵精怪的媳妇儿又有事儿要做了,他也不问,她需要他配合的时候,他尽量配合就是了。 俩人躺下,司擎墨将她揽进自己怀里,程依念寻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好,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司擎墨在她的额上轻轻的吻了一下,这才闭上眼,也睡了过去。 程依念果然说的没有错,他们不过睡了两个小时,外面就传出吵闹声。 她和司擎墨赶紧穿好衣服起来。 一出来,就看到向磊揪着李春花,他面色冷冷的,“李春花,你现在真的是能耐了,还学会偷了。” 李春花伸手捶打向磊,一边哭一边喊,“我不偷我能怎么办?你们明明有钱,为什么不能给我弟弟娶媳妇儿用?他可是我亲弟弟,我能看着他打一辈子光棍吗?” 向磊气的咬着牙,“你自己看清楚了,那钱不是我们的,那是念念的彩礼啊,你怎么能动她的钱给你弟娶媳妇儿?她又不欠你弟的。” 李春花咬着牙道:“她的彩礼怎么了?给了我们家,就是我们家的了呀,我们拿着用用怎么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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