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饭,又逛了一会儿街,路过一家男装店,蓝莹莹跑进去,花了一个多月的工资给明楠买了一套西装,她说:“男人在外面,就是要穿的得体,这样,别人才知道他背后有个贤内助,外面的野女人才不敢打他的主意。” 程依念却笑着摇了摇头,说:“别人该打他主意还是会打的,像那种会打别人男朋友主意的女人,那都是爱当小三儿的,她们觉得撬别人墙角,才是她们的魅力呢,你呀,把男人打扮的越得体,他越会在外面招蜂引蝶,而你的贤惠在他心里也会变得理所当然,到时候,你就会成为那个黄脸婆,还没结婚呢,就先不要给他花那么多钱。” 蓝莹莹想了一会儿,觉得程依念说的有点道理,于是她把西装褪了,给他买了一盒内裤。 程依念无奈的笑了,她也跟着蓝莹莹在店里转了一会儿,看到了一条灰色的领带,莫名的就觉得这条领带适合司擎墨。 于是,她将那条领带买了下来。 蓝莹莹惊讶的看着程依念,“念啊,你,你都开始给那男人买东西了,那你们……” “我们在努力的当真正的夫妻。”程依念微笑着说。 蓝莹莹先是一怔,随即也笑了起来,她打心底替念念高兴,如果念念真的能跟那位司先生好好过日子,也挺好的,那司先生长的比那个凌渣男好,好像什么都比那凌渣男好,念念被那渣男辜负,伤透了心,现在好不容易再找一个,挺好的,希望那位司先生能快点将念念的心给融化了。 只是,她又有点担心那位司先生对念念不是真心。 她又问:“念啊,你先生他以前有没有什么初恋啊什么的啊?照你说的,他突然要跟你结婚,是不是因为你哪里跟他初恋像啊?” 程依念愣了一下,随即摇头。 蓝莹莹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没有就好,那你们好好发展。” 程依念眨巴着眼睛说:“不是没有,是我不知道啊,其实说到底,我还没有太了解他呢,他应该也不太了解我,我们还在彼此了解阶段。” “啊?”蓝莹莹眨了眨眼,“那你,那你可要把持住啊,别再被男人骗了。” 程依念笑,“我不在意他从前有没有什么初恋,我也不在意他是不是因为我跟他初恋长的像,才跟我在一起,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从一开始结婚,我就知道他不爱我,可是现在,他说要跟我好好过日子了,那肯定是觉得我这个人能过呗,那就过吧,反正一辈子也没有多长,搭伙过过日子就行了,我觉得这样的关系,还是挺舒服的,比起那种刻骨铭心的爱,这样细水长流的生活,更能让人安宁。” 她现在还真的没有那么太想要爱情。 蓝莹莹抿了抿唇,一时也不知道要说什么,虽然,她还是希望念念能再遇到爱情,可是她又觉得念念现在这种状态也挺好的,正在她想着该说点什么的时候,她的手机又响了。 她接起了电话,那头传来明楠的声音,“老婆,你逛完没有?我来接你?” 蓝莹莹看了看时间,也已经快十点了,她开口道:“嗯,你来吧,我给你发定位。” 蓝莹莹给明楠发了定位,她和程依念便找了一家咖啡厅坐着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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