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依念跟司擎墨一起到的公司,她把每天必做的一些简单工作做完,给司擎墨汇报了一下他今天的行程,再回到办公室,她便给张年打了一通电话。 张年是程家曾经的老佣人了,后来回老家接手家里的手艺,纺织和染布。 以前只在老家那边卖布,现在张年接手以后,扩大生产规模,把生意做到了云海市。 因为是老一辈传下来的老手艺,所以,他这里产的布料质量都是极好的,而且是手工的,当初凌依还没有做大做强的时候,拿不到其他布料商的料子,程依念便找的张年给凌依拿布料。 所以,外界一直传着一句话,买凌依一件衣服能穿一辈子,怎么洗,怎么穿都不会破。 还有人嘲笑凌依是自断财路,说凌依把衣服做的那样结实,那不就是不让别人再买新的了嘛,可是他们却是大错特错了,凌依的衣服料子好,不仅没让它断了财路,反倒让许多有钱人更加喜欢,料子好,不仅能让衣服穿的更久一些,也能让衣服更有质感一些,看起来比较贵气。 这几年,凌依一直与张年有合作,每一次都是程依念去选的布料,而张年与凌依并没有签长期合同,每次都是需要什么货,程依念直接给他发消息,让他准备货,然后她直接提货打款。 后来程依念从公司离开,便由凌湛给张年发所需的布料,再后来,凌湛觉得自己已经是这么大公司的老总了,不想自己亲自发这个消息了,便把这工作交给了自己的秘书,也就是沈心悦。 当初凌依的布料全部都是从张年这里拿的货,因为有张年这么一位大的布料商,凌依从来没有缺过布料。 这一次程依念给张年打电话,倒不是为了给凌依拿布料,而是给笑笑找工作。 笑笑帮了她,凌湛应该会炒了笑笑的鱿鱼,以沈心悦那可怕的报复心理,她一定会像前世一样,封杀笑笑,让她再也找不到工作。 笑笑是为了她,她总不能让人家白帮她,她得为笑笑谋个出路,帮她找一份工作。 当然,也不仅是为了帮笑笑找一份工作,也是想跟从前待她很好的人联系一下。 前世,凌湛或许是怕爸爸的那些老友们点醒了她,他再也无法拿捏她了,便总是不希望她跟爸爸从前的老友联系。 她出事儿以后,爸爸的那些老友们一方面是因为觉得她不孝顺白眼狼,没有过问她的事儿,还有些则是因为根本不知道她出了事儿,就像张叔和怜姨,她太久没跟人也们联系,他们其实并不知道她被凌湛关进了精神病院吧。 电话很快接通,张年那边声音有些激动,“念念,是你吗?你终于想起来给张叔打电话了。” “抱歉张叔,这些年没有跟您联系,是我太不懂事儿了。”程依念向他道歉。 “唉哟,别这么说,你们年轻人有年轻人的生活,哪儿能老跟我们这些老古董联系呢,就我那一对儿女都不太乐意跟我们老两口多联系的,总说跟我们有代沟。”张年笑呵呵的说道:“其实不联系没事儿,你过的好就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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