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个八尺高的汉子怎么能让妹妹养着,胡均断然回绝,“我一切安好,妹子无须费心,你好不容易来一次,我这就下厨给你做几道好菜。” 胡均闷头往厨房走,到了厨房一看,却发现厨房冷锅冷灶,别说鸡鸭鱼肉了,甚至连菜也没几颗。 这些日子,他和杨柳两人闹得极不愉快,都是各顾各的,他已许久不曾踏入厨房了。 程丽跟在后面一看就知是怎么回事,她万万没想到,当初如胶似漆,恩爱有加的哥嫂会闹到如今这般地步。 “哥,这大冬天的,别忙活了,我们一家人出去吃。”她把胡均拉出厨房,又去屋里招呼石头和嫂子。 虽然哥嫂两人都面色不悦,但拗不过程丽,被她拖着坐上马车去了酒楼。 临近过年,酒楼里也是爆满,几人找了个包间坐下。 程丽一锤定音道,“那房子实在是不能住人,我明日就托人寻处干净利索的院子,收拾停当了哥哥你们就搬过去。” 胡均拒绝的话已到了嘴边,但看着面前贵气逼人,珠翠满头,明艳妩媚的妹子突然卡了壳。 她已经不是那个住在红泥村还整日乐呵呵的妹子了,她身边有了贵人,过的自然是贵人的逍遥日子。 杨柳呆呆坐在一边,好似什么也没听进去。 这顿饭吃的众人都心情沉重,唯有程丽一人言笑晏晏给这个夹菜,给那个夹菜,石头都替她心累。 送走哥嫂,程丽去寻了上次买房的卢老板,让他帮忙留意下房子,表示银子不是问题,主要是要让新婚夫妻俩住的舒心自在。biqubao.com 这等财大气粗的主顾,卢老板自然笑呵呵点头应下。 程丽像个散财童子般,又拿出两百两银子给石头,让他拿着去买些礼品送予诸位同窗,好拉拉关系。 石头并未多说什么,笑着收下。 程丽手里有钱,又到了过年这等大日子,带着石头又去给林夫子林夫人各买了礼品,满载而归的回了府。 林夫子作为本地德高望重的士大夫,过年期间,上门拜访的人络绎不绝,从早到晚大门都没关过。 冬天是程丽最讨厌的季节,她不外出的时候,就整日缩在有暖炉的房间里。 石头也不外出,陪她一起抱着暖炉不撒手。 国子监年后正月二十开学,程丽和林夫人热热闹闹过了新年,年后就是百姓们互相走亲戚的时间。 林夫子是外乡人,本地并无什么宗亲,但他桃李满天下,自然有许多弟子拖家带口的上门拜访。 这种时候,程丽就不适合露面了。 反倒石头作为林夫子的得意弟子需时常在前院陪客,只余程丽一人在后院。 她裹着毛绒绒的狐皮大氅认认真真绣帕子,一边绣一边叹道,好似又绣错了,怎么绣个花也这么难。 她正考虑要不要拆掉重绣时,一丝寒风吹进了屋内。 程丽头也没抬,“是石头吗?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可是,她却没有听到石头的回应。 她抬头望去,房门口却空荡荡的没有人影,难道是房门被风吹开了吗? 程丽受不得凉,上前去关门。 谁知这时,门外突然冲进来一个人影,将她团团抱住。 “啊!” 她尖叫出声,拼命捶打抱住她的男人。 男人在她身上身上胡乱摸着,“乖乖,终于让我找到你了。” 踏马的,这人是谁!!! 程丽被他抱得动弹不得,只好软下声音求道,“公子吓到奴家了…” 她嗓音柔媚娇嗔,那公子身子都酥了,立刻放开她,“美人,你可让我好找…” 说着要来亲她。 看着面前这个陌生的脸孔,程丽回忆了半晌也没想起来这人是谁,娇笑着推开他,“公子,奴家好冷,公子去把房门关上。” 那年轻男人不知想到了什么,激动不已道,“美人稍等,我这就去关门。” 真是个蠢货! 程丽趁他背过身关门的时候,举起板凳狠狠朝他头上砸去! 这种事程丽已经干的极其顺手,那男人挨了一板凳,软软倒在地上。 程丽想把他拖出去,却费了半天劲也拖不动,真是气死她了。 她照照镜子,确认身上并无不妥后,动身去前院找石头。 林夫子的屋内,石头正装乖卖巧扮演个合格的稚童。 “石头。” 突然,他耳尖的听到了程丽的声音,石头环顾四周,在窗户外看到了程丽的半个脑袋。 其他人不是聋子,自然也听到了程丽掩耳盗铃的声音。 林夫子嘴角的笑僵在脸上,真是个无知妇人!!居然还敢唤他的弟子为石头!! 这等乡野粗汉的名字如何配得上他钟灵毓秀,天生聪慧的弟子!! 宋昊看到身侧的小童坐立不安的频频望向窗外,心下了然,“门外是你的寡母吗?请她进来一叙吧。” 能独自养大一个孩子,还将这个孩子教的如此聪慧又明理懂事,想来也是一位极其睿智能吃苦的母亲。 宋昊脑海中浮现一位朴素衣裙,黑发中夹杂着些许白发纯朴善良的乡下农妇形象。 石头应声而出,小跑着去窗外唤程丽,“宋祭酒要见你。” 啊!!!来家访的?? 她还没做好准备啊! 程丽忐忑不安的随着石头出现在屋子里,林夫子看见她总是一副吹胡子瞪眼的不忿表情,程丽早已习惯。 只是,此刻,屋子里除了林夫子,还有一位月白长袍温润如玉,一看就是饱读诗书的知识分子。 难道他就是石头口中的宋祭酒? 如何会这般年轻? 难道夫子不都是林夫子这样脾气又臭又硬的臭老头吗? 此时的宋昊也是吃惊不已,面前这个美貌温柔,天真娇憨的女子竟是石头的寡母吗??? 看着不过二八年华,如何会有石头这般大的孩子?? 而且看她一脸懵懂,像是哪家娇养的闺中小姐,哪里像个妇人? 两个人都一脸懵逼,怀疑自己认错了人。 “哼,”林夫子冲程丽哼了一声,介绍道,“这位是翊谦的师长,国子监祭酒宋昊。” “这位是翊谦的寡母,如今寄住在我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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