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丽当然不想去,看胡均说差事没影响,便留在家中。 只是这一日,她总是心浮气躁,纳鞋底屡屡刺中手指,杨柳心疼不已,“今日心绪不佳,我们就不纳了,你瞧瞧这手戳的。” 程丽放下针线,心中后悔不已,她应该和哥哥一起去的。看就看了,又少不了两块肉。 即使胡均差事没丢,但那人是主子,若是想法子磋磨哥哥,胡均想躲也躲不开。 晌午程丽也没心情吃饭,只略吃了两口就放下筷子。 杨柳不明所以,“怎么了,可是今日饭菜不合胃口?还是出了别的事,我看你今日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 她勉强笑笑,“我没事,嫂嫂无需担心。” 杨柳拍拍她手,“有什么烦忧之事和嫂嫂说,千万别见外。” “嗯。” 恰在此时,院门被人轻轻叩了三下,这么文雅的叫门之法,定然不是胡均和他那些粗枝大叶的朋友。 程丽一个箭步越过杨柳,“嫂嫂安坐,我去开门。” 门外竟然是罗管事。 他笑容可掬的仿佛邻家长辈,“姑娘,主子有请。” 程丽不想对着罗管事发脾气,只脸色难看生硬回绝,“我一个人寡妇如何能见外男,罗管事莫开玩笑了。” 罗管事笑容不改,“主子说,姑娘若不去,姑娘的行踪只怕立刻就会被人知晓。” 林夫子离这里不过一条街的距离,周围邻居也都知道石头在林夫子那里求学,只怕躲在林夫子那里也无济于事。 左思右想后,程丽扬声冲院内喊道,“嫂嫂我出去一会,马上回来。” 杨柳不放心的走过来,“你这是去哪儿?” 罗管事一派老实庄重的模样,对杨柳解释道,“这位是弟媳吧?我和胡均兄弟都在庄子上做活,这次来请姑娘,不过是请她去厨房帮忙而已,稍后我会亲自送她回来。” 杨柳有心跟着一起去,但下午石头散学后,还需有人去接,晚上的饭菜也该着手准备了。 她为难的看了眼程丽,“妹子,我这实在腾不出手,你速去速回,莫要让你哥担心。” 程丽心情沉重的点头,“我晓得了,嫂嫂莫忧心我,我以前也去庄子上帮过忙的。” 告别杨柳,马车晃晃悠悠一路驶往别庄。 罗管事将她交到丰嫂子手里就转退下了。 程丽一刻也不想在这院子多待,径直进了那狗屁少爷的屋,抬手掀开衣服,“看多久?” 屏风后的少年声音清越如泉水叮咚,“半个时辰。” 她盖上肚子,环视了空荡荡的屋子,“暖炉呢?” 暖炉自然是被陆敏之扔出去了,他向来不喜那些东西。 “松墨,去搬暖炉过来。” 少年从屏风后现身,看她一张脸臭的不行,嘴角的笑也淡了几分,“遮住你的脸。” 程丽求之不得,立刻随从桌上拿了帕子盖在脸上。 暖炉搬进来后,程丽就掀开衣服装死人。 陆敏之想到她刚刚的臭脸也没了兴致,扬手冲她扔了个玉佩,“退下吧。” 程丽迅速接住玉佩,“这是少爷赏我的吗?” “对,拿着玩吧。” 她心里窃喜不已,这要是拿出去当,估计能当不少银子。 程丽心里高兴,整个人都鲜活了几分,陆敏之心念一动,“我反悔了,我还要接着看。” 果不其然,面前女子的脸立刻不高兴起来。 陆敏之扬手又扔了个玉扳指过去,程丽双手接过,眼睛瞬间亮晶晶的。 谷雨林也不像是小气之人,难道没给她傍身银子?为何这女人这般爱财? 程丽收了东西,听话的掀起衣服,露出不堪一握的柔软腰肢。 可是,不过片刻,“咕噜咕噜”的声音打破了那令人目眩神迷的淫靡气氛。 陆敏之简直要被气笑了。 这女人当真是有数不清的幺蛾子等着他。 程丽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抱歉,我中午没吃饭,不介意的话,你接着看。” 陆敏之深呼吸数次才压下怒火,“退下。” 她捂着饿得咕噜噜叫的肚子逃也似的离开了。 她现在对胡均已没有那么重的戒心,程丽来到马场,看到胡均正在喂马吃草料。 她也上前帮着喂马,“哥哥,晚上记得带我一起走。” 胡均被她的凭空出现吓了一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怎么会在这里?” “罗管家去家里找我,我就来了。少爷只是看看我,并未对我做什么,哥哥你不用担心。” 胡均却不肯相信,只是他看程丽行动间并无不适,压下心头疑云,“这差事,我还是辞了吧。” “这是为何?”程丽猛然抬头,“难不成是我耽误了哥哥的差事?” 胡均哑然失笑,“并非因为你,只是,” 他无法说出深藏在心底的话,只好道,“只是此处的月钱太少了,你嫂子很是不满。” “是吗?”程丽怀疑的看着胡均,她为何从未听过嫂子对哥哥的差事表示不满,反而很满意哥哥上进做活勤快。 “那哥哥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听闻城中禁军正在扩充人手,只需交二十两银子即可报名入队,成功入选后,每月有五两月银,还有八日的休沐日。” 待遇这么好? 这可比在庄子上养马强多了。 程丽也心动不止,二十两银子,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普通人家可不一定能拿出来。 胡均刚刚娶妻没多久,又是聘礼又是酒席采买的,手里应该没剩多少钱了。 程丽道,“若哥哥所言非虚,那的确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银钱之事哥哥无须担心,我这里还有些积蓄,明日我拿了银子给哥哥,哥哥自去寻了门路报名吧。” 她对胡均很有信心,胡均略有身手,性子爽朗大气,很容易就能和人打成一片,再加上他有技术会养马,被选中应该不是难事。 胡均连连拒绝,“你带着石头本就不易,我怎可再收你的银子?” “我和石头一日三餐,衣食住行哪样不要银钱,不都是吃哥哥的用哥哥的,我们本就是一家人,哥哥何必与我生分?” “以后有银子了再还我也不迟,哥哥不必推辞。” 胡均手里确实没银子,只好面有愧色的同意,“妹子对我的大恩,我一桩桩一件件都记在心里,日后定然会数倍奉还。” 程丽含笑应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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