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门前是非多,继子手撕烂桃花_第81章 新嫂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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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均拿了十两银子做聘礼,又找人修缮了红泥村的老家,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俩人年纪都不小了,便都没有再拖,不过一个月,女方就坐着花轿进了门。
  虽说胡均并未说什么,但程丽自发留在了镇上,她是寡居之身,不宜和外人一起凑这种热闹。
  再者她也不想影响了胡均的新婚大喜。
  新婚三日后,胡均带着新娘子和石头从红泥村回来了。
  新娘子唤杨柳,是个鹅蛋脸的美人胚子。
  程丽暗道胡均真是好运气,竟娶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那杨柳见了程丽也是吃了一惊,“妹子,你怎么这么年轻?”
  程丽一听这话就知道胡均并未向她介绍自己的真实身份,也随意搪塞道,“可能是南方养人,我从前是在南方的。”
  杨柳了然的“哦”了一声,却并未追问南方之事,反而满口夸赞她将石头养的极好,又聪明伶俐又懂事勤快。
  这个新嫂子实在是个热情又会讲话的,三两句就和程丽拉近了关系。
  姑嫂俩亲亲热热坐在一起聊了起来。
  胡均与她新婚燕尔的,石头再留在一楼就不合适了。
  程丽让石头搬到了二楼,把一楼腾出来给了这对新婚小夫妻。
  第二日胡均就要上值,杨柳早早起来为胡均做饭,程丽看的啧啧称奇,“胡均运气也太好了,老婆不仅漂亮还能干勤快性格好。”
  她要是个男人,也想娶杨柳这样的老婆。
  杨柳送走胡均又去唤程丽和石头起床吃饭。
  程丽没好意思说往常这时候她还没睡醒,只好随着杨柳下楼吃了饭。
  吃罢饭她要起身送石头,却被杨柳按住手,她笑意吟吟道,“外面冷,妹子你在家歇着,我去送石头。”
  啊????
  这是天使吧?
  胡均到底为什么运气这么好???
  程丽几乎有些妒忌了,这么个好老婆配胡均会不会有些浪费?
  程丽烧水洗好碗,杨柳也回来了。
  她见程丽洗了锅碗,也露出个真心实意的笑容,“天这么冷,下次妹子等我回来再洗,夫君也嘱咐了,让我好好照顾你。”
  程丽哪儿好意思真把人家当下人使唤,这个家,杨柳才是女主人。
  她和石头才是寄人篱下的,程丽适时表现出自己的立场,“嫂子莫与我客气,我寄住在哥哥这里。本就与哥哥添了许多不便,如何能再心安理得的让人照顾。以后该我照顾嫂子才是。”
  看来这个小姑子不是个难缠的,杨柳松了口气。
  对于这门亲事,杨柳也觉这是天上掉馅饼。
  她已经十九岁了,平常女子十五岁就已出嫁,十九岁一般都生了两三个孩子了。
  她之所以耽搁到如今,一是家里亲爹懒惰不做活,幼弟又小,她实在放心不下。
  二则是以往旁的媒人介绍的对象实在不堪入目。
  她不过年岁大了些,媒婆说与她的尽是那些死了老婆的三四十岁鳏夫。
  这还好些,甚至有些缺胳膊断腿的,眼瞎脑子傻的,媒婆也都说与她,还说她岁数大了,莫再挑了,再挑下去,连鳏夫也没的嫁。
  她气的撵走媒婆,放言此生不嫁也不会嫁给那些人。
  这几年,她受尽了村里人幸灾乐祸的嘲笑也没有选择妥协。
  她就是要嫁个称心如意的男人,若是找不到,她就做一辈子老姑娘也绝不将就!
  老天有眼,真的给她牵了个好姻缘。
  夫君相貌堂堂,身姿伟岸,为人上进有担当,夜里也……
  小姑子良善好说话,外甥小小年纪被林夫子看重收了做弟子,以后说不得还有大出息。
  夫家也没有磋磨人的公公婆婆让她立规矩,关起门来,她便是说一不二的女主人,日子不知道过得多快活。
  甚至连她回娘家,夫君也并无异议,让她想回便回。
  这样好的婚后生活,她以前做梦都不敢想。
  夫君把手里的积蓄都给了她,足有二十四两,可见夫君对她是满意的,这才一进门就将掌家大权交给她。
  她也投桃报李,对夫君对小姑子对外甥都尽心尽力照顾,把他们当亲弟弟一般心疼看待。
  收拾好杂事,杨柳搬了凳子到院中,“妹子,咱俩一起做衣裳吧。”
  听起来好高端,这是她能做的活吗?
  程丽愁眉苦脸,“嫂嫂,我只会纳鞋底,旁的都不会。”
  这下换了杨柳大吃一惊,“你当真什么都不会?”
  乖乖,这小姑子不是嫁过人吗?怎么什么都不会?
  她笑道,“没关系,嫂子教你。”
  程丽认认真真听着,一下一下跟着杨柳学习,最后眼睛都花了,才学会缝制亵裤。
  杨柳忍不住哈哈大笑,“妹子你看着聪明,怎么针线活这么难上手?”
  “嫂子你说对了,我只是看着聪明,其实人一点也不聪明…”
  原本以为半月就学会纳鞋底的自己已经是聪明伶俐,悟性上佳,谁知杨柳说自己半日就学会了。
  自小父亲弟弟的鞋都是她做的。
  如今,她两日就可做一双鞋出来。
  程丽赞叹不已,“嫂嫂你真厉害,我做一双鞋要好些日子呢。”
  杨柳抿嘴轻笑,“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嫂嫂都教你。”
  “那敢情好,以后嫂嫂莫嫌我烦便是了。”
  两人相处融洽,屋子里欢声笑语不断。
  日子就这样平静如水的过了半月,某日胡均下值,给她带了个口信,“少爷让你明日去庄子上。”
  程丽睁着大大的眼睛望向胡均,“哥哥,我不去的话,你的差事会不会保不住了?”
  “不会,三少爷名声一向很好,不曾有苛待下人的传闻。”
  胡均脸色复杂,罗管事的意思很明显,三少爷对她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只怕上次在少爷院子里,程丽就已经受了欺负。
  胡均胸中怒火翻涌,可是愤怒过后,他只能无力的垂下双手。
  少爷不是赖三,不是他招惹的起的。
  妹子不去便不去,他胡均岂是这种卖妹求荣的小人?
  这差事不做便不做了,天下之大,他还能饿死不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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