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丽脚不沾地的忙了一天,连腰都直不起来,眼看天色一点点暗了下去。 她心中焦急,拉了吴婶悄悄问道,“吴婶,天色不早了,我能不能离去了,我儿子还在家中等我归家呢。” 吴婶为难的看着她道,“好妹子,现在正忙着呢,你这再一走,不是火上浇油吗?” 程丽心道也不知道这些富贵人家到底长了几个胃,一个个瘦的和纸片人一样,居然这么能吃! 一天要吃五六顿! 吃完了早膳午膳下午茶晚膳,还得准备半夜的夜宵,也不撑死他们! 而且,都这个时辰了,胡均也不见人影,可见她暂时是走不了了。 程丽只好勉强笑了笑,“是我失言了,只是雪天路滑,若再晚些,只怕我归家不易。” 吴婶热络的拉过她手拍了拍,“怕啥,若太晚就不回去了,晚上你跟我睡。” 得咧,这是要住在公司了。 她只好柔柔笑道,“多谢吴婶。” 吴婶看了眼忙碌的众人,压低声音,“妹子别多想,我们快干活吧。” 程丽只好继续洗菜。 她边洗菜一边望向厨房门口,希望下一刻胡均就出现在门口,然后两人就可以一起回家。 可是,她等啊等,一直等到厨房做好宵夜,胡均也没来。 程丽知道今晚只能住在庄子上了,心里喟叹一声,一天没见石头而已,她心里居然空落落,七上八下的。 她是生人,不认得庄子上的路,吴婶这次便唤了别人送膳,程丽对此感激不已。 终于等贵人们都吃饱喝足,吴婶也累弯了腰,程丽有眼色的上前搀扶她。 吴婶笑道,“厨房的活就是这样,一年到头忙个不停,妹子刚来肯定也累坏了吧,走,我带你去前院。” 前院都是下人房,程丽透过茫茫夜色寻找胡均的身影,可是什么都没发现。 她只能扶着吴婶一步步向前院走去。 吴婶住处比她想象中的下人房好了太多,是个单人间不说,房子里家具齐全,被褥也松软舒服。 累的昏昏欲睡的程丽却不能立刻入眠,因为吴婶子兴致勃勃的要和她聊天。 屋子里仅一张床,与吴婶同榻而眠的程丽无处可逃,只好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着吴婶的话。 “妹子,你夫君死了多久?” “一年多。” “唉,可惜,年纪轻轻的,”吴婶哀叹不止,忽然她话锋一转,“妹子你这么年轻,若是往后孤身一人岂不可惜,不如再找一个?” 程丽已经困的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了,只“嗯嗯啊啊”的随意附和着。 屋里早已熄了灯,吴婶看不清程丽表情,只能听到她声音,还以为她同意了,立刻来了兴致,连声音也拔高几分,“好妹子,凭你的品貌就是嫁个员外也使得,这不是巧了吗,我这正好有个人选。” “我有个远房侄子,跟你年岁相当,今年不过二十。这小子你别看年纪小,人却极会办事,如今自己开了家铺子,呼奴使婢的,手里可有不少银钱呢!” “只他眼光高,看不上普通女子,立志要找个书中瑶池仙女那般容貌的女子,我这一想,你俩不是正般配吗?” “妹子你若是中意,我就和我那侄子说说,你俩见上一面。妹子你看行不行?” 吴婶激情彭拜的说完,就只听到程丽轻微的鼾声,她摇头失笑,“这姑娘,真是一看就没干过重活,是个享福的命。” 她心里越想越满意,只恨不得这对新人明日就成婚,再请她喝杯媒人酒。 第二日,鸡还没叫呢,程丽就被吴婶喊起来了,“妹子,该起了。” 程丽还没睡醒,看了眼黑漆漆的窗外,疑道,“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该起床做活了。”吴婶一边麻利的穿衣,一边催促她,“快起床洗漱,少爷等会起床念书需要吃茶点,我们可不能误了少爷的大事。” 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的程丽咽下满腹怨言,呵呵赔笑,“少爷真是勤勉。” 你丫的大冬天不窝在被窝睡觉,起的这么早念什么书!! 念书就算了,少吃一口能怎么着!! 就不能忍忍等着吃早膳吗?!!! 她憋着一肚子火从床上爬起来,无精打采的开始洗漱。 她受不了了,这高门大院的下人看着体体面面,怎么过的比外面酒楼的小厮还累? 程丽行尸走肉般被吴婶拽着一路小跑奔去厨房。 啊啊啊啊,绿豆糕还得现蒸,冰冷的井水冻的程丽双手发紫,她一边洗绿豆一边在肚子里骂人,厨房真不是人干的活。 她今天就要走,说什么也不干了。 就是天王老子来了,她也要走。 做好了糕点,吴婶拉着程丽,“走,跟我一起给少爷送去。” 程丽头摇的像拨浪鼓,“我不去,外面太冷了。” 吴婶隔着衣服偷偷拧了她腰间软肉一把,凑到她耳边道,“跟我走,待会有赏钱。” 赏钱也动摇不了程丽想躲在灶下烤火的决心。 但她不愿拂了吴婶的一番好意,只好不情不愿的从灶下起身,与吴婶拎着死重的实木食盒往后院走去。 待走到四下无人之处,吴婶才道,“你以为送饭这活是谁都能干的吗?那得是府里的老人才能干,主子们心善三不五时就打赏下人,送饭可是个有油水可捞的好差事。” “你等着吧,待会少爷肯定会给我们赏钱。”吴婶对此信心满满。 待到了少爷住处,吴婶嘱咐道,“你在外面等我,莫要乱跑。” 程丽乖乖点头。 吴婶拎着食盒进去,不一会就弯腰退了出来,她冲程丽使了个眼色,程丽立刻会意跟上。 直到两人走出少爷院子,吴婶才拿出两个银叶子分给程丽一个,“这是少爷的赏钱,你拿好。” 程丽经过上次之事,也不推辞,直接收下。 吴婶对此很满意,“咱女人家,也得手里有银子才能有底气,妹子你放心,下次送饭,我还带着你。” 谢谢,真的不用了,程丽有苦说不出,她想回家,不想在厨房做活了,实在太累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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