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门前是非多,继子手撕烂桃花_第64章 背靠大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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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丽和石头在黄忠的布店又等了一个时辰,胡均才踏着夜色寻来。
  “我回家了一趟,却没看到你们,想着你们肯定在黄兄这里,果真如此。”
  他似是松了口气,随手举起石头扔向空中,又稳稳接住。
  若石头是个真正的小男孩,此刻一定尖叫着大笑,但是石头并非真正幼童,只觉胆颤心惊,这若是不小心摔在地上,只怕轻则骨折,重则殒命。
  程丽看出了石头的窘迫,为他解围,“哥,你总算回来了,今日我被人调戏了…”
  “然后我又把那人打了一顿,他会不会趁你不在家报复我?我要不要躲一躲?”
  胡均听到前半句刚怒发冲冠想问到底是谁胆大包天调戏他胡均的妹子,但是听到后半句却掏了掏耳朵,不可置信道,“妹子,你说啥?”
  “谁把谁打了一顿?”
  程丽只好重复道,“我把那人打了一顿。”
  胡均只觉荒唐可笑,这娇滴滴白嫩嫩的妹子怎么会打人呢?定然是他听错了。
  谁知,站在旁边的黄忠也点头附和道,“赖三出言不逊,被咱妹子抡板凳砸了几下。”
  抡板凳?就凭她的小身板?
  胡均对此表示怀疑。
  但程丽和黄忠皆一脸严肃,难道确有此事?
  胡均放下石头,正了神色,“赖三果真对你无礼?”
  程丽言简意赅,“黄大哥已说了我是你的妹子,那无赖却不信,非说我是黄大哥相好的粉头,还一直色迷迷看我的…”
  她话未说全,胡均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
  男人一拳砸向墙面,“这赖三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对你不敬!!我这就去给他个教训!”
  胡均说完一抱拳道,“麻烦黄兄弟帮我送妹子和石头回家,大恩不言谢!”
  黄忠拍胸脯保证,“我定把妹子和石头安全送回去,胡兄勿担心。”
  胡均怒气冲冲驾着马车离去,眼看他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程丽突然有些担忧,她和石头如今都靠着胡均才能有安稳日子过,若是胡均出了意外,她和石头该怎么办…
  她担心不已的对黄忠道,“黄大哥,我兄长不会出事吧?早知我就该忍耐一下,不该与那泼皮撕破脸。”
  “胡兄本事过人,又朋友满天下,定然不会有事。”黄忠对此很放心。
  三人回家后,程丽请黄忠进来坐坐,黄忠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妹子今日受了惊吓,早些歇息吧,记得掩好门窗。”
  程丽点头,“我晓得了。”
  送走黄忠,石头主动去厨房做饭,程丽帮忙打下手。
  “胡均是做什么的?他平日在哪里做工?”
  程丽好奇问道。
  跟胡均相处了这么久,这些简单的东西她居然都不知道。
  若胡均只是个普通农户,没道理红泥村的人对他那么尊敬,也没道理黄掌柜对他颇为尊崇。
  正在烧火的石头脸被火光映照的红红的,“舅舅在定国公府的庄子上养马,且舅舅身手不错,人又爽朗正直,很得庄子管事的青睐。”
  啊?这就说的通了。
  原来胡均背靠大树好乘凉,怪不得黄忠为他鞍前马后。
  只怕通过胡均,黄忠也攀上了庄子管事的门路。
  庄子上丫鬟小厮成群,一年四季都要穿衣,这可是笔不小的利润。
  弄清楚了胡均的背景,程丽彻底放心了。
  背靠定国公府,收拾个地痞无赖岂不是小菜一碟。
  程丽所料不错,他们这厢刚做好饭,胡均就回来了。
  “砰砰砰”的拍门声响起,程丽压低声音道,“是谁?”
  “是我,妹子。”
  她迅速打开门,门外的胡均一脸轻松,“我闻到了饭香,做好饭了?”
  “做好了,现在就能吃。哥哥快进来吧。”程丽把他迎进来。
  胡均拴好马车,哈哈大笑,“那敢情好,以后我每日回家都有现成的热饭吃了。”
  程丽本不是个喜欢做饭的,但胡均每日已做了早饭,她做个晚饭也没什么,更何况还有石头帮忙。
  “哥哥,那地痞可有伤你?”程丽问出了心中担忧。
  “妹子也太小看我了!”胡均走进厨房边盛饭边说,“我把那小子腿打瘸了,他一两个月下不来床,妹子以后放心大胆的出去,谁欺负你,我帮你揍他。”
  原来他们说的打瘸腿是真的打瘸腿,没有使用夸张手法。
  程丽有种被人罩着的安心感,“我知道了,谢谢哥哥。”
  男的高大威猛,女的俏丽妩媚,站在一起说说笑笑实在养眼。
  可惜这一幕在关翊谦眼里实在扎的他难受,他故意道,“刚刚娘让黄伯伯进来坐坐,他死活不愿意,是家里娶了娘子吗?”
  “你这小子,连这都懂!”胡均揉揉他脑袋。
  “不过你黄伯伯的娘子可不是河东狮,人家大气知礼着呢。”
  “那舅舅你怎么没娶妻?”
  “我啊……”胡均挠挠头,“臭小子,话怎么那么多,吃饭吧。”
  话题戛然而止,刚刚的欢声笑语瞬间消散无踪。
  胡均长相硬朗,身材健硕。是很招府里小丫鬟喜欢的。
  向他扔帕子的不是没有,但他孤家寡人一个,每月月钱都是花个精光,手里并无什么积蓄,哪儿有钱娶媳妇?
  再者,胡均自母亲死后,心心念念想找到妹妹,没有找到妹妹他也无心成家。
  可是现在妹妹没了,给他丢下个孩子,而且家里又多了个女人。
  这一大一小两张嘴,都要靠他养活,他只想把石头养大,好对的起妹妹在天之灵,更是不曾考虑过成家一事。
  经石头提醒,程丽才后知后觉发现,虽然在此处的日子很美好很祥和,但这是损害了胡均的利益换来的。
  家里吃穿用度,柴米油盐,哪样不要钱?
  这些都是胡均在负责。
  她不能再无所事事的窝在家里了,必须出去找个活干,挣些银子补贴家用。
  程丽翻来覆去想了一晚上,决定明日去街上看看。
  早早送石头上了学堂,她开始在街上溜达。
  街上是有几张招工告示,只那告示都是招伙计的。
  程丽刚开口询问他们招不招女伙计,就被人一脸这姑娘漂亮是漂亮,怎么好端端的疯了的表情给劝退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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