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门前是非多,继子手撕烂桃花_第31章 留在我身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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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头不是在各处跑腿吗?
  何时进了少爷的院子陪少爷读书?
  程丽一路走一路问,总算找到了书房所在。
  说来奇怪,她这个生面孔在府里如入无人之境到处溜达居然也没被人拦下。
  这便是她有所不知了,她此时穿的是江南新上供的料子素锦纱,织就的新襦裙。
  头上赤金红宝石步摇,乃是国都偃月城最大的首饰铺子万宝阁上月的新品,价值千金。
  这都是小荷为她穿戴的,虽然看着名贵,但和她后世所穿戴的奢侈品相比,还不值得她大惊小怪。
  她七拐八绕来到凌风院的书房,老远便能听到稚童读书声。
  程丽轻手轻脚的趴在窗前偷看,果然看到个一脸严肃的小少爷在读书,石头随侍在身侧,低头认真磨墨。
  “石头,”她小声喊道。
  低垂着头的石头第一时间听到了她的呼唤,难以置信的看着她,而后凑到端坐读书的小少爷耳边说了什么,立刻脚下生风朝她跑来。
  “娘,”石头气喘吁吁。
  程丽把他拉到柱子后,瞧了瞧四下无人才问,“你怎么到少爷身边伺候了,那个色鬼要欺负我,我骗他说我有花柳病,他就放我走了。我们现在怎么办?还是离开吧。”
  她噼里啪啦说了一堆,石头仔细听着,并不打断。
  等她说完,石头才缓缓道,“娘你稍安勿躁,我们暂时不能走。”
  程丽不高兴也不理解,“为什么不能走,我现在有三十多两银子,就算我们两个出去讨生活,也足够我们生活个三五年了。”
  石头再次对继母生活的世界好奇不已。
  究竟她是在何种安定盛世长大的,才会让她对整个世界毫无防备之心。
  “娘你可知人心险恶四字?我们身处异乡,孤儿寡母,人人可欺。一旦离开府里,只怕转手就会被人卖了。”
  程丽不相信,总觉得石头有些危言耸听,“朗朗乾坤,只要我们小心行事,不招惹是非,怎么可能被人卖了?我们一路上不是也好好的吗?”
  石头耐心解释,“我们一路上所行之路要么荒无人烟,要么就是破败不堪的乡镇,乡下人饭都吃不饱,谁会买我们?可是县里就不一样了。花楼里那些卖笑的姑娘有几个是自愿卖身的,你再看看街上行乞的乞儿为何大都手脚残疾?”
  程丽不寒而栗,身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仍然难以置信,“应该不可能吧,那日进城,我看城里百业兴荣,人人衣冠楚楚,治安甚是良好。”biqubao.com
  “那只是表象而已,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人和事都不会显露人前。”石头继续劝道,“娘你只需在忍耐半年,等明年谷大人就会被调回偃月城,届时我们就可以离开他了。”
  偃月城,偃月城…
  石头心心念念的偃月城真有那么好吗?
  “偃月城…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吗?”程丽有点想妥协。
  其实偃月城和永善县并无区别。
  只不过偃月城是他的大本营,那里达官贵人多如牛毛,恰好他记忆力非凡,过目不忘。
  那些贵人的把柄他全都知晓。
  只要到了偃月城,他就可以护住继母。
  “娘,你只需再忍耐半年,凭你的聪明才智,与谷雨林周旋半年应该不是难事吧。”石头鼓励她。
  程丽六神无主,理智告诉她,应该听石头这个古人的建议。
  但是情感上,她迫不及待想离开所有人,自己生活。
  只要她小心遮掩,不被人拆穿女扮男装之事,她大可以一辈子当个男人。
  她左右为难,再三考虑,还是决定听从内心的决定,外出试一试独自生活。
  “石头,你聪明机灵,人又嘴甜勤快,现在更是在少爷身边伺候。我很放心你,我想先出去闯一闯,若是我能在外面站住脚,我再来看你,否则,你就当我死了吧。”
  石头一听继母要走,立刻抱住她腿,“娘,你别冲动,你听我的没错,外面确实危险。只要你和我到了偃月城,我一定能护你周全,再也不会让男人欺负你。娘,你信我!!”
  石头掷地有声,言辞恳切。
  可是,程丽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她掰开石头的手,“我们本就不是母子,你对我的救命之恩我记在心里,我也会攒钱给你娶媳妇的。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以后就各走各路吧。”
  石头没想到她如此绝情。
  两人相依为命这么久,对她而言,难道不值得她一丝丝的留恋吗?
  “娘!”石头再次抱住她腿,“娘你别走,你信我一次,只要你信我这一次……”
  “不用了,石头,”程丽摸摸他脸,强硬的掰开他手,“我知道你能照顾好自己,我走了,你别担心我。”
  “不要,不要,”石头像个真正的孩子般哭泣不止,“你别走。”
  也许是受这个稚童身体的影响,也许是其他原因,关翊谦从心底里依赖这个继母,依赖继母身体里的女人。
  是她赐他重生。
  是她赐他完整无缺的身体。
  是她赐他又一次选择的机会。
  是她赐他体面的生活,让他免于再次流浪。
  否则,年仅五岁的他,即使他足智多谋,心思缜密。
  但也定会跟上辈子一样,现在还在街上流浪乞讨,被人欺辱,被人驱赶,被人唾弃。
  这个年幼的身体实在太过脆弱,一个稍微比他高壮的孩子就可以打断他的骨头,让他再次残缺。
  在这府中,因为他有所谓的父亲,才能在各处仆役那里安然无恙跑腿办事。
  一旦他的保护伞不在,一旦他重新沦落为没爹没娘的孩子,那他转瞬间就会成为人人都可踩一脚的最底层。
  一旦她离开他。
  他很可能无法安然无恙长大。
  可是,这种事即使和继母说了,她也不会明白。
  在她眼里,世界是无害的,是安全的,即使她险些被三个地痞流氓侮辱,也不曾改变她的想法。
  在她根深蒂固的思想中,只要行得端坐得直,便可以行走于人世间。
  关翊谦改变不了她的想法。
  也许只有等她被撞得头破血流时,她才会明白世事不可能尽如她意。
  可是,关翊谦不想看到她在外面被欺骗玩弄,他不想看到她眼里的光消失。
  他不能让她走。
  她必须跟他一起去偃月城。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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