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白雪往前,想进一步的时候,温淮之猛地睁开眼睛,白雪吓得往后退了一下。 “今天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 白雪怔了一下,说起来困,白雪真的打了一个哈气。她点点头,下床踏上拖鞋,把温淮之送到家门前。 返回床上时,白雪毫无预兆的到头就睡。 这几天她是在是太累了,只有今夜,她睡得很踏实。 第二天白雪就去了前进市场,她要加足马力,把这些天损失补充回来。 她把新进来的鞋,摆成大商场里展示柜的模样,开始在自己门市部前展示。为了彰显鞋子的与众不同,她在鞋带上下足了功夫。 红蓝交错,蓝白交错,红白交错,每一种新的搭配,都赋予一双运动鞋崭新的生命。 功夫不负有心人,直到中午,白雪零售出了十几双鞋,这对于自己的品牌来说,是一个好的开端。 中午时分,白雪坐在摇摇椅上,享受秋日暖阳。 “姐!” 白雪以为自己在做梦,白俊的声音由远及近,传到白雪的耳边。 “白雪姐!” 白雪这才睁开眼睛,马小倩的声音也出现在耳畔了。 白俊乐呵呵的掏出一张纸,洋洋得意的拍在桌面上,“姐,这是鞋码,帮我准备出来。” 白雪扫了一眼桌上的纸,十几个鞋码整整齐齐挤在纸上。 “我们这几天的战绩,” 白俊更加得意,他告诉白雪,这是他和马小倩利用午休时间,挨个班级推销的战果。虽然不是很多,但也算是开了好头。 白雪忍不住攒了一句, “不错啊,没想到你们还能联合起来做买卖?” 马小倩脸色微红,他不好意思的看了白雪一眼,“我就是跟白俊凑个热闹,有女同学想要试鞋,我就把我的鞋给他们试试。” 马小倩确实变了,白雪甚至怀疑,她还是当初那个信誓旦旦,要与众不同的女孩子么? 白雪麻利的按照尺码,准备好了十几双鞋。 随后,他打开抽屉,按照提成给了白俊十二块六,就在白俊沉迷于数钱的时候,他发现姐姐竟然给了马小倩二十块钱。 白俊鼻孔出气, “姐!你这也太偏心了吧?你给我十几块钱,咋就给马小倩二十多块!”biqubao.com 八十年代初,一个小工的工资,也就是二十多块钱了。 白俊想不通,同样是卖出去了鞋子。为什么白雪给马小倩那么多钱! “你忘了吧?小倩在我这儿做工了,我给他工资是理所应当的吧?” 马小倩脸色涨红,他一个劲儿的推开白雪的手, “白雪姐!我在你家吃住这么久了,我还没给你钱呢,我怎么也不能让你给我钱啊。” 白雪不由分说,直接把钱塞进马小倩的口袋里,让他不能推让。 “白雪姐,我真的受不起!” 白雪叹了一口气, “傻瓜蛋,你说什么傻话呢?这是你的劳动所得,你收下来是应得应分的。” “姐!那我把这些钱给你,你就当是我的饭钱吧!” 一边说着,马小倩又开始掏钱,两人你推我让,就像拉锯战似的,白俊盯着钱,两眼放光。 “什么饭钱不饭钱的,你现在的困难都是暂时的。你这么聪明,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马小倩眼中含着热泪。 在白雪的催促下,两人收了钱后,提上鞋子就离开了。 白雪午休了一个小时,紧着着投入到下午的工作中去。当五点多快要收摊儿的时候,她又卖出去了十几双鞋。 白雪锤着自己酸胀的腿,看着一抽屉的票子,心中非常满意。 “白小姐。” 一个男人的声音猛地窜出来,把正在记账的白雪惊得一跳,她迅速合上账本,塞进抽屉里。 她仰头看去,叫他的人是秦策。 “秦先生?” 白雪站了起来。 自从秦策帮助了齐天娇后,白雪总觉得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说话都矮了几分。 “秦先生你找我什么事啊?” 秦策也不避讳, “我没吃饭呢,白小姐你是不是应该请我吃饭?” 白雪就要给秦策点赞了。 秦策简直太会拿捏人性的弱点了。如果他说轻白雪吃饭,白雪多半会拒绝,但是白雪请秦策吃饭,那是她欠秦策人情,如果白雪拒绝的话,就是不知恩图报。 “好。” 白雪嘴角抽动了一下,答应的并不是很痛快。 她收拾好门市部,拉上卷帘门,和秦策并肩走出前进市场的大门。 秦策拉开自己的虎头奔,轻白雪上车的一瞬间,温淮之的自行车刚好拐进了前进市场附近。 他停在一颗大梧桐树后,脸色冷得就像刚从冷柜里取出来似的。 然而这一切,白雪并不知道。 她现在心中很乱,他不知道自己应该请秦策吃什么? 要说江州大饭店的牛排……她舍不得。 一个人一百多的消费,相当于她整月的利润都没有了。吃路边小炒……那更不行了,秦策身娇肉贵的,万一吃吐了,岂不是变成了“事件”! 最终,白雪想起来了一个地方。 齐天娇请自己和姚强吃饭的地方——“江州饭店”。 要说江州饭店,和江州大饭店比,只有一字之差,价钱却千差万别。白雪清楚的记得,上次齐天娇请客的时候,没有用太多钱。 “咱们去江州饭店吧?” “好,都听你的。” 白雪说出具体地址,司机载着他们直奔江州饭店。 白雪不知道请秦策吃什么,秦策说你喜欢吃的就好,白雪只能想起当时齐天娇请他们吃饭的地方,于是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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