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家的第二天,薛明应邀带着赵村大队干部打猎。 一行十几个人背着猎枪来到大森林中。 与其说打猎不如说游玩,赵雪一进森林就迷失自我,蓝天青草鲜花不够看,她就像一只快乐的小蝴蝶。 薛明在一片橡树林中找到野猪出没的痕迹,马上按照原定计划,给各位猎手分工,从四面八方把橡树林包围。 大黄狂叫橡树林,无数飞鸟飞向天空。 两头大野猪带着几只小猪被大黄撵出来,一时间枪声大作就像过年。 薛明连开三枪打倒了领头猪,摇摇头放下猎枪。 在省城待了那么导致枪法退步,之前都是一击毙命的。 “老公万岁!”赵雪又蹦又跳又鼓掌,眼瞅着附近没人就用最快的速度亲老公一下。 薛明哑然失笑,“你好像很开心,一进入森林你就放飞了自我?” “当然开心啊,以前你都不带我打猎,我好喜欢大森林!”赵雪举起双手沐浴阳光。 阳光洒在身上就像自由人,这一刻她好像飞了起来。 “你可以喜欢森林,但永远不要住在森林,那种日子很清苦。”薛明心想。 远处的枪声还在继续,很快就听到了欢呼声,牛国兴一边向这边跑一边大声喊,“打到野猪了,今天有口福啦!” 薛明看看手表马上中午十二点,解开身上的背包拿出调料、铁叉等烤肉工具。 高老八等人抬着一头野猪过来集合,加上薛明打的这头,两头野猪加起来有三百斤。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微笑,有的清理地面,有的搭建烧烤架子,有的负责捡干柴。 薛明和高老八杀猪,赵雪架起铁锅熬野菜小米粥,很快香喷喷的小米粥出锅。 “老八叔喝粥。” “玉厚伯伯这是你的。” “赵田叔,小心烫手。” 赵雪把一碗碗热粥分给大家,嘱咐大家先垫垫肚子,马上就有烤肉吃。 小米粥只是开胃菜,大家都留着肚子等着吃野猪肉,老匹夫们都不敢多说。 “哈哈,侄媳妇又会教书又会做饭,娶到小雪这样的好媳妇是老薛家祖坟冒青烟。” “可不是咋的,如果俺家大华能娶到小雪这样的媳妇,老子做梦都能笑醒。” “小雪啊,回去给咱们大队介绍几个省城的好姑娘,有你一半漂亮我就满足了。” 一群老爷们一顿夸,赵雪被他们夸得不好意思,急忙躲在老公背后打杂。 老匹夫们哈哈笑,薛明觉得他们已经收敛了,平时在一起聊天都是黄色笑话满天飞。 喝完粥大家一起帮薛明杀猪,下午三点终于处理好两头野猪,升起篝火开始烤肉。 很快肉香味儿扑鼻而来,薛明打开旅行包拿出四瓶茅台酒,众人围着篝火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声吹牛逼。 两口酒下肚高老八开始起哄,“侄媳妇儿给我们唱首歌,大家鼓掌欢迎。” “好!侄媳妇来一首歌!”大队干部们纷纷起哄,掌声倒是没有,手里都拿着酒肉呢。 “你们这群老不羞的,茅台酒和野猪肉都堵不住你们的嘴呀?”薛明瞪着眼嘲讽。 “哎呦,大侄子心疼侄媳妇啦。” “唱歌不丢人,难道侄媳妇唱得不好听?” “快唱吧,唱得不好我们也不会笑。” 村干部们又是大声起哄,你一言我一语很快把薛明斗得败下阵来,比耍流氓他们不怕任何人,不过他们也都注意说话的尺度。 “那我就献丑啦,其实陪老公一起打猎一起歌唱是我的梦想,我今天很开心。”赵雪有哀求的眼神看着薛明。 “侄媳妇放心大胆地唱,薛明今天必须老老实实的,我们这些叔叔大爷给你撑腰。” 一群村干部又开始起哄,薛明点点头对媳妇儿温柔一笑,很快清脆的歌声响起。 “浏阳河,弯过了几道弯,几十里水路到湘江?江边有个什么县,出了个什么人领导人民得解放,啊依呀依子哟……” 赵雪的歌声很好听,她在学校里也教学生唱歌,结婚后也偶尔在家里唱几句。m.biqubao.com 不过唱的都是红歌,薛明不喜欢听政治味道很浓的歌曲,渐渐地她也就不在家里唱了。 “梦想吗?是因为李传行曾经陪我打猎吗?羡慕?”薛明不禁扯出一丝苦笑。 心里也涌起了愧疚,婚后没多久她就不在家里唱歌,婚姻生活只有柴米油盐没有浪漫。 “浏阳河,弯又长,两岸的客车向四方。幸福歌儿唱不尽啊,歌唱敬爱的xxx,我们心中的红太阳……”薛明跟着唱了起来。 这首歌几乎全国都会唱,村干部们也跟着唱了起来,浑厚的男中音掩盖了赵雪的声音。 唱完浏阳河又唱一条大河波浪宽,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 都是一些红歌,薛明发现自己竟然每首都能哼几句。 赵雪已经不唱了,用温柔的眼神看着老公的脸,静静地听老公唱歌。 在酒精的加持下大家都很嗨,围着篝火扯着嗓门歌唱,赵雪给大家打节拍。 所有的红歌唱完,已经到了黄昏,薛明把野猪肉、猪下水等平均分配。 薛明夫妻两个算一份,剩下的包括牛国兴和洪明磊在内都是一人一份。 不过薛明那一份瘦肉多,村干部们有些不好意思,这年头肥肉比瘦肉更受欢迎。 大家一合计决定把两个野猪头补偿给薛明,薛明扛着二十斤野猪肉和两个猪头带着大家离开森林。 夜里赵雪含情脉脉看着薛明,“老公,我今天好开心,真的好开心啊。” “以后在家你可以随时唱歌,不管什么歌我都喜欢听,明天咱们继续去打猎。”薛明柔声说道。 距离表弟结婚还有四天,既然媳妇儿喜欢打猎那就天天去打,直到她厌烦了为止。 “老公答应我,咱们永远在一起,永远都不要分开,好不好?” “好啊。” “我要和老公永远在一起,我永远永远都不会离开老公。” “额……不要随便立flag,会不灵的。” “讨厌,我是认真的,你不要开玩笑。” 赵雪气呼呼想咬人,薛明忍不住笑出声,未来的生活谁也不知道会怎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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