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巧有点狼狈。 没想到好像还是伤到云二公子的自尊心了。她连忙解释。 “阿兴,你以前不是说拿着它,可以去县城里求助吗?你现在难道不需要用它,召集你的旧部属,做点什么?” 云以墨听着她的说辞,看着她意有所指的表情,忽然有些啼笑皆非。 把对方一直举着玉佩的手,轻轻按下去。 “乔娘子,这块玉佩,在我们云府没失势之前,有用。现在,它就只是块单纯的玉佩了……” 他微微叹口气:“你留着吧,也不值几个钱。” 瞅到乔巧欲言又止,他轻轻一笑。 “你是不是担心,我成了一无所有、彻底的穷光蛋,所以才想着把这面玉佩还给我,好让我东山再起?” 乔巧没答话,默认了。 “放心吧,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云府几十年三代基业,岂会因为伪皇一下子断送?” 云以墨无奈,直承隐秘。 “别的地方,我名下还有数处私人产业。只是现在不方便露面管理,躲在你这里,等风头过后再说。” 乔巧有点怀疑。 既然有私人产业,大可不必跟她回家啊。有钱隐姓埋名,换个地方落户生根。给人当下人,难道很好玩? 但云以墨话已说到这地步了,她不方便再多言。收回玉佩,对其点头。 “好吧……如果你需要什么帮助,告诉我,我一定尽力。” “……谢谢。” 云以墨掩上房门。 站在窗后,遥遥看着院子里的乔巧,重新给玉佩穿上红绳,套在自己脖颈处,贴身收藏。他略微上挑的凤目,染上一层温润的笑意。 波光潋滟。 第二天,乔巧天没亮就起来了。 把丁乐丁盼从被窝里刨出来,换上好看的衣裳。头发还是有点少,只能扎彩丝带。两人手上脖子,带了她买回来的银饰。 金的玉的不敢带,毕竟这种场合鱼龙混杂,啥人都有。能不露富,尽量不露。何况今天的主角也不是她们。 母女三人的身份,只能作为宾客去观礼,吃酒宴。 收拾打扮好闺女,让她们去洗漱,乔巧来到厨房生火做饭。采绿十分懂事,跟着她打下手。 云以墨对于农家做饭比较好奇,以前没机会进入这种地方。此刻没外人,正好站旁边观看。 乔巧缺水他帮忙去水缸舀水,差个勺子他递过来。 乔巧没好意思把他撵出去。而且忙碌中多个人打下手,总是好的。 三人通力“合作”熬出一瓦罐菜粥,煮了五个白水鸡蛋,蒸了一盘腌肉,炒了个小青菜。 早餐花样就不弄那么复杂了,晚点要吃更好的喜宴呢。 瞧瞧快见底的鸡蛋篮子,乔巧寻思后院鸡子已经长到半大了,再养养,应该能给她下鸡蛋了吧? 到时候,盐蛋皮蛋安排上,菜的花样就没这么单一了。 人少,五个人直接坐了厨房一张桌子。 有贵公子现场演示餐桌礼仪,大家喝粥的吸溜声,都不免小了很多。 丁乐丁盼还好点,采绿头埋在碗里,眼神都不敢随便往腌肉盘子瞟,只一个劲夹面前的小青菜。 她还是第一次与主子同桌吃饭呢,太紧张了! 乔巧拿起公筷,直接给她夹了一大著肉在碗里,催促两个嫌烫嘴慢吞吞吹粥的闺女。 “快吃!再晚赶不上看你们女夫子出阁了!” 难得一见女夫子威严扫地的时候,那必须亲临现场啊! 丁乐丁盼加快了喝粥的速度。 吸溜声顿时响成一片。 乔巧瞟了眼端着碗的云以墨,后者面色如常。 别看他姿态十足优雅,那进餐的速度,是一丁点不慢的。想是常年走江湖,练出来的? 吃完饭,乔巧和采绿迅速收拾好厨房,回房换了衣裳。简单洗漱一下,才锁好门,大家一起去蔺清莹家看新娘子出阁。 这会儿蔺清莹早已准备停当,一身凤冠霞帔,坐在房间里,等待迎亲队伍。 媒婆和全福娘子陪伴在旁,一个劲说不要钱的吉利话,羞得蔺清莹脸上红艳艳的。 乔巧带着三个小丫头走进来,看着这样的蔺清莹,十分惊艳。 彻底洗去伪装粉的蔺清莹,又上了正妆,加上一身凤冠霞帔为衬托,美到了极致。 美貌对于没有身份背景的女子,是灾难。如果往日蔺清莹不低调点,她可能等不到嫁给意中人的这一天。 就不知新婚夜的乔满囤,看见这样貌比天仙的妻子,会如何惊喜? 上前拉住蔺清莹的手,乔巧笑着唤了一声:“清莹!” 紧接说:“恭喜你大婚!” “谢谢……四姐!” 蔺清莹霞生双颊。 时至今日,她终于能如同乔满囤那样,正正式式喊一声“四姐”了! 瞥了一眼旁边目不转睛盯住她看的三个小丫头,她嫣然一笑。 “怎么,不认识你们的女夫子了?” 丁乐丁盼采绿,齐齐上前行礼,恭贺夫子大喜。 妈哟,她们夫子方才那一笑加一瞥,太有杀伤力了! 原本打算趁机取笑两句来着,这下子全部不敢了。老老实实行完礼,接过夫子给她们准备好的红包,退到一边。 那小模样儿,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乔巧…… 果然学生怕老师,是天生的。 她给闺女请的夫子,当真是请对了。 媒婆还要给蔺清莹细说接下来的成亲大典注意事项,乔巧不便在蔺清莹房间过久停留。带孩子看完新娘子妆容,就心满意足退到外面,和围观村民一起,等候吉时新郎来迎亲。 约莫巳时,隐隐鼓乐声传来,越来越近。 乔满囤身穿大红喜服,头戴簪花乌纱帽,骑着从陶家重金租来的一匹马,身披红缎红花,被一大群迎亲队伍簇拥着,朝蔺清莹家迤逦行来。 走得近了,只见少年人意气风发。 不说貌比潘安,至少蜜色的健康肤色,配上少年修长矫健的身段,端正的五官,称得上出类拔萃。 加上一套修身的大红喜服衬托,鼓乐齐鸣,土炮噼里啪啦作响,新郎官跨进蔺家大门那一刻起,是引起不少村民惊呼艳羡的。 人生三大幸事,洞房花烛夜,位居第一。 古人把成亲喻作小登科,不是没有道理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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