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老太张嘴就骂:“四丫头你一个人在家搞什么鬼?老远就看到咱家房顶黑烟滚滚,你不会是把家里什么东西烧起来了吧……” 边说边往里冲,一眼看到依旧烟雾缭绕的厨房,忍不住又骂了声:“死丫头!” 乔巧心虚,自觉理亏,讪讪说:“娘,云二公子送来了两只鸡,三只兔子,我想天太热,不能久放,就想先把鸡收拾了……” “但我的腿,怎么也站不起来,烧火不便,就……” “那灶台也太高了……” 乔老太和乔满囤,不约而同沉默下来。 他们自然听得出,乔巧语气里,有丝丝委屈。但那委屈,是针对自己做错了事,而非抱怨她自己的残疾。 乔老爹大步走进屋,仔细打量一圈四周,淡淡开口:“多大点事!四丫头就是烧火不小心用了湿木材吧?人没事,就好。” 乔老太手指头狠狠点出,轻轻戳了下乔巧脑门。 “你这傻丫头,好好养着身子不行,非要自己找罪受!家里那么多人,缺你一个干活的?” 乔满囤把轮椅转了半圈,怕他娘继续戳他四姐:“四姐,我给你打水洗把脸。” 乔老太挥手:“带你四姐后院去玩,等前院烟散了再回来!” 突然看到厨房里摆着的鸡和兔子,反应过来刚才乔巧说的话,赶忙又唤回两人。 “四丫头,方才你说云府二公子又给咱家送东西了?” “是啊,他们昨天进山打的野物。说拿回去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便送给咱家了。以后路过,方便进来讨口水喝就成。” 乔老太闻言,心花怒放,把乔老爹叫进厨房看山鸡野兔。 “老头子,这位云二公子,真正是咱乔家的大贵人那!这么些肥大的野鸡野兔子,眼皮子不眨地就送出手!” “以后若云二公子进山打猎,路经咱家,咱们可要好好招待招待!” 乔老爹点点头,素来紧绷的眉眼,舒展开来,染上丝丝笑意。 “人家也就是一句客气话,真当人家瞧得上咱家那一杯凉水?” 伸手拧起三只死兔子仔细查看。 “云二公子这箭法好生厉害,一箭封喉!有两只皮毛尚完整,可以剥下来鞣制。” “爹,您会鞣皮吗?” 乔巧连忙问。 乔老爹摇摇头:“爹不会。不过,正好明儿你大嫂家里会过来人,他们猎户知道如何鞣皮。” 乔巧被乔满仓推走后,乔老爹背着双手,又弯腰看了看死相惨烈的野鸡。 野鸡那长长的尾羽耷拉在盆子外,即使是沾染上了血和泥,也不失华美。 “孩他娘,这野鸡毛可是个好东西,别扔。” 他叮嘱。 “留两根插瓶,摆在咱家南窗那,据说镇宅,金凤辟邪。剩余的,拿去卖。张郎中就收这个,价钱还不低!” “老头子,不如咱拿一只送给余里正?” 乔老太心中一动,凑近乔老爹低声提议。 “这野鸡可比家养的鸡值价多了!拿一只送余里正,正好感谢他这回帮了咱家大忙。那三十亩坡地,没他咱家可买不到!” “还有之前四丫头那事,也亏他力压刘家。不然,赔偿多半要不到……” “不行。” 乔老爹皱眉,想了一下,摇头:“这野鸡是云二公子送来的,咱家若拿去借花献佛,以后被云二公子知道,可怎么好意思!” “弄不好,得罪了云二公子,还被余里正埋怨。” “天热放不住,你两只野鸡都收拾了吧。今晚煮半只给四丫头补补身子,剩下的,风干挂起来。” 乔老爹揪住野兔耳朵,将三只死兔子全部拎在手里,去案板拿了菜刀,走出厨房。 “我去把兔子皮扒了,鞣皮等亲家来。” 乔老太盯着野鸡犹豫了一会,喃喃自语:“这么好的东西,明儿给帮工的人吃太可惜了,留给家里人吧。后院捉只不下蛋的老母鸡代替!” 实际上,她是亲家来也不舍得请亲家。只因要让亲家帮忙鞣皮,瞒不过,才打算杀只自家养的鸡应付。 田三翠这个媳妇她都膈应,别说媳妇身后那个乱糟糟的娘家。 乔老太来到后院,想让乔满囤帮忙抓鸡,却连人影子也没见到。 乔满囤推着乔巧,并没有去后院,而是直接出了家门,在山路散步。 他知道四姐自从发生了上次祸事,就不敢独自出行。难得今天有机会,他就带四姐在村里逛逛吧。 刘家的小屁孩,现在远远看到他就跑,想是被家里人打怕了。 听两个小侄儿说,跟着刘家兄弟俩混的那几家熊孩子,现在也和他们走得近了。刘家如今在余家村四面楚歌,日子难熬啊。 该! 推着轮椅,乔满囤满心痛快。不过,四姐不问,他也不说,只捡家里要盖房子的大事,絮絮叨叨。 “丁家……乐丫头盼丫头好吗?” 乔巧冷不丁问他。 乔满囤愣住。 乔家最近喜事连连,四姐在家绝口不提丁家,他都快忘了还有两个可怜的小侄女了。 “应该好吧……” 怎么说那也是丁家的种,虎毒还不食子呢,乔满囤想一想,不好意思挠头。 “今儿时间太赶。爹直接去找的纪石匠爷爷,娘带我去纪屠户家买肉。” 根本没机会去丁家看看。就算有,娘肯定也不会去。四姐已经不是丁家人了,再去,除了自取其辱,又有什么意义? 乔满囤若有所思瞧了眼低垂头不知想什么的四姐,试探着说:“四姐,今儿我和娘倒是从纪家村人那听了一嘴,说丁家已经下聘,定好下月初迎亲了。” “新媳妇是哪家姑娘?” 乔巧感兴趣这个话题。 “不知道……” 那妇人纯粹是认识他和娘,为了看笑话透露口风的。他娘自然嗤之以鼻,不会追问。 乔满囤浓眉微蹙,隐含担忧,看她一眼。 “四姐,姓丁的无情无义,你管他再娶哪家新妇?他总不会有好下场的……人在做,天在看呢!” 乔巧知道他误会了,无奈地把背挺直些,头抬起来。 丁博文那人,就刚穿过来时瞧了几眼。如今长啥样都忘记了,就记得黑,瘦。她怎么可能留恋那种渣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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