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雅立刻谢了裴锦兰。 没想到张雅雅到现在,心里竟然还惦记着许绍骞。 其实这件事情,楚南笙和顾佳卿并不清楚。 她们只知道张雅雅心里有个人,但是却不知道到底是谁。 而裴锦兰也是那一次无意中在张雅雅的日记本上见过一个许字。 本是别人心底的秘密,她愿说便说,不说便是不想让人知晓,裴锦兰也无意探寻,所以这事儿也一直未曾向顾佳卿和楚南笙提起过。 毕业后她忙着处理家族生意,除了和顾佳卿走得近些,平日里和他们联系也不多,自然,也就没有再过问过这事情。 如今却从张雅雅口中听到许绍骞的名字,只一瞬间,她就将这前因后果串联了起来。 原来,张雅雅心底的人,是许绍骞。 许闻歌又是棠宁的闺蜜,要透过许闻歌去了解许绍骞,虽然关系是绕了一些,但也未必不是一个渠道。 裴锦兰想着张雅雅的事情,浑然不觉办公室的门已经被人推开了,直到桌上前来敲击声,她才发现韩慎行已经站在她面前。 “想什么呢,想这么入神,我来了你也没发现。”韩慎行望着裴锦兰那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工作又遇到棘手的事情了?” “你来了。”裴锦兰回过神,对他说,“没有,就是朋友找我帮个忙,我在想怎么帮她而已。” “那你忙完了吗?可以下班了吗?” “嗯,差不多了,你稍微再等我十分钟可以吗?”裴锦兰看了眼剩下的工作说道。 “那当然是可以,要不做完你也不肯走啊。”韩慎行便坐到了一边的沙发上。 裴锦兰则对着电脑快速处理剩下的文件。 电脑的灯光照在裴锦兰的脸上,照的她的眼睛里都印出了那些密密麻麻的字,不过她心无旁骛办公的样子,还真的是让人看得很着迷。 韩慎行坐在沙发上,望着裴锦兰出神。 “好了。”裴锦兰处理完工作,关上笔记本,一回头,就看到韩慎行痴痴望着自己的样子。 她顿时心里一咯噔。 韩慎行也在这时候如梦初醒,咳嗽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然后对裴锦兰说:“忙完了,那走吧,我带你吃晚饭去吧。” “好。” 裴锦兰和韩慎行一起往外走去。 两人出门的时候,韩慎行会替她先把门推开,等她走过去后再关上,进电梯遇到人多的时候,也会让她站在自己身后,替她挡去那些人流,过马路的时候,也会让她走在里侧,不让她遇到什么危险。 他总是把所有问题都考虑的十分周到,让裴锦兰完全不用操心。 甚至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对裴锦兰的口味也是了解的一清二楚,所以吃饭的时候,往往也都是照顾到她的口味,以她为先。 就连吃鱼,都是把鱼肚子上的肉给她吃,甚至还要帮她把鱼刺挑一遍再放到她的碗里。 零零总总,虽然都是一些小事,可是时间久了,就像是润物细无声一般,丝丝缕缕的渗透进裴锦兰的心里。 裴锦兰看着又被挑了刺放到她碗里的鱼肉,韩慎行说:“其实你不用为我做这些的。” “怎么了?你不喜欢?”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把我照顾的这么好,倒是显得我特别的没用。”真的,过去的裴锦兰真的不知道原来她也是可以这样被人捧在手心里的。 她一直以为自己要和男人一样去拼去奋斗,要和男人一样在商场上尔虞我诈,就算是结婚,也是奔着商业联姻去目的去,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能守住裴氏,守住她父亲的心血。 从小,她父亲也是把她当成男孩子培养,造就了她什么都靠自己独当一面的性格,却不想婚后却被人宠成了这样。 “为什么没用,你把公司打理的很好啊,做到了很多男人都做不到的事情,看看陆禹城那个败家子儿,再看看你,你比十个陆禹城都强,爸确实应该以你为荣。” “但是我是生活上的白痴,我很多家务都做不好,我也不会做饭。”其实裴锦兰也没有少听家里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闲言碎语。 她还未成年的时候,就经常有家里的亲戚看她爸只有她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所以想让自己的儿子认裴永江做干爹,这样以后等裴锦兰嫁人了,那公司自然就落到了这个干儿子手里了。 那如意算盘打得,也因此裴锦兰十分憎恶他们,从不和他们亲近。 世人都要求女人要贤惠,要顾家,但是这些,她都不会。 韩慎行突然伸出手,在裴锦兰的面前翻了一翻。 裴锦兰虽不明白韩慎行的用意,但是他这手,倒是挺好看的。 看他一直伸着手,难不成是要和她握手吗? 就在裴锦兰想把自己的手放到他手里的时候,却听到韩慎行说:“看到我这手没有?” 裴锦兰刚想伸出去的手一顿,不明所以望着他:“怎么了?” “其实不止我这手,你的手也是一样的,人的五个手指还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呢,怎么能要求每个人擅长的事情都一样呢。你不擅长那些只是因为你没有时间去做那些,并不代表你不能做好,你只是有更适合自己的事情,同样在发挥自己的价值。再说了,家务这些都有阿姨,你给阿姨开工资,养活了她们,不仅让她们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这不是利益的最大化吗?再说了,家务这些我也能做。”韩慎行对裴锦兰说,“你不用有心理负担,我们家也是一样的,我爸妈都很忙,我从小到大,都是谁有空跟着谁,家里的事情,也不是我妈一个人做,他们虽然没有明确分工,但向来都是谁有空谁做。所以干家务做饭并不是衡量一个好妻子的标准,你也不用放在心上。” 听着韩慎行的话,裴锦兰真的是非常非常感动,异样的情愫也在心底不断滋生。 好的家庭环境是多么的重要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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