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站在第一排,板着脸的样子很明显。 但是朱小桃压根笑不出来,反而瞪着摄影师说:“有什么好笑的,我不拍了!” 说完她就生气走到了一边。 “同学,你这样子不行啊,我们赶紧拍好,后面还有其他班级的同学等着呢。”摄影师催促道。 “是啊,朱小桃,你快点,别耽误我们拍照的工夫啊。”学士服都是借的,等拍完照还要还回去呢。 朱小桃气鼓鼓:“我不想拍了。” “清雅,你是班长啊,赶紧劝劝她啊。”有同学对李清雅说道,“这台耽误我们大家的时间了。” 李清雅这几天面试屡屡碰壁,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辅导员为了就业率,这几天一直打电话问她签约没有,所以她自己也烦得很,心情很差。 见朱小桃拍个毕业照,还闹脾气,便上前说:“你干什么呢,赶紧回去把毕业照拍了吧,那么多人等着呢。” 朱小桃毕业论文没过,感觉十分的丢脸,拿不到毕业证,也没有办法回家和她的父母交代,所以气呼呼转过头:“我就不拍怎么了。” “朱小桃——” “她不拍就不拍呗,别浪费大家时间了。”郑苗苗大声喊道,“反正她毕业论文也没有过,这毕业照确实没有资格拍,大家赶紧摆姿势吧。” 众人闻言,觉得郑苗苗说的也有几分道理,纷纷摆好了姿势。 李清雅也回到了队伍中。 唯有朱小桃一人,站在一边气得不行。 “我们毕业啦——” 摄影师的镜头中,所有人都跳了起来,将头上的学士帽飞到了半空中,那是他们最张扬的青春,也是最后无忧无虑的时刻。 棠宁当然没有跳,但也将帽子飞了起来,那一刻,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放肆和快乐,从未有过的轻松和快乐! 毕业照结束后,就意味着他们即将要离校,分别。 李清雅组织全班同学一起吃散伙饭和谢师宴,邀请了班级的老师一起。 这顿饭吃过后,沈燕飞说:“我买了明天一早的车票,明天我们就走了。” “这么快,就不能多留几天吗,飞飞,我舍不得你。”郑苗苗走上前,抱着郑苗苗的脖子,当即就难过的留下了眼泪。 “我也舍不得你们啊,但是石磊已经陪我出来那么多天了,请的假已经到了,必须回去上班了。” “那我们说好了,以后每个月都要聚一次啊。”郑苗苗说。 “知道了,我有时间我就回来看你们。” 许闻歌站在一边,叹了口气,现在想的都很轻松,但是真的等她们有了自己的生活,天南地北的,要见一面,又谈何容易。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新的社交圈,别说一个月了,就算一年半载,能见上一面,已经是不容易了。 “等你们吃过晚饭,我请你们去唱歌。”许闻歌道,“咱们最后再痛痛快快的玩一次!” “好!今晚我们一定要无醉不归!” 她们的青春啊,今晚之后,或许真的要彻底道别了。 “我就先过去等你们。”许闻歌说。 “闻歌,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石磊也带上,他在这里也没说什么朋友,你先带他过去,行不行。”沈燕飞望着许闻歌说。 许闻歌看了一眼似乎一直站在旁边微笑的男人,点了点头:“行。” “那我们先去吃饭了,时间差不多了。”郑苗苗道。 “好。” 谢师宴在市中心,郑苗苗和棠宁她们打车去的。 许闻歌其实不太想和这个石磊有什么接触,不过既然答应了沈燕飞,所以还是让他上了自己的车。 石磊打开副驾驶的车门,许闻歌已经将包和一些杂物放在了那里,便说:“不好意思啊,要不你坐后面吧。” “好。”石磊上了后面的车子,打量着车子内饰,对许闻歌说,“许小姐谢谢你。” “不用客气,燕飞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燕飞有你这样的朋友,也是她的荣幸。” 许闻歌闻言,眉心一蹙,并未接话。 石磊那双藏在厚实镜片后面的眼镜不着痕迹打量着车子的内饰,眸底燃烧起几簇小小的火苗:“许小姐你是本地人吗?” “不是。” “你也不是本地的?那你老家是哪里?” “小地方。” “应该不会比我们老家更小了吧。” “你似乎挺不喜欢你们老家的。” 石磊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也没有,就是生活在那里久了,也挺向往大城市的生活的。”m.biqubao.com “大城市生活成本高,真要留下来,生活品质未必有你们老家好。” “谁说不是呢,我和燕飞两个外地人,要真的留在这里的话,还得租房住,可能我们的工资付了每个月的房租和生活开销之后,就所剩无几了。这个时候就是本地人好了,不用房租,还有家人帮衬。” 许闻歌越听越觉得这个男人话里有话,但她只说:“家里人的帮衬,总归是有限的,年纪轻轻的,还是要靠自己努力才行,不要总想着走捷径,不劳而获。” 说完,许闻歌就将车停在了一家ktv门口。 “到了,下车吧。”许闻歌说。 石磊跟在她的后面,进了ktv,虽然石磊已经竭力隐藏,但还是藏不住他那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时的震惊。 “许小姐,您来了。”经理迎了上来。 许闻歌对他点头道:“我要的包厢开好了吗?” “开好了,在二楼,我带您去。” “行。”许闻歌走在前面,露着一截纤细白皙的腰肢,看的身后的石磊有些挪不开眼。 最关键的还是她身上背着的那个小包,石磊拿手机偷偷查了一下,竟然要三万多块钱。 这都快抵得上他半年的工资了。 还有许闻歌开的那个车,上百万的豪车啊。 他们那个小城市,几年才难得看到一辆。 他望着许闻歌的背影,不禁生出了几分贪婪的心思。 若是能娶了许闻歌,他至少可以少奋斗三十年吧。 不仅可以在这个城市立足,还能抱得美人归,直接走上人生巅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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