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个脸都要他代劳,她还不如找个小奴隶。 慕容骁笑了笑,并没有生气,修长的指尖往盆子里挑了挑水,净手后,道:“那本王给你剥鸡蛋。” 凤明薇:“……” 看着男人殷勤的身影,狗腿的模样,凤明薇心里真是一言难尽。 人可能有的时候真就是爱犯贱。 尤其是渣男,贱起来让人真的脑壳痛。 她倒是宁愿希望慕容骁一直保持都是个渣男的本质,对她的态度永远不要改变。 可事实证明,这渣男一旦深情起来,也是很可怕的,比疯批还可怕。 哎! 怪自己倒霉,摊上这么一个便宜又爱黏人的夫君。 下次穿越要提前熟悉一下剧本才行。 她肚子饿了,管不了这么多,渣男给她剥了鸡蛋,她还是忍不住想吃。 不能跟肚子过不去,反正不是她让他做的。 慕容骁心情不错的又给她剥了一个鸡蛋。 凤明薇喝了口燕窝粥便摇头,“谢谢,我饱了。” 其实她不爱吃鸡蛋,尤其是蛋黄,吃了一颗蛋黄害她突然想吃肉。 慕容骁只能自己吃,“不合胃口吗?” “不是,我想吃肉,中午我们去打猎,做红烧肉怎么样?”凤明薇望着茂密的树林,开始流口水。 她都不想回京城。 这一路上蜗牛速度都可以。 不过,雷晋哥肯定不同意。 他们阎魔军就是奉旨要快点带他们回京的。 慕容骁宠溺的笑道:“好,本王带你上山。” “还是跟雷晋南商量一下吧!本郡主不想惹麻烦。” “如果他不同意那就算了,等到了关月城,再去酒楼吃一顿。” 慕容骁明白她的意思,她是不想得罪雷家,怕雷家到时候报复她父兄。 如今,凤家的确不可以树敌太多。 “嗯,本王让人去问问。” 雷晋南得知后,竟然同意。 不过他要求亲自带人盯着他们,一起上了山。 凤明薇也就简单想吃顿肉,没有要干别的事,那就随他了。 只是进了树林,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个男人居然较起劲来。 跟比赛一样,光是他们两个就猎了一堆的活物。 像兔子都不需要用箭,他们直接用手逮住。 凤明薇觉得无趣就懒得看他们抓兔子,拎了只肥兔子就回去打算做红烧兔子肉。 只是刚走下山,突然四面八方涌出了黑衣刺客。 “有刺客!”疾风急忙拔刀过来保护,然后喊了声。 慕容骁听到后便立刻过来,“薇儿。” “嗯。” 凤明薇抱着兔子,倒是显得很淡定。 “这些是高家派来的人?” 慕容骁牵住她的手,目光锐利的盯着哪些黑衣人,“不是,高家不会这么蠢,明知道有阎魔军护送我们,还派人来刺杀你。” 凤明薇笑道:“那就是京城派来的杀手。” “嗯,可能不知道阎魔军护送我们,一早就安排的杀手吧。” “这里有阎魔军和疾风他们,不用理会。” “我们走吧!回去本王陪你做红烧兔子肉。” 凤明薇看他一眼,男人神色冷漠,十分镇定,气定神闲,仿佛都没有看到那刀光剑影的画面一样。m.biqubao.com 发现媳妇在看自己,慕容骁唇角无声翘起,故作没有发现,好让她安心的偷看。 这个时候,他很庆幸自己长了一张不错的脸。 不然她也不会喜欢自己吧! 看样子得好好保养这张脸了,“薇儿,你早上洗脸的东西可以给本王用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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