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毕,洛云裳被一行人簇拥着走入紫玉宫。 身为云杉国第一美人,洛云裳美得张扬,美艳不可方物。 她身穿漠北国特有纱制长裙,一步一颦走得仪态万千,一双能剪秋水的双眸大而明亮,眼尾微微上翘,甚是勾人。 被染上红妆的娇唇轻轻扬起,发髻上插着的金步摇摇曳生姿。 在炎热的漠北国见此佳人,众人无不眼前一亮。 她生来,就是受众人瞩目的存在。 洛云裳如一只骄傲的孔雀般,轻抬莲步,踏入了门。在见到墨澈的背影时,眼里闪过一丝惊喜。 她得体地委下身子,行礼道:“参见皇嫂,三皇子。” “云裳不必多礼。”墨紫玉满面笑容地将她扶起。 将洛云裳拉着转了个身,赞赏道:“我们云裳可真是出落得动人呀。没想到漠北的服饰与你如此相配,也不知哪家王子,能娶得你这绝世佳人。” “皇嫂,您就别取笑云裳了。”她含羞带嗔地瞅了一眼墨紫玉,偷偷地看着墨澈,脸上红晕将相貌衬得更是娇美。 “澈哥哥,你也来看皇嫂了。”她大着胆子来到墨澈跟前,扬起天鹅颈看向男子,一双电眸不断地看着眼前人的五官。 这桃花眼,挺鼻,薄唇,还有冷硬的下颌线,一如五年前那般俊朗,甚至还多了分成熟男人的韵味,引得她舍不得挪开双眼。 “云裳公主,有你陪着皇姐,她正好解解闷。女儿家的话题本王就不参与了,告辞。” 墨澈的正眼始终没有在她身上停留,只是微微点头,不等她回应便离开了。 黑色的披风被风沙吹起,在男子身后飘扬辗转,一如墨澈本人那般,不带任何留恋。 洛云裳委屈地嘟起红唇,眼眶微红。 她不依地走到墨紫玉身旁,抓着她的衣袖,左右晃动。 “皇嫂,云裳今日打扮得不好看么?” “怎么会呢?我们云裳如天上的云般高高在上,无人可及。” “那,那澈哥哥怎么一眼也不看我呢?” “我这皇弟呀,性子冷惯了,也不会与人相处,更别说与女子讲话了。今天你穿上漠北的服饰,让人眼前一亮,皇嫂相信,他已经看到了。” 墨紫玉小心地安抚着洛云裳,摸了摸她的俏脸。 “皇嫂,澈哥哥最为敬重你了,你给云裳说句实话。” “好,问吧。” “就是,就是...”洛云裳有些难以启齿,低声在她耳边问道:“澈哥哥,会不会,已经有心上人了?” 否则多年来,面对她这千娇百媚的女子示好,怎会无动于衷? “怎么会呢?”墨紫玉失笑,“阿澈不近女色,这几年来,他身边从无女子出现,走得最近的,就属你了。” “真的???”洛云裳惊喜地抓住她的手臂,一时激动,长长的指甲抓进了肉里,有些发疼。 墨紫玉不着痕迹地拉开手,笑眯眯地道:“当然了,皇嫂即便嫁给了你皇兄,对于我这三弟的情况也有所耳闻。若他身边出现了女子,我不可能不知道的,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听到来自于墨紫玉的打气,洛云裳瞬间又动力满满。 墨澈只是性格淡漠罢了。 她追了澈哥哥五年,不会放弃的,谁也不能把他抢走! 墨澈从紫玉宫出来,回到了寝殿中。 正处理着公务,忽然,他的飞鹰从窗外飞了进来,脚上还抓了一只小型飞鸟。 “飓风,怎么了?” 他以为飓风只是抓捕猎物,心里不在意。 继续低头阅读公文。 最近墨怀见他治沙有效,便把将沙漠绿化的任务交给他。 目前,他正计划把漠北国与邻国接壤的商道全部种上绿植,以防风沙侵袭。 看着手中的设计图,正是按江月儿的想法所画,不禁微微出神。 图上防沙墙的宽度,只有一步宽,想起了江月儿的话,他拿起毛笔,再上面标注好,加宽五倍。 咕咕咕———— 飓风待在他身旁仍不走,只是低声地啼叫着。 “怎么?”他蹙眉不悦地看向飓风,只见它仍是抓着小飞鸟不放,扇了扇翅膀,企图引起他的注意。 飓风松开爪子,把飞鸟放下。 那鸟被巨鹰的爪子抓握过,身上掉了几根羽毛,不过没出血。 以墨澈对自己飞宠的了解,飓风可没如此温柔过。 只要一出手,猎物就能瞬间被大爪撕裂,被它拆食入腹。 抓过飞鸟一看,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信鸽,鸽子腿上竟绑着一张小纸条。 “这是...” 长指为信鸽解开纸条,一打开,娟秀的字迹立马呈现眼前。 阿默,是我。你在那边还好吗? 我最近又开了一家店,每天很累也很充实。 不知道我的信你会不会收到,若是可以的话,你将信绑在这只鸽子上,它会认得回来的路。 信内无标明写信人的姓名,对他也是用了化名,即便鸽子在路途上被截获,也无人知晓是何人的信件。 墨澈摸着上面的字迹,淡淡墨香萦绕在鼻间。 他仿佛看见了一名少女,在夜里点着烛火,笑意盈盈地为他写下信件,烛火映着她美好的侧脸,一双明眸在黑色中闪闪发亮。 唇边勾起一个连自己也没有发觉的弧度,他将纸条细心压平,放在了自己的锁柜里。 他将手指碰了碰鸽子的身子,喃喃道:“你是她派来找我的?” 那鸽子也不怕人,在巨鹰的威压下,竟柔顺地给他摸着,还舒服地闭起了眼。 飓风第一次对食物失去了兴趣,只是再次从窗户飞出,自己玩耍去了。 “霍骁。” “属下在。” 霍骁从门外领命,竟看到自家主子上手,多了一只白色的鸽子,心中不由得奇怪。 “把这鸽子带下去,好生休养,等它的伤好了,再带回给本王。” “是!”他不解地接过鸽子,心里满是疑问。 可主子的话就是命令,他身为下属,无权过问。 “记着。”他又不放心地补充一句。 “它的命,很重要,若是没了,什么后果,你应该知道。” 霍骁心下一惊,连忙应道:“是!属下必定不负主子所托!” “嗯,下去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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