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定,她就是为了高明智着想,只是歪打正着得,正好让他也能如愿了呢? 不过,他虽然多有怀疑,但是并没有多说什么。 大约过了五分钟的时间,高明智方才松了口。 不仅如此,和秦傲说话时候得语气,也好了许多。 “想要小秦少留在高家,原本是我的一番心意,既然小秦少住不惯,那就随意吧,” 顿了顿,他又拍了拍手。 很快,门外就进来了一个穿着西装,秘书打扮模样的人。 “赵秘书,安排下去,只要是小秦少入住的酒店,一律贵宾待遇,一切免费。” “好的,小少爷。” 基本的客气倒是够了,秦傲也知道见好就收。 总不能来个拒绝三连。 不仅拒绝住在高宅,也要拒绝高明智给安排酒店吧? 想到此处,秦傲露出了一个满意得笑容来,对着高明智开口说道: “小高少盛情难却,那我就勉为其难了。” 就这样,高明智才算稍稍安心。 秦傲离开高宅的时候,高明智让一个意想不到的人送送送他。 为什么说意想不到,则是因为连宋如霜这个当事人都没有想到,高明智竟然会让自己去送秦傲。 这让宋如霜一时之间有些疑惑。 不太清楚高明智到底是什么意思。 到底是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在试探自己; 还是说,他故意凌辱秦傲,想要利用自己给秦傲一个下马威。 毕竟,他堂堂一个大家族的小少爷,居然要一个下人给他送出去,这很难不让别人多想啊。 当着高明智的面,宋如霜立马就开口说道: “秦小少爷,还请您不要见怪,今日由小西送您,是因为小西一早便听闻过您的美名,新生敬仰,这才求了自己小少爷,想要来亲自送您的。” 类似于这样谦逊的说辞,就算不是宋如霜说的这种话,其中含义也要差不多的,宋如霜是一定要说的。 高明智并没有出声反驳自己,这便是最好的证明。 宋如霜对于高明智的挖坑举动,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值得意外的地方。 毕竟,高明智的人品就在那里摆着。 这些天,高明智对她和善一点,那是因为她正好长在了他的点上。 或者,是让他看见了自己身上的闪光点。 喜欢或许是有些肤浅的喜欢,但也仅仅只是一点。 要不然,他是不会利用自己来挽留秦傲的。 可想而知,如果秦傲当时想要用小黄庄来换的人真的是自己的话,宋如霜不相信高明智会拒绝。 这样看来,倒是帮宋如霜印证了一件事实。 这些在世家大族里长大的子弟,或许天性善良或是恶毒早就已经主动,但绝对不是没脑子的人。 洞悉这样的消息对宋如霜来说,是好事。 至少,宋如霜不会再轻敌了。 秦傲闻言,随意摆了摆手,类似调侃得声音随即响起: “这有什么的?小高少能让一个大美人来送我,这是我的福气。” 不过一句玩笑,便将潜在的轻视给一扫而光了。 宋如霜心中稍安,只道秦傲不愧是林谦亦认定的好朋友。 比起阴晴不定得高明智来说,秦傲的性格和天使还有什么区别? 宋如霜莞尔一笑,随后亲自送着秦傲坐在了摆渡车,随后一起往山下的大门驶去。 可惜的事情是,这一路上,因为还有高明智身边的工作人员在,所以并没有给宋如霜和秦傲创建一个可以对话的空间。 秦傲的视线基本上都没能离开宋如霜一下。 但是宋如霜似乎在故意躲避一般,甚至没有和秦傲有一个对视的机会。 倒不是她想要避嫌。 她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做给高明智看的。 秦傲虽然神经大条,可他确实是聪明的。 似乎是能强烈得感受到宋如霜对自己的抗拒,所以,他并没有问出什么不好回答的问题来。 时间就这样一点点流逝。 总算是到了山下的大门处,宋如霜憋了一路的郁气,总算是能吐露一二了。 下车的时候,宋如霜一个不小心,踩中了连接车身的车链,随后,因为脚上被困,所以宋如霜整个人重心不稳,直直朝着正前方摔了过去。 这要是没人拦住她下跌的姿势,以这个姿势,这个角度,宋如霜这张脸是一定要破相了。 周围的人也因为这突然发生的情况而吓了一跳。 大家的第一反应,也都是纷纷来接。 可大家谁都不知道宋如霜是谁的人? 一时之间的犹豫,哪怕只有一秒呢? 幸好,秦傲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所以说,他也是第一个接到了宋如霜的人。 电光火石之间,宋如霜摸过了秦傲胸前的口袋,一触即失。 秦傲的脸登时就红了。 宋如霜的声音清晰又悦耳。 似乎就在他的耳边,如羽毛一般轻轻落下: “嘶,把我放下吧。” 原本想要装装样子的宋如霜没有想到的事情是,她估算错了摆渡车的高度,结果弄假成真,脚是真的崴了。 一时之间,刻骨铭心得疼痛就像是一把螺旋钻一样径直钻入了宋如霜的大脑。 随后,痛觉系统再度将信号传递到四肢百骸,几乎让宋如霜死过一回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还有玩脱了的一天。 原来崴伤这么痛得么? 宋如霜的脸色煞白,眼前也是一阵一阵得泛着白光,有些看不真切眼前的东西。 她这副样子,简直是把众人给看傻了。 一时之间,乱七八糟的声音也在宋如霜耳边响起。 秦傲自然也被吓了一跳。 虽说崴了一脚是挺严重的,但是宋如霜的反应实在是太夸张了。 他和宋如霜离得最近,也最能感受到她的情况。 不管怎么说,实在是不像装出来的。 她浑身颤抖,背后的冷汗几乎浸湿了整个后背,苍白如纸的面容,咬紧的双唇,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宋如霜都已然痛极了。 “我先带你去医院!” 宋如霜搭在他肩膀上的手骤然收紧,随后面色苍白得摇了摇头,几乎是把唇角咬出血的程度: “秦傲,你放我下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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