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说话,也就相当于自己打了自己的脸。 毕竟说她意见不重要的是她自己,无法承诺自己会无条件同意的还是她自己。 沈耀倒也没有过多为难于她。 他只是伸出手揉了揉宋如霜的头顶,随后肯定了她的沉默: “小七,我知道你是担心你的母亲被人辜负,我虽有意,却也不会强迫,不管是你还是你的母亲,我都希望,你们是从心底里愿意接纳我。” 宋如霜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沈耀。 她张了张嘴,最终什么话都没说出口。 时间太短了,她无法确定沈耀说的话是真心还是假意。 而他这番话的意思,代表他认准了一件事,是绝对不会轻易放手的。 所以,宋如霜就算说破了天,也不见得会让沈耀打消念头。 这也是她没有开口的原因。 反正,等她们回家了,应该也没沈耀什么事儿了。 彼时的宋如霜也绝对不会想到。 沈耀为了段丁兰,能把事情做到什么地步。 当然,这些也都是后话了,在此不做赘述。 第二日一早,沈耀照例中午回来的时候,并非他一个人回来的。 宋如霜趴在沙发上往外看,正巧就看到了一个胡子花白的老人家伸长了脖子往里看。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眼前这个老者应该就是沈耀口中的那个国手中医。 看这样的年纪,倒是对得上国手这样的称谓。 老人家看见段丁兰便两眼放光,立马上前热切地握住了她的手: “想必你就是小耀的媳妇儿了吧!”m.biqubao.com 段丁兰连忙摆了摆手,正欲解释,可巧赶上老人家和沙发上的宋如霜对视上。 然后,他立马就露出了一个惊讶的表情。 不用主人家说情,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进房子。 随后,他好像突然想明白了什么,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怪不得,怪不得啊,小耀,难怪你不要老林家的闺女,原来你孩子都这么大了?!” 宋如霜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 “我们不是……” “不用解释,我懂,金屋藏娇。” 宋如霜嘴角微微抽搐,这位老人家还真是“渊博。” 她们母女的视线齐齐落在沈耀的身上。 沈耀也适时开口: “白老,她们暂时只是我的朋友。” 老人家又连忙点头,露出一副我都懂的表情。 “嗷,那就是年少相识,然后你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情,人家带着孩子跑了,然后你最近才找到人家,人家不想认你啊?” 宋如霜越听越觉得熟悉。 然后,她突然间反应了过来。 这不就是言情小说里的追妻火葬场,娇妻带球跑的剧情? 这不是八十年代么? 就已经有这样“进步”的思想了么? 宋如霜不得不强烈怀疑,这第一部言情小说,是不是就是出自这位老人家之手。 沈耀听得一愣。 随即有些无奈地说道: “白老,您真是想多了。” 宋如霜再瞧瞧丁兰,她脸色涨红,压根就没反应过来自己还要解释这回事。 老人家摸了摸自己下颚的胡须,若有所思地说道: “看样子,应该还有别的内情,不过想来也正常,你这媳妇儿确实好看,女儿也乖巧,也难怪你不愿意听从家里的意见相亲去。” “……” 沈耀不说话,老人家倒是觉得他已然默认了。 他的言语之中不免带着些埋怨: “你这孩子也真是的,既然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不跟别人说,也应该和你爷爷说说嘛,你知道他都向我打听,这断袖之癖能不能治好了,瞧你把他都给吓唬成什么样子了!?” 宋如霜实在是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了声。 沈耀也有些无奈。 “白老,您说的这些事儿都不存在,今日请您过来,是帮我朋友的孩子看看腿。” 这位白老愣了一下,总算是消停了。 他看向宋如霜,视线从她的脸上转移到她缠着绷带的腿上。 这一下,白老的神情倒是严肃了起来。 他几个大踏步走到了沙发边上,然后对宋如霜说道: “丫头,你把腿放在这扶手上。” 宋如霜点了点头,但她没什么力气,腿动一下就难受得不得了。 很快,宋如霜的腿倒是没摆上扶手去,额头后背出的汗水倒是把她整个人都要浇透了。 段丁兰连忙走过来帮忙,却被白老给拦住了。 他沉声对段丁兰说道:“侄孙媳妇儿,你先别动,我且瞧瞧。” 段丁兰面露尴尬,她有些不安地看向沈耀。 被错认成沈耀的另一半,她多少有些不安。 不是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单纯是不想让沈耀觉得心里不舒服。 毕竟,在段丁兰的心里,沈耀确实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人。 沈耀带着强烈安抚性质的眼神,冲着段丁兰摇了摇头。 示意她,自己并不介意白老怎么说。 事实上,如果她自己也能这么想的话,沈耀还有些求之不得。 “丫头,真的一点都动不了么?” 宋如霜咬着牙,然后缓缓摇了摇头。 倒不是她不懂礼貌,而是她害怕自己一张口就会痛吟出声。 段丁兰连忙询问道: “小七,是不是很痛啊!” 为了避免段丁兰担心,宋如霜咬着下嘴唇,强打起精神来: “唔,小七不动的时候,一点都不痛的,娘。” 她想冲着段丁兰笑一笑。 但这种痛几乎席卷全身,她不哭出来就算好的了,想要让她笑出来,实在是难比登天。 白老一改刚进门时嘻嘻哈哈的态度,他极为严肃地对宋如霜说道: “今日第一事,你得动。” 宋如霜干脆仰面直接倒在沙发上。 她不行的。 段丁兰有些不安地询问起白老来,她按照沈耀的称谓来称呼眼前的老人家: “白,白老,一定要让小七动起来么?她伤了腿,是不是应该静养啊?” 这似乎是所有人对腿伤的基本认知。 要知道有句老话说的就是这个。 伤筋动骨一百天。 这一百天的静养。 白老对段丁兰的“指手画脚”很是介意。 他的表情一下子就不高兴了起来: “咋的,还怀疑我这个老头子的技术?你要是怀疑的话,那不如去请个信得过的大夫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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