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锦鲤肥妻,替嫁后我带夫家暴富了_第312章 我能不为你打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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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梅和陆秉义的事,她知道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既然无力改变,就坦然接受。
  毕竟她对李姐感觉还是不错的。
  李姐开心地笑道:“好,就这么说定了,我也想自己干,尝尝当老板的滋味,虽然是个小摊位,大小也是个老板不是?省得让我男人跟别人提起我,总是不好意思说我做什么。主要也是这里我妹妹嫁进来,完全能顶起我的差事,不能在这里吃闲饭。反正咱们是亲家,我妹家,随时都能来帮忙。”
  这话说得没毛病。
  陆家人除了感激还是感激。
  陆秉义一晚上都没有说过超两个字的话,不是傻笑都是点头说好。
  晚饭后,大家在客厅里聊了会子。
  安安嚷着困了。
  章若水带她回房间,安顿她睡下后,再下楼。
  小芹也睡了。
  陆母安排李梅跟李姐睡一屋,毕竟不能人家姑娘来第一天,就让跟儿子睡。
  李姐故意逗陆秉义:“秉义啊,你不会觉得我夺人之美吧?要不,让李梅跟你睡?反正关系定下来了,我妹这人对感情很专一,要么看不上,看上了就是一辈子,早晚是你媳妇,我们都是自己人,你也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陆秉义红着脸,傻笑着直摆手:“不,不……”
  “没觉得不好意思吗?那就是同意了?”李姐一本正经地问道。
  陆秉义窘得起身,跑上楼了。
  李姐哈哈大笑,还不肯放过他:“秉义啊,你这是让我把我妹送上去?”
  李梅同样满脸通红地推了一把姐姐,嗔怒道:“姐,开玩笑要有个度啊,让陆姨笑话。”
  陆母巴不得现在李梅就跟陆秉义睡一屋,彻底把关系坐实了,免得夜长梦多再生变故。
  她忙接口笑道:“不笑话,男人女人就是那么点事,关系定了,在一起都正常,不用害羞。在我们农村有些相亲时候,女方相中了,丈母娘有些都直接将女婿留下来跟女儿一起住。不过,咱们这是城里,在不在一起住,你们自己决定就行。年纪大了,禁不住熬夜了,咱们各自回房睡吧?”
  章若水忙接口笑道:“我也困了,回去睡了。”
  李姐捂嘴笑道:“快回去吧,秉风说不定都等着急了,再回去晚了,该下来扛了。”m.biqubao.com
  章若水唰的脸红了,她算是见识了,成婚女子,说起荤话来,简直是口无遮拦。
  “李姐,打趣完你妹妹,又拿我开心,我回屋了。”
  她挥手转身上楼了。
  陆母随后也上楼睡了。
  李姐住在楼下,她笑着推推李梅,悄声问道:“你听到了吗,刚才你婆婆似乎想让你跟秉义一起睡,不如我送你上去?男人搂到怀里才是自己男人,否则不定明天是谁的呢。”
  李梅红着脸嗔道:“姐,还说。”
  李姐伸手在她额头上戳了一下,伸手将她头掰向自己嘴边,咬耳朵,说悄悄话。
  “你以为我是故意逗你呢?我傻啊?我那是试探秉义及你婆婆呢。他们既然都愿意,你还抻着干嘛?你忘了我当年怎么跟了你姐夫的?”
  “他都要娶别的女人了,还不是我下手快,在他成亲前跟他滚了玉米地,怀上了娃,他这才退婚娶了我。要不,他一个退伍军人,在城里上班,就算我长得好看,能要我当老婆?这还不是咱娘给我出得主意,现在我能不为你打算?”
  “这陆家真不比安城那些大官家里差,秉义又是个老实人,将来嫁进来还不是一切你做主?赶紧把人搂在怀里,陆家还不就是你的了?别忘了你一进门就是长房长媳,若水再有本事都得喊你一声大嫂。”
  ……
  次日清晨,章若水因昨晚睡得早,起得早。
  她下楼准备到后花园晨练。
  上次到九龙崮追绑匪救陆母她们让她更加意识到有一个强健体魄的重要性。
  幸亏她平时就有锻炼,不但成功减肥,且增强了体质。
  否则不可能那么快到了九龙崮,跟鱼摊老板等人及时将陆母他们救出,并在跌落悬崖后还能死里逃生,当然这里面有很大运气,但体质不好,也抗不过去。
  谁料,她竟然看到李梅从陆秉义房间出来。
  四目相撞那一刻,李梅瞬间脸红了,猛地缩回去,又关上了门。
  此地无银三百两。
  章若水明白了。
  李梅昨晚跟陆秉义睡在一起了。
  她不觉摇头笑了。
  这可是八十年代,这么上杆子扑男人的女人还真是难得。
  以李梅的条件怎么可能会看上陆秉义?
  但这些事不该是她作为兄弟媳妇能管得,大伯子的事情,还是他自己处理。
  章若水在后花园锻炼。
  李梅悄悄走到她身边,轻声笑道:“早,若水妹妹。”
  既然是准轴里了,章若水不想戴着有色眼镜看她,还是要好好相处。
  或许两人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就是看对眼了呢?
  她微笑着点点头:“早,梅姐。”
  “若水,你不会瞧不起我吧?”李梅红着脸,咬着嘴唇,很是纠结地轻声问道。
  章若水笑了,很是意外地问道:“何出此言?”
  “我,我昨晚其实……”她支吾着没有说出来,但那表情已经说明一切。
  昨晚,她跟陆秉义睡在一起。
  “梅姐,你未嫁,我大哥未娶,既然你情我愿,就不存在你想得那些。只要以后你们能踏踏实实过日子,对彼此负责,什么时候住在一起都不是事。我相信你们都是真心,想在一起过日子。我大哥是个老实人,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其实我们女人嫁男人,只要男人知冷知热,能真心疼自己,就够了,什么富二代帅哥都是虚的。”
  章若水趁机很隐晦地说出这番话,就是想让她善待陆秉义,携手一生。
  李梅红着脸,点点头,羞声说道:“若水妹妹,你虽然比我小,但终究是有高文凭,又成家了,且还做着大生意,比我见识广,懂得多,以后我得向你多学习。我就图秉义安分实在,不像厂里那些男人虚头巴脑,只是嘴巴抹蜜,不是过日子的料。”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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