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锦鲤肥妻,替嫁后我带夫家暴富了_第311章 关系定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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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姐开心地捂着嘴笑道:“陆姨,我说有戏吧?秉义是个踏实的男人,您是个好婆婆,若水是个好妯娌,我妹妹能嫁入你们家,是她的福气,也是我们全家的福气。我这心高气傲的傻妹妹相亲多少次,我男人也曾给她介绍厂里的大学生,见面后,她都懒得看人家一眼。可今儿,她竟然难得如此主动,可见跟秉义对眼了。”
  陆母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她还担心陆秉义找不到媳妇,毕竟带这个孩子。
  谁料现在不但找到了媳妇,还找了个漂亮又高中文凭的媳妇,在这个这个年代,高中文凭可是很稀罕的。
  如此陆家儿媳妇都是文化了。
  大儿媳妇高中生,二儿媳妇大学生,三儿媳妇自然也跑不了是大学生,陆秉良是大学生。
  她拍着手,含着眼泪,开心地笑道:“老大这下安顿下来了,我也就了了心事了。小李啊,谢谢你啊,你是我们秉义的贵人,我们陆家的贵人。”
  李姐听她这么说,拉着陆母手真诚说道:“陆姨我当不起,先前我失误,差点害了你们全家,这次我妹妹能跟秉义成了,就当我赔罪了。”
  陆母忙摆手笑道:“过去的事不说了,毕竟你不知情,往后我们就真是一家人了。”
  “对,一家人。”陆母和李姐越聊越亲热。
  两人一起进厨房做饭,章若水则回房休息。
  安安睡在小芹身边,两个孩子看样都玩累了,睡得香甜。
  章若水见状不觉勾唇微笑,关上门,回到自己房间里。
  陆秉风正坐在沙发上看书,见她进来,放下手,径直问道:“你觉得那女人怎样?”
  章若水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有说,脱下外套,挂在衣架上,走到后窗边站着。
  窗外的后花园里,李梅依旧挽着陆秉义的胳膊,两人正围着池塘漫步,有说有笑。
  陆秉风站在她身边,轻叹一声:“发展还真快,这就成了?”
  章若水哼笑一声:“只要李梅同意,大哥禁得住吗?”
  陆秉风听她这话,挑眉反问道:“你似乎不赞成他们两个在一起?”
  章若水白了他一眼:“我说了吗?”
  陆秉风摇摇头,伸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柔声笑道:“我看得出,大哥跟那女子不合适。大哥那性格,找个踏踏实实农村姑娘比较好。”
  章若水见她跟自己想法一样,但并没有顺着说,而是哼笑道:“若是你大哥看中了,那就合适。别忘了女追男隔层纱,看,两人现在的状态像不像如胶似漆的小情侣?”
  陆秉风沉默了,放下手,转身抱着胳膊,定定地望着窗外相依的两个人。
  良久他才出声说道:“我会劝劝大哥。”
  章若水却有种直觉,尽管陆秉义跟李梅不合适,可怕是两人此刻已经私定终身了。
  阻拦是无意义的事情,只能祈祷,但愿李梅是真心想跟陆秉义过日子。
  如此陆家自然亏待不了这个大儿媳妇。
  因此章若水轻叹一声说道:“你只需提醒大哥,认识到跟李梅之间的悬殊,人家是漂亮有学历的未婚女,到底图他什么。若是真决定在一起,就要有心理准备,李梅他是管不住的。但这也没关系,只要李梅能安心过日子,做个妻管炎也没什么。”
  陆秉风没有说话,脸色微沉,只是点点头。
  晚上,一家人热热闹闹吃了个相亲饭。
  李梅跟陆秉义出去溜达了一圈,回来便不避讳跟陆秉义的亲昵,主动跟他坐一起,端茶倒水,对他像男朋友一样照顾。
  这还不算,她对小芹也好。
  吃饭的时候,她先让陆母吃,自己抱着小芹,坐在陆秉义身边,一边逗弄小芹,一边给陆秉义夹菜,一副把小芹当成亲生女儿的贤妻良母模样。
  陆母在旁看着,都激动地说话变声了,一个劲儿夸李梅,都忘记了身边还有个二媳妇。
  章若水并不计较,她只是没想到李梅跟陆秉义关系发展这么快,实在是太主动了,这才刚相亲,都还没有相处看看,就已经把自己当成陆家儿媳妇了。
  安安也不知被谁怂恿了,冲着李梅喊大娘。
  李梅听了脸红得像苹果,更添一份俊俏,却没有制止,只是抿着嘴不好意思笑了。
  陆秉义见状除了嘿嘿傻笑,还是嘿嘿傻笑,他已经被这忽然而至的幸福冲昏了头。
  李姐歪头在陆母耳边说了一句什么,陆母冲她点头,笑得嘴都裂到后脑勺上了。
  章若水便明白了,肯定是李姐让安安喊李梅大娘,李梅同意了,她跟陆秉义关系就算确定了,也公开了。
  “来,我们共同举杯,庆祝我妹妹跟秉义两心相悦,早日迈入婚姻殿堂。”李姐不愧男人是厂里的中层干部,说话也是很有水平。
  众人都举杯,陆母高兴又有些遗憾地说道:“可惜秉良学院里忙,没回来,早知道就应该把他叫回来。”
  “我妹妹跟秉义关系定了,就在这里多住两天,等打电话去厂里请个假就行。明儿咱们再做一桌子好菜,请秉良回来见大嫂也行。明儿菜钱我出,就当我这个姐姐答谢陆家对我们姐妹俩的厚爱了。先前家里缺人手,所以我来帮忙,如今我妹妹跟秉义好了,无论是小芹还是咱这家里就多了个帮手,我也就能腾出身来了……”
  李姐的话还没有说完,陆母急了,在旁问道:“小李啊,你这是要离开吗?”
  李姐摇头笑道:“如今我妹妹成了陆家媳妇,我还不是随时都能来?陆姨,不叫离开。服装厂离这边近,我妹妹住在这里上下班也近,还能给家里搭把手。当然不是说现在啊,等我妹跟秉义结婚后,我就不干了。我想在若水弄得小吃市集摆个手擀面摊,有独家秘制酱料方,绝对能好卖。我相信若水妹子,她的小吃市集一定能聚起人气。”
  这设想和打算都不错,章若水不觉点头,竖起大拇指赞道:“李姐,那就这么还说定了,到时候可一定去啊,你做得手擀面不是一般好吃,绝对是大厨级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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