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锦鲤肥妻,替嫁后我带夫家暴富了_第99章 真把自己当皇帝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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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头汤是陆母昨天晚上就炖上的,整个汤都是白的,还放了一点滋补的药材在里面,味道也好的很,陆安安喝了两碗把自己的肚皮撑的滚圆,李玉梅就没停过,直接喝了三碗,还在啃那点骨头上的肉,一边啃一边抱怨。
  “妈,下次买骨头就买肉多一点的,就这么点肉够谁吃的,买骨头可比卖肉便宜呢。”李玉梅还沾沾自喜自己的精明,连舔带啃的,满脸满手的油光。
  陆母没有说话,听着外面陆秉风回来的动静,就站起来准备去给陆秉风把还在热着的饭菜和汤拿出来,却没想到厨房里的汤锅都已经空了,刚刚李玉梅喝的就是最后一碗。
  李玉梅心满意足的把最后一口还有肉渣的汤给喝干净,看着一身汗的陆秉义埋怨道:“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晚,饭菜都吃不上热的。”
  陆秉义还觉得李玉梅这是在心疼他,憨厚的笑了笑,“去的人多,算的账慢,昨天挖的药材挣了五块多,就是可惜回来的时候肉铺也关门了,等着晚上我去给你买鸡。”
  陆母表情僵硬,在旁边嗤了一声,“中午喝完骨头汤,晚上又买鸡,咱们怎么过得起这种生活的?她把骨头汤都喝完了,一口你的份都没留,你还惦记着买鸡?”
  不过这种事放在被‘好话’冲昏了头脑的陆秉风身上,都不叫一件事,“妈,没事,就是一碗汤,她喝得下就行,这鸡汤是我早就答应了的,就给她买,而且我发现了一片新的长药材的地方,长得特别好,往后我每天都去,肯定有钱供她吃喝。”
  陆母垂下眼,叹了口气,“现在是现在,孩子生出来了也还要养活,你们自己的小家,你们自己得规划好。”
  李玉梅却在旁边记上仇了,“多喝了一碗汤好像要了一条命似的,不就是多喝了一口汤吗?”
  陆母冷笑,“你这一张嘴可真是够大的。”
  眼看两个人就要吵起来了,陆秉义赶紧过去打圆场,“妈,玉梅,你们别吵架,和和气气的,和气生财,玉梅,晚上你想吃鸡汤炖什么,我去帮你买!”
  李玉梅擦擦嘴,得意的看了一眼陆母,“我想起来之前你跟若水去山上挖到了人参那一次,人参须炖的汤真好喝,喝人参汤一定特别补,你要不再上山挖个人参来,根须咱们自己吃,人参还能再卖个一千块钱呢。”
  感情李玉梅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这种话也能轻飘飘的说出来,弄得所有人又是一脸僵硬。
  他们都知道当初有章若水在,又是灵芝又是人参又是房屋着火却有银元这种事,但是现在是她李玉梅想吃,凭什么再把章若水给牵扯进来?
  陆秉义面露苦涩,“玉梅,你就别开玩笑了,人参这种东西几十年能看见一个那么大的就不错了,那可是清水村到现在唯一一个挖出来的人参。”
  听到没这个钱,李玉梅顿时就不乐意了,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道:“真是没用,挖了那么多年草药,连个人参都找不到。那你就随便去帮我挖点笋或者蘑菇吧,鸡汤炖蘑菇应该也挺不错的。”
  陆母那个火气一下子就憋不住了。
  “秉义为了挣钱给你买鸡,大晚上的出去挖药把腿都伤着了,你还让他上山?还让他挖人参?人身这种东西是你想能有就能有的?一边说他没用你一边还要吃,我就没有见过你这么刁蛮的人!”
  这种态度对待自己家的儿子,这谁能忍啊,章若水光是听都听不下去,只能在旁边帮陆母拍背顺气,“妈,你别生气,气坏了身子不值当的。”
  李玉梅却振振有词,“不就是刮了个口子,又没有伤到骨头,能有多大的事?而且几个蘑菇而已,难得到他了吗?你们家不乐意给我吃我就不吃了!省的好像我一天天欠你们几百块钱一样!”
  “这孩子我生他干什么,生他下来受你们的气吗?我不生了!”
  “别别别,玉梅,你别生气,妈也是担心我,妈,我真没什么事,蘑菇这个时候正好有,我去转转就是,在家里我也闲不住,你看我现在哪有什么事,走路都稳当的很。”陆秉义一边在那里拉架,一边装着没事儿人一样在地上走了好几步。
  但是章若水看得出来,陆秉义是在忍着疼的。
  陆母这次是真真切切的被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给起到了,她一甩手,愤然道:“你就这么软骨头吧!她都快骑到你的头上去了,又不是一点小要求,这些要求我们寻常人家伺候不起,你要伺候的话你伺候吧,我管不了!以后我也不管了!”
  说完陆母就气冲冲的出了门,李玉梅也摔门把自己关了回去,剩下陆秉义为难的坐下来,继续吃着已经冷了的饭菜。
  章若水和陆秉风对视一眼,一个劲的暗示陆秉风让他跟陆秉义说点什么,这陆秉义恋爱脑的程度都可以去挖十八年的野菜吃了。
  她把陆安安抱出去找陆母,给陆秉风和陆秉义留下了足够的私人空间。
  陆母一方面是生李玉梅的气,一方面是气陆秉义为了这个女人自己的身体都顾不上了,章若水在外面劝了好一会,才让陆母消气带着陆安安在外面玩。
  但是等到天刚黑下来,噩耗就来了。
  远处一个青年小伙子喘着粗气跑到他们跟前,伸手指着村里面大夫家的方向,“陆……陆婶,若水,不好了……不好了,陆秉义从山上摔下来,摔断了骨头,你们赶紧去村诊所看看吧!”
  “什么?!”陆母差点被这个消息吓的眼前一黑,腿都软了,几乎哭着就往村诊所跑过去,“秉义,我的秉义啊!”
  章若水安顿好陆安安才紧着过去,看到陆秉义人还活着就松了口气,但是陆秉义现在的身上却挂了不少彩,从头上的纱布,到缠着纱布的腿和胳膊都能看得出来受了不少伤。
  陆秉义看见他们都来了,表情有些不好意思,“怎么都来了,多大点事,你们放心吧,我没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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