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锦鲤肥妻,替嫁后我带夫家暴富了_第47章 迈开第一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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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不要试试看看能不能走两步?”章若水紧张又期待的看着陆秉风,要是能迈出来第一步,康复运动就可以提前安排上日程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陆秉风站起来的样子,当兵的男人,身材是不用多说,光是这个身高,她一下子就得从低头看陆秉风变成了抬头去看了。
  她从来没想过,陆秉风站起来竟然这么高!比陆秉义还要高!
  面对她期待的眼神,陆秉风迟疑了一下,深吸一口气以后试着迈开拐杖,先迈出去了一条腿。这个过程十分漫长且艰难,而且因为长时间没有运动,双腿的肌肉有些萎缩,想要做到这一步极其不容易,同时还要依靠上半身的力气。
  当陆秉风满头大汗艰难的迈出去第一步的时候,章若水高兴地直接在一边拍开手,“你做到了!我就说你一定会好的!等到时候你适应了用拐杖走路,再到不用拐杖,你就能完全恢复了,这个好消息咱们得先告诉妈才行!”
  她喜出望外,陆秉风同样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而且笑容是在看见章若水笑的这么开心的时候才变得更深。
  章若水很快就把陆家一家子都找了过来,看着陆秉风真的能依靠拐杖缓慢的自己挪动的时候,眼皮子浅的陆母一下子泪流满面,“秉风!你好了!你能站起来走路了!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啊!不行,咱们一定得摆酒,摆酒!”
  照自己人的习惯,有什么喜事都会摆酒庆祝一下,换了以前陆秉风可是街坊邻里人人羡慕的年轻人,现在人能重新走路,高低都是值得庆祝的一件事。
  但是陆秉风却在坐回轮椅之后摆手拒绝了,“摆酒就算了,我不想大操大办,这件事情还是等着我恢复好以后再说吧。”
  于他而言,庆不庆祝花的总归都是章若水的钱,不仅仅治病的钱是章若水带来的运气,现在陆家花的钱也都是章若水卖辣椒酱挣来的。
  起初章若水卖辣椒酱的辛苦他都看在眼里,起早贪黑自己挑配方,满大街跑得满头大汗的去推广,陆家人就算是帮忙也只不过是做点简单的活,更多的还是靠章若水自己找院子,找铺子,找工人。
  直到现在他都很惭愧,明明是个身强力壮正值壮年的大老爷们,怎么能靠着一个女人养活?
  现在他马上就要好了,更不能花着章若水的钱来庆祝,他还要把章若水辛苦这么久的钱一分一分都还回去,他的心里才能平衡下来。说白了,陆家三个儿子都是知恩图报的人。
  陆家人虽然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但是陆秉风办事总有他自己的理由,陆母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认同的点点头,“好,好,就听你的,你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之前医生也说了,你的营养得跟上,我得再去定点猪骨头,每天都给你煮汤喝!”
  陆母哼着歌,步伐轻快的就跑了出去,高兴的样子就跟要过年了似的。
  陆秉义和陆秉良也喜出望外,两个人一道出了门,都想着去给陆秉风做一双合适的拐杖,现在的拐杖并不是很适合陆秉风这么高大的身材。
  “秉风,正好我今天没什么事,要不我跟你去医院再复查一次吧,让医生好好看看你现在的状况是不适合复健,要是骨头还没有回复好久着急做康复运动的话,我担心你的腿受不住,拔苗助长只会起反效果,你觉得呢?”章若水问。
  看着她说话一套一套的,陆秉风有些错愕,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章若水身上并没有村子里面其他的那些女人一样乡土的气质,可章若水不就是一个不学无术在家里虚度时间的女人吗?
  看他久久没有答复,章若水忍不住伸出手在他的面前晃了晃,“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嗯?去。”陆秉风回过神来点点头,看着章若水心情颇好的哼着歌去收拾东西,眼神越发深沉。
  去县城的车还不多,而且现在陆秉风不能站起来走路,他们只能找个顺路要去城里送货的车,再塞一点钱,搭着街坊的顺风车到了县城的医院里。
  检查的结果要比章若水想的要好,就连医生也忍不住为陆秉风现在的身体状况感慨,“果然是身体素质好的军人,没想到你恢复的这么快。”
  “按照现在这样的速度,你已经可以去配一双合适的拐杖,开始做康复运动了,以你的身体素质,想要恢复到正常行走的状态不是问题,但是你要是想重新回到部队的话,短时间我是不太建议的。”
  “因为军队的训练强度太高,以你的情况去继续训练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遗症。”
  听到这里,陆秉风的眼神不可避免的晦暗了几分,虽然对章若水说没有打算再去部队,但是这种残酷的事实还是不免让他的心情有些低落。
  从医生的办公室里走出来的时候,章若水还在开导他,“其实也不过就是再多两年的事情,你现在还很年轻,到时候你要是想去部队,还可以再回去。”
  陆秉风就是快好苗子,以他的身体素质,哪怕再多休息两年,回去以后的状态应该还是一样的好。
  陆秉风不置可否,“我想站起来再试着走一走。”
  章若水疑惑的看着他,但还是搀扶着他站起来,接着医院走廊的扶手着力,看陆秉风有些吃力的一步一步缓慢的移动着,比起来昨天,他今天行动起来确实顺畅了不少,回复的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陆秉风?”
  走廊里一道空灵的声音传来,章若水和陆秉风一起转头看了过去。
  就看见章若云愣怔的看着在那里,不敢置信的看着陆秉风,“你的腿好了?你能站起来走路了?”
  陆秉风看着这个女人,皱了皱眉,现在对于章若云,他心中已经成见颇深。
  见到钱的时候欢天喜地的想要嫁给他,但是知道他残疾以后,厌恶的眼神还有恨不得想要逃离的表情都深深地刺痛了他。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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