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风流小傻医_第213章曹乐乐的靠山,被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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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迪车里的后座。
  挑染紫色的短发女生,一阵剧烈起伏后,从络腮胡的中年人身上下来。
  熟练地拿纸张擦了擦。
  随后放下皮质短裙裙摆。
  两人没有立即出去。
  驾驶位的司机,是郑春荣的心腹陈锋。
  “呼。”曹乐乐无视从后视镜偷看的陈锋,她靠在男人肩膀,“宝爷。郑春荣至少有四千多万的资产。”
  “我要占6成!包括郑春荣的那栋别墅和南县4套房子。”
  她再度强调,希望得到正面回答。
  在电话里,其实已经提过。
  只不过这位绰号宝爷的大佬阮金宝打着哈哈,没有做出承诺。
  阮金宝是东黄县的大老板,名下两座煤矿加上县里的工程开发。
  资产其实比郑春荣要多不少。
  尤其手底下养了不少打手,传闻有一些涉黑产业。
  以前就和郑春荣交情匪浅,称兄道弟。
  这不。
  曹乐乐一从汤云、陈锋那儿得知了郑春荣的近况。
  尤其陈锋就跟着郑春荣准备对付叶飞鹰。
  他也在场。
  只是陈锋运气好,被使唤去给左良泰等人买吃的去了。
  等他回来时,恰好亲眼目睹潘爱莲联合那个什么叶飞鹰,毒倒了郑春荣等人,身手不凡,还有南县的秦家支持。
  他侥幸躲过一劫。
  事后叶飞鹰、潘爱莲都没拿他一回事,也就懒得收拾他了。
  他那天就直接去找了曹乐乐。
  思量再三,曹乐乐不得不求助阮金宝。
  一方面,曹乐乐和郑春荣只是情人关系,没有任何合法身份支持她去觊觎郑春荣的财产。
  另一方面,她靠汤云、陈锋这些老员工,想要名正言顺接收财产,困难重重,比如郑春荣没死,他不可能答应,其次潘爱莲、叶飞鹰那边的阻力。
  “6成?宝贝,做我的女人,我难道还会亏待你?我给你的,比郑春荣更多,一次几个亿都没问题!”
  阮金宝阴邪一笑,一手按住她脑袋,往下按去,“舔干净!郑春荣的6成资产?乐乐,你说你凭什么要这么多?靠两张嘴?”
  “明明说好的……”
  曹乐乐楚楚可怜撒娇。
  电话里求助时,阮金宝说什么义不容辞,郑春荣是他兄弟之类的。
  现在口风完全不一样。
  一会儿,阮金宝才松开手,亲了一下她的脸颊,狞笑道:“郑春荣废了,废的很彻底。
  他现在人就在清河镇的医院员工宿舍。
  他以后没能力照顾你们,连自己都保不住!
  作为兄弟,我有义务替他照顾老婆和情人!
  以后你跟我,吃香喝辣,他能给你的,我都能满足你。
  钱这方面,也不会少你。
  至少会给你500万现金,算是给你的奖励。”
  曹乐乐面露几分不满,但迎上阮金宝狠厉目光,她赶忙改口,强挤出谄笑:“谢谢宝爷!”
  “你别嫌少,没有我,你斗不过那个叶飞鹰,他能废掉郑春荣等人,废掉你,也是轻而易举。”
  阮金宝看一眼驾驶座的陈锋,“小陈,以后你也跟我混,我让你当百春堂的总店长。”
  “是,多谢宝爷提携,我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但您要小心啊,那叶飞鹰非常厉害。左良泰这种大师,都栽在他手上。”
  陈锋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
  暗自窃喜自己的明智。
  懂得见缝插针,投靠阮金宝。
  “呵呵,我知道左良泰的名号,也知道他有真才实学,非常厉害。
  可下毒,算什么本事?
  不靠下毒,给那小子多十多号帮手,都不可能打得过左良泰。我要对付左良泰,下了毒,也能让人乱刀把他砍死!
  不过,这小子还真是胆大包天,连左良泰都敢下狠手!就算我不出手,他都得倒大霉!”
  阮金宝不屑一笑。
  至于秦家,他自然也有靠山去应付秦家。
  而眼下,只要他找到郑春荣,废了叶飞鹰。
  至于潘爱莲那种女人,一点威胁都没有。
  “哈哈哈哈。”
  阮金宝大笑。
  没想到还能坐收渔翁之利。
  “早知道潘爱莲这么骚,老子之前就拼着和郑春荣翻脸,都得想办法弄到她。
  没想到被一个年轻人摘了桃子!”
  他从车里钻出。
  陈锋、曹乐乐屁颠屁颠跟上。
  “以宝爷您的魅力,她还不得主动贴上来啊!
  我看她以前肯定也是畏惧郑春荣的手段,不敢表露。
  所以被叶飞鹰那种卖野菜的乡下农民找到了机会。
  前阵子,要不是有个女老板帮他,我都能把他玩死!”
  陈锋附和着。
  心下有几分不服气。
  他不明白原本一个人人笑话的傻子,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又是和紫金堂老板暧昧,又将潘爱莲都搞到手了。
  阮金宝皮笑肉不笑,从来没把什么叶飞鹰放在眼里。
  亲自过来一趟,更多是为了那个潘爱莲。
  一行人进入百春堂。
  “坐一会儿,你们几个准备一下,去把郑春荣接到店里。
  我可不想去医院那种晦气地方找他。”
  阮金宝坐在了办公室,郑春荣原来的座位上。
  曹乐乐坐在他大腿上,跟玩具似的,被阮金宝上下其手。
  至于店里的员工们,除了汤云这几个对业务生意熟悉的老员工留下。
  其余人都被赶到楼下,他们连被阮金宝正眼瞧的资格都没有!
  “先确认一下郑春荣的情况。
  如果能动能写,就让他签遗嘱。
  如果不能,也没关系,反正纸面文件不重要。
  连他老婆都是我的,财产也不会例外。”
  阮金宝笑着摸着曹乐乐的屁股。
  四名手下,刚要出去,想办法将郑春荣接过来。
  叶飞鹰搂着潘爱莲进入一楼大厅,手上提着文件袋,“咦,这么多人?”
  除了看着老实巴交的员工。
  一些人更显眼,面相凶恶,身上有刺青,明显不是做正经行当的人。
  十多人立马盯着叶飞鹰和潘爱莲。
  “咦,嫂子。”
  一个左耳戴耳钉的瘦子,从楼上下来。
  直奔潘爱莲面前,毫不掩饰色心,“嫂子,真巧啊!说曹操曹操到,宝爷正准备联系你呢。”
  “鲁源?!”
  潘爱莲脸色骤变。
  “谁?宝爷又是谁?”
  叶飞鹰眉头微皱,扫视围过来的众人。
  自然猜到有人也盯上了百春堂。
  “他们是东黄县的人,阮金宝是金宝煤业的老总,郑春荣的狐朋狗友之一!”
  潘爱莲神色焦急,早知道就该想办法在百春堂弄些眼线了,“飞鹰,赶紧打电话求援。”
  耳钉青年和弟兄,已经拦住了出路,虎视眈眈,脸上都挂着一抹邪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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